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1900827 上传时间:2020-05-1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脱贫攻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契机,不断优化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积极主动做好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养老保障问题。二、政策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发2016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文件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09号)等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

2、16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实施时(2016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用缴费,继续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二)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条件年满16周岁-59周岁的人员,必须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选择参保缴费,政府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实行多缴多补。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 档次 个人缴费(元年) 省财政补贴(元年) 市财政补贴(元年) 缴费补贴 多缴多补 一档 100 30 二档 20

3、0 30 5 20 三档 300 30 10 40 四档 400 30 15 60 五档 500 30 20 80 六档 600 30 25 80 七档 700 30 30 80 八档 800 30 35 80 九档 900 30 40 80 十档 1000 30 45 80 十一档 1500 30 50 80 十二档 2000 30 50 80 (三)对于缴费困难的人员,由政府给予缴费资助。1. 重度残疾人。继续由省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已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按月领取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

4、。2. 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继续由市财政按照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3.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享受人员。从2016年起由市财政为其按照100元/人/年标准逐年代缴养老保险费。4. 年满60周岁以上由于未缴费而没有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低保人员,由市财政对其中断缴费年限按100元/人/年标准为其个人缴费,从补缴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参保缴费,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四)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自死亡之日起60日内办理养老保险终止、

5、户籍注销等手续后,市财政给予6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三、工作步骤按照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分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工作。各阶段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一)前期准备阶段(每年8月底前)1. 数据反馈。市扶贫办将建档立卡人员按16-59周岁人数、16周岁以下人数、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人数、60周岁以上人数,是否为五保、重点优抚、重残、特困老年人、失独老人、孤儿和重度残疾、智障、重症精神病、重大疾病患者等各类人员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反馈给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扶贫办提供的贫困户信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摸清核准贫困户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6、身份证号码等,并分类查清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户和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户基本信息,并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各乡镇(街道)。2. 数据核准。各乡镇(街道)根据市人社局反馈的数据,组织社保中心、扶贫办、民政办、残联等部门对数据进行再次核实,主要针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是否符合参保条件、是否已经参保等进行核实,对错误的信息及时更正并反馈至市人社局。3. 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在完成数据核准工作之后,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专项部署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贫困户充分了解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参保实施阶段(每年8月-10月底)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各乡镇

7、(街道)对核实无误的建档立卡人员,按要求填写参保资料,积极组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列入精准扶贫措施范围。对新参保的对象要收集齐全个人身份信息,便于制发社会保障卡,同时按相关要求上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三)考核考评阶段(每年12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工作将列入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政局要认真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的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并将名单和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残联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享受重度残疾补贴的人员进行梳理和审核,并将名单和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扶贫办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及时提供给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各项补贴落实到位,并及时划入社保基金专户。(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扶贫办沟通协调,在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的基础上,对贫困对象的参保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好参保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资源和数据共享,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7 / 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