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

上传人:870****95 文档编号:132052576 上传时间:2020-05-1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申论范文大全(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申论范文: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一、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我国农业发展今后将继续面临日趋明显的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克服这一制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1.要加快调整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优质化水平。紧紧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和要求,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2.要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水平。立足自然资源优势和现有生产基础,因地制宜,适应市场,依靠科技,尽快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优势产区。3.要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水平。4.要加快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

2、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二、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把促进“三增”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首要目标,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农机化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效益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来发展农机化,必须坚持依靠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来推进农机化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走中国特色农机化发展道路。三、建设节约型农业当前,我们面临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发展节约型农业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三农”问

3、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节约型农业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二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三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当前,建设节约型农业的工作重点,一是稳步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二是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三是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四是切实抓好农业装备节能工作。五是大力发展集约生态养殖业。六是巩固提高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七是加强乡镇企业节约生产工作。四、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重大的战略举措,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的小康农村,关键在于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只

4、有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使他们抛弃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树立积极进取的市场经济思想,才能促进他们由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转变,才能使广大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并把其运用到生产和经营实践之中,才能提高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本领。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最重要的是要在广大农村再次掀起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热潮。要从全面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高度,号召农民学科技、学文化、学经营,使农民成为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申论范文:实现政府监管一、公共服务监管存在四大问题首先的问题在于政府职能不清。从总体上看,现代预算制度的缺失、公共审计的不完善、中央和地方

5、事权和财权方面划分不合理,导致了为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投入不足、分配不公、效益不佳。在管理体制上延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很多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扮演着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者、政策制定者、付费者、监管者等多重角色。其根本缺陷是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政府多重角色之间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妨碍了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和效率的改进。其次,尽管从表面上看来,在社会公共服务各领域都设立了相关的“负责”机构,但事实上,各主管部门的责任或者是模糊的,或者是不合理的,“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非常普遍。僵化、交叉、不透明、不可问责的管理体制导致了目前公共服务出现的价格、质量、效率和覆盖不足等问题。第三,监管规则不完善、

6、执行机制不健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公共服务的基本法律法规体系。但监管规则体系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规则体系缺乏统一性,不同位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之间存在矛盾;法规体系陈旧落后,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而更大的问题还在于规则的执行机制不健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过于密切的关系,使得监管规则很难得到有效执行;政事不分还使得规则执行缺乏公平性;现有的司法体制和行政管理能力也制约了规则的执行能力。最后,监管治理机制不健全。在政府对公共服务管理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仍然发挥着主导甚至惟一作用,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群体、服务提供机构

7、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如媒体的作用未得到有效调动。二、政府需强化监管职能(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应在完善公共服务体制的过程中加强政府监管。有效的监管体系,对于公共服务事业改革和持续发展,对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对于有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建立,都具有基础性的作用。第一,应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法律框架。在宪法层面进一步明确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要求政府采取的措施,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以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供养制度,并通过相应法律,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同时,还应明确政府、公民和不同形式的

8、组织部门在提供消费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服务供给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税赋义务,并在法律上保证公共服务事业放开准入、依法监管。在合理界定政府职能方面,应改变“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局面,建立合理、透明的检查和考核制,在事业单位内部建立起完善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纪检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的重要作用。第二,要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形成包括完善的法律环境、专业化的行业监管机构,多种行业自律组织、多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多渠道的传媒和公众监督在内的现代监管体系。改变政府部门自己制定政策、自己执行政策、自我进行评估的格局。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管

9、体系建设,应该纳入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安排之中。第三,公平对待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种市场主体。第四,监管内容清楚,监管程序完善,监管过程透明。第五,建立一支包括行业专家、经济学家、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的稳定的专家队伍。第六,及时而公平地进行监管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七,监管机构必须独立于被监管主体。第八,通过立法建立相关的制度对监管者实施监管考核,追究相关责任。其中,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监管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必须加快政府管理社会服务事业能力,其中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监管组织体系,规范透明的监管程序、专业化和有责任心的监管队伍。申论范文:保障

10、住房问题的标准表述“保障性住房”的背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对于最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租赁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对于中高收入家庭可通过市场购买、租赁商品住房。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现状: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管理中问题不断:开发计划不落实,土地供应难以保证;供应对象模糊,审核不严;有些城市供应规模偏小,造成供不应求现象;建设

11、标准偏大,初期开发建设的房屋面积过大;开发商利润难于控制,某些商品房为规避土地出让金而违规转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有的城市中,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商变相高价出售,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国家给中低收入购房者的提供的福利被开发商占为己有,牟取暴利。廉租房实物和货币来源不畅;租房的资格、租金标准难以确定;保障方式不完善、监督体系不严格以及地区间进展不平衡等。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原因:问题的关键在于与住房市场化进程相比,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为“花瓶”和“点缀”,覆盖面与现实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城市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一些官

12、员认为,拿出一定的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额土地收益,还有的地方官员认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对于提升自己的政绩显然有点“慢”,不如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速度那么突出,不能给自己“成绩单”上加分。在这样的思路主导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共财政支出严重缺位。一方面,政府部门从土地出让中获得大量收益,另一方面,却不愿意为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体系出钱。二、公共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不足。从国外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公共财政支出中都有社会保障住房一项,而在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只有廉租房明确要以公共财政资金为主,其他涉及到住房保障的支出并未

13、纳入财政预算中。国外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一般采用立法、财政、金融和税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给予支持。与之比较,我国住房保障手段比较单一,金融、财政和税收上的系统配套支持政策严重不足。三、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过于简单。由于供应对象的宽泛,经济适用房制度很难保证那些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优先权;在个人信用体系和住房档案不健全的情况下,资格审核容易流于形式,出现了骗购、转让获利等现象,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公平性受到质疑。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对策:一、政府制定住房政策时,应明确区分“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市场”。在一些发达国家,即便居民平均收入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保障性住房仍然占有相当比重,比如

14、:英国发展公共住房有100年左右的历史,虽然经历过“公房私有化”阶段,到目前为止,仍然有20%的居民住房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来解决。我国发展住房应遵循“保障+市场”的模式。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和管理;而商品房市场由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二、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应发挥主体地位。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缺位。根据国外经验,公共住房的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作为主体设立专业管理机构来负责。一方面,政府应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这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保障。国外的公共住房政策对政府投入

15、都有明确规定,并有法律保证,政府也有固定的财政预算安排以及专项基金等配套政策。但目前我国除了对廉租房及住房补贴有少量投入外,其他涉及住房保障的支出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另一方面,政府应切实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有效供应,发挥好税收和信贷政策调节作用,加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三、在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现阶段,我

16、国的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比例、结构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中低收入者所占比例要大得多。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收入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工作,严格防止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避免出现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出售给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等现象再现。四、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处于起步阶段,居住面积应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设计应强调功能优先,居住面积应受到严格控制。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在不影响公积金制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中低收入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他们在这一制度中受益。“创新社会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公务员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