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山东新版《安规》题库线路 _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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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案例分析 共19题 (19.0分)1. 案例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触电2009年6月25日,某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66千伏木瓦线56号塔进行安装防绕击避雷针作业。8时00分,王签发了带电作业票。工作负责人杨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和落实好安全措施后,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11时15分,56号塔上作业人在安装防绕击避雷针过程中,由于安装机出现异常,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工作负责人杨在指定签发人王作临时监护人后,在未做任何交代的情况下即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当杨在塔上对安装机调试时,工作票签发人王(工区领导指派对现场作业进行检查指导)擅自攀登至56号塔下横担处(未换位),导致人身与中相引流线安全

2、距离不足,中相引流线对人体放电。由56号塔高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案:答案:(1)本作业过程中人员站在下相横担处与中相线引流线安全距离不足,造成中相引流线对人体放电。违反本规程5.3.11.1“工作票签发人: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的规定。(2)工作负责人杨在指定签发人王作临时监护人后,未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即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违反本规程5.5.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3)临时监护人擅自登塔,没有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

3、安全距离。违反本规程5.5.2“专责监护人不准兺做其他工作”和8.1.1“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准小于表3的规定”的规定。(4)工作班成员没有制止现场违章行为(非工作班成员登塔作业)。违反本规程4.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的规定。2. 案例更换绝缘子棕绳断裂高处坠落2003年3月23日,某供电局送电工区停电更换110kV千陇线路合成绝缘子。送电三班在99号杆作业时,没有加装防导线脱落的保险绳,即用长期使用的棕绳组三滑轮起吊导线,导线侧作业人

4、员将安全带绕挂在组三滑车的绳索上。起吊过程中棕绳拉断,作业人员安因安全带套挂在组三绳索上,安全带与组三滑轮绞在一起,随导线一同坠落,后备保护绳被拉断,使安从20.7米高处坠落死亡。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案:答案:(1)更换绝缘子没有加挂防导线脱落的保险绳。违反本规程11.1.9“更换绝缘子串和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拉)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的规定。(2)安全带未系在杆塔牢固极件上。违反本规程9.2.4“安全带和后备保护绳应分别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极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的规定。(3)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没有进行危险告知,工作过程中工作班

5、成员将安全带系挂在组三滑车的绳索上。违反本规程5.3.1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c)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每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签名。”的规定。(4)未对使用的起重绳索进行检查和验算,致使使用的棕绳断裂。违反本规程14.1.1“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入库、出库、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14.2.12.1“麻绳、纤维绳用作吊绳时,其许用应力不准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许用应力应降低50%。有霉烂、腐蚀、损伤者不准用于起重作业,纤维绳出现松股、散股、严重磨损、断股者禁止使用”的规定。3. 案例违章调整新立杆

6、拉线倒杆塔2012年3月24日,某电业局农网工程中,工作负责人在35kV大田至大龙潭线路的22号杆(门型双杆)基坑未夯实、永久拉线未安装完毕,即安排4人进行杆上横担组装作业。由于大号侧拉线长度不够、承力不均衡,工作负责人指挥地面人员调整临时拉线,致使电杆结极受力失衡而倾倒,造成杆上4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作业人员随杆塔倾倒坠落死亡。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案:答案:(1)现场施工人员在基坑未夯实、永久拉线未安装的情况下,进行杆上横担组装作业。违反本规程9.3.14“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的规定。(2)工作负责人在杆上有人的情况下指挥地面人员调

7、整临时拉线。违反本规程9.3.15“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规定。(3)工作负责人在杆塔未稳固之前安排人员登杆作业同时调整拉线。违反本规程5.3.1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a)正确组织工作”的规定。(4)现场作业人员未对工作负责人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提出异议。违反本规程4.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的规定。4. 案例所使用钢丝绳不满足使用条件送变电工程公司线路班在进行110kV线

8、耐张段施工紧线时,由于现场牵引绳固定在塔腿上的转向滑车的钢丝绳套以小代大,并且未按现场作业指导书要求绑扎、配置,以致牵引绳刚受张力升空,转向滑车钢丝绳套自角钢棱角处拉断,造成站位在牵引绳内侧的工作负责人王头部被飞弹出的转向滑车猛力击倒,经立即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案:答案:(1)工作负责人违章站在受力钢丝绳内角侧。违反本规程9.4.4“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不准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的规定。(2)转向滑车的钢丝绳套配置以小代大使用。违反本规程14.2.9.2“钢

