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131852921 上传时间:2020-05-10 格式:DOCX 页数:108 大小:6.3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108页
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108页
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108页
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108页
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10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环评报告表(10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际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

2、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4项目名称杨集镇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建设单位灌云县明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沙强联系人韩立权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迎宾路 1 号联系电话13814600733传真邮政编码222200建设地点灌云县杨集镇北部界圩河南侧立项审批部门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代码2019-320723-44-02-34291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D4415风力发电占地面积3600m2绿化面积(平方米)80m2总投资(万元)11494其中:环保投资

3、(万元)7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2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一、原辅材料:本项目利用风能资源发电。二、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 1-9、1-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柴油(吨/年)-电(度/年)26.2 万燃气(标立方米/ 年)-燃煤(吨/ 年)-其他-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废水类型:无排水量:/ 排放去向:/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有 35KV 开闭站一座,五台风电机组各配一台 35KV 箱变,根据电磁环

4、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00KV 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可免于管理,故本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等影响可豁免管理。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内容及规模:1、单位简介及项目由来灌云县明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6 月,公司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电力工程施工,法人代表为沙强。公司开发技术力量雄厚,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创精品增效益,讲诚信促发展”的企业宗旨,坚持以党的政策为指针,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为目标,以市场经济为导向,遵循“抓机遇、惜人才、保质量、善服务、守信用、求发展”的经营思想和理念,达到经济效益、

5、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2015 年 12 月 12 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巴黎气候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要求到 2030 年全球碳排放量控制在 400 亿吨,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风力发电负荷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截至 2017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1.64 亿 kW。根据国家能源局已发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

6、机容量确保达到 2.1 亿 kW 以上; 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 4200 亿 kWh,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6%。其中,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江苏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区域,是我国“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的重点发展区域。为了充分开发利用灌云县的陆上风力资源,灌云县明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 11494 万元,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北部界圩河南侧,建设风力发电发电项目。场区为狭长型东西向走向,东西跨度约 2.5km,南北跨度约 2km,离岸距离约 27km。场区周边地形平坦,地面高程均在 15m 之间,周边地貌主要为河道、农田、村庄。本风电场拟安装 5

7、 台单机容量2.5MW 的风电机组,装机规模 12.5MW,无远期规划。本工程拟在场区内新建一座 35kV 开闭站,送出容量按 12.5MW 考虑,风电场所发电量通过该开闭站就近接入系统变电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 号令,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648 号令,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

8、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总装机容量为 12.5MW,即 1.25 万 KW,属于“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1 其他能源发电 其他风力发电类”类,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受灌云县明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部门审批。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

9、查和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报告表。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北部界圩河南侧,项目选址于 S242 省道西侧,G15 国道东北侧,周边地貌主要为河道、农田、村庄。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四邻情况详见附图 2 项目四邻关系图。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风能是绿色环保新能源之一,建设风电场可充分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节约煤炭资源,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排放量,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

10、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中明确支持鼓励的项目类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版)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要求。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如下:表 1-1项目周边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与项目相对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

11、控区域范围界圩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下车董跳水厂、云泰白蚬水厂、云泰杨集水厂、云泰四队水厂等 4 处水厂取水口上游 1000 米、下游 500 米、河堤外侧 100 米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朔1500 米,下延 500 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 100 米区域。/方位W距离 2925m方位E距离 665m由表中可以看出,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水产生,因此项目不会对界圩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导生态功能造成影响。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

12、发20201 号)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部委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 号)中明确提出了“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 1-3 所示。表 1-3项目与发改环资20161162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环境质量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为主要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地区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本项目营运后不产生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相符水环境质量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

13、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各地区、各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本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不良影响。相符土壤环境质量以农用地土壤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本项目不涉及向农用地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相符物含量为主要指标,设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指标,与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相衔接,各地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条件成熟地区,应将城市、工矿等污染地块环境质量纳入底线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

14、838 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 1-4 所示。表 1-4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置到 2020 年,我市 PM2.5 浓度与2015 年相比下降 20%以上,确保降低至 44 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 微克/立方米。到 2030 年,我市本项目营运后不产生废气。PM2.5 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为风电场项目,风电场运行时不大气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 年大排放任何有害气体。本项目建成后,每年上境质量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 不含船网电量 3132 万 kWh,类比同等规模火电项相符管控要舶)SO2 控制在 3.5 万吨,NOx 控制在目,每年可为国家节省标煤 1.0 万 t,每年可求4.7 万吨,一次 PM2.5 控制在 2.2 万吨, 减少排放温室效应气体 CO 2.1 万 t,减少其VOCs 控制在 6.9 万吨。2030 年,大2他废气排放:SO2(脱硫 80%)38t,NO275.2t。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 不含船舶)SO2 控制在 2.6 万吨,NOx 控制在4.4 万吨,一次 PM2.5 控制在 1.6 万吨,VOCs 控制在 6.1 万吨。到 20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