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131853614 上传时间:2020-05-10 格式:DOCX 页数:52 大小:72.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5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CZ202004170044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年五月目录第一章 磋商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8二、磋商文件9三、磋商响应文件10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2五、磋商12六、成交结果13七、其他事项14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5合同条款前附表15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响应文件封面23格式 1 报价一览表24格式 2 磋商申请函25格式 3 分项报价表26格式 4:商务条款偏离表27格式 5:管理服务方案29附表一:

2、30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30附表二:3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31附表三: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2格式 6:资格文件3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6格式 6-5: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7格式 6-6: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7格式 6-7: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37格式 6-8:书面声明37格式 7: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38第五章 采购需求41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方法48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4826第一章 磋商公告1. 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

3、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人报名参加。2. 项目概况2.1 项目编号:CZ202004170044。2.2 采购内容:本项目物业委托服务内容分为永安路办公区、培训中心、老干部活动室、开发区太阳历公园旁税务局活动中心常规物业服务和特约服(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2.3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4 服务地点: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 271 号、

4、开发区永安路 268 号、开发区兴云街 52 号、开发区太阳历公园旁税务局活动中心。2.5 采购预算:105 万元(35 万元/年)。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2.1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2 供 应 商 在 磋 商 截 止 时 间 前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s:/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代理机构查询)3.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4. 磋商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止,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在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购买磋商文件。4.2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

6、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 4.1条款)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为: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发布。采

7、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 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 330 号联系人:胡建梅联系电话:13987077722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普俊联系电话:15987218182 传真:0878-3023338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2020 年 5 月 8 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

8、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20200417004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 271 号、开发区永安路268 号、开发区兴云街 52 号、开发区太阳历公园旁税务局活动中心。4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 2017 至今任意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注:新成立公司不需

9、提供。4.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供应商 2019 年 6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票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注: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4.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供应商 2019 年 6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9.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1(7)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

10、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2、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3、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2.12采购预算105 万元(35 万元/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有效期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4.4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5.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缴纳(转账或汇款)或银行保函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

11、. 现金缴纳(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楚雄楚龙支行银行帐号:530017087360506198262. 银行保函:供应商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不按规定时间汇到

12、指定账户的磋商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17.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17.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5.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12

13、1980 号文件、计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40%收取,由成交人承担。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4、现场踏勘证明(原件)。(2)现场踏勘:1、供应商必须按下述时间、地点踏勘项目现场: 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7:00 前;联系人:段文伟18108782166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踏勘完毕后需向采购人索取踏勘证明。6、请各供应商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7、不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后果自负。(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总则1、项目概况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 采购需求”所列内容。3、采购范围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招标文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