9、丝绳应按其力学性能选用,并应配备一定的安全系数”的规定。(3)固定转向滑车的钢丝绳套未采取加以包垫,直接固定在角钢上,导致钢丝绳套自棱角处断裂。违反本规程11.1.7“起吊物件应绑扎牢固,若物件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位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索(吊带)接触处应加以包垫”的规定。(4)工作班成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作负责人的违章行为。违反本规程4.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规定。5. 案例违章指挥拆除旧杆导线倒杆塔2001年8月14日,某供电局因110kV渭三线(废弃老旧线路)连续五次多处被盗,送电工区经提前现场勘

10、察,制定了拆除工作方案后,自行安排拆除该线路残留的旧导线及架空地线。当日,由带电二班班长毕担任现场总指挥,带领工作成员14名分三组进行,毕带领4名班员为第三组,在28号杆(18米高型水泥杆)处工作。10时40分到达工作地点后,发现28-31号杆之间原来剩余的两相导线又被盗,27-28号杆西边两根导线仍在,28号杆因受力不平衡而向西南稍有扭斜。毕让工作班成员杨、侯登杆工作,杨即去上杆,而侯提出异议,认为上杆工作安全无法保证,要求打拉线后再上,毕未采纳意见,又让工作班成员严上杆,严也未答应。此时,工作班成员王(班技术员)也给毕提出要打拉线,不打拉线太危险,毕仍不听劝告,负气自己登杆工作。10时50

11、分左右,当毕松开东边的架空地线,又到西边帮杨松另一根地线时,东边立杆离地0.4m处扭折,随后西边立杆也从跟部折断,整个型杆向南倾倒,毕、杨二人因安全带系在杆顶横杆上随杆倒下,内伤严重,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案:答案:(1)小组负责人在现场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未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冒险组织作业。违反本规程5.3.1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a)正确组织工作”的规定。(2)小组负责人未检查杆根,未打临时拉线,冒险组织作业。违反本规程9.4.5“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加设临时拉绳。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

12、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的规定。(3)小组负责人直接参与工作未指定专责监护人。违反本规程5.5.2“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的规定。4)小组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工作人员未拒绝并立即报告。违反本规程4.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的规定。6. 案例带电作业滑车脱落高处坠落1998年12月9日,某供电局送电处带电班

13、带电更换110kV秦潼线53号杆合成绝缘子(工作前未与调度联系按规定停用重合闸)。相、相更换完毕后,开始更换相合成绝缘子,杆上作业人员仅用一组组三滑轮上端挂在固定绝缘子串的型挂环上,下端挂在导线上,用破销器将绝缘子串下端的弹簧销子取出,取掉单联碗头,此时由组三滑轮吊住导线,导线已与绝缘子串脱离。11时10分,杆上作业人员用小绳绑好并准备摘取绝缘子串时,民工擅自拉动小绳,致使挂在固定绝缘子串型挂环上的组三滑轮钩子突然脱出,导线坠落并将下跨的10kV铁三局支线三相导线烧断,导线继续下落,110kV秦潼线跳闸重合后致使站在导线下方的民工张躲闪不及触电死亡。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

14、案:答案:(1)没有加挂防止导线脱落保险绳。违反本规程11.1.9“更换绝缘子串和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拉)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的规定。(2)组三滑轮上端挂钩没有防脱钩或采取封口措施。违反本规程14.2.14.2“线路作业中使用的滑车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否则必须采取封口措施”的规定。(3)现场作业人员(民工)站在导线下方。违反本规程10.1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的规定。(4)带电作业未与调度联系停用重合闸。违反本规程13.1.7“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5、,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线路再启动功能,并不准强送电,禁止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线路再启动功能:a)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的规定。7. 案例未验电、接地工作触电1998年11月24日,某供电局工程处对运行的35kV商山线路升压改造为110kV线路。工程处办理一张工作票后,分成三个小组工作(未填用工作任务单),施工三班作为一个工作小组,其工作任务是改造97号电杆和为部分电杆加装绝缘子,小组工作负责人为张,小组成员有王等六名工作人员及14名民工。当日8时许,到达97号杆位处,小组工作负责人张听民工讲线路已停电,未向总负责人询问确认,在未验电、工作地段两端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

16、,小组负责人张指挥王登杆作业。王登上横担系好安全带后,在放小绳时,小绳触碰到未停电的35kV商山线导线,被电弧击伤倒挂在空中。经医院诊断为右手、左脚局部烧伤,左手中指和无名指烧伤。试分析该起事故中的违章行为。 (1.0分)答案:答案:(1)多小组工作,未使用工作任务单。违反本规程5.3.8.2“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的规定。(2)小组负责人张在没有得到总工作负责人的工作许可,违章指挥王登杆作业。违反本规程5.3.8.2中“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的规定。(3)作业前未确认工作地段两端验电、接地。违反本规程6.4.1“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各工作班工作地段各端和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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