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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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任务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820号),一类标准,项目编号20181101。主要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三茂检测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国文信文物保护有限公司、故宫博物院、总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文物古建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文革、王乃海、韩继云、郭晓冬、刘佳、席向东、吴静姝、杨娜、耿

2、树江、李永录、滕磊、赵鹏、高峰、王娟、王林安、潘蓉、黎冬青、宋晓胜、吴星、王晓亮、欧阳苏勇、孙艳群、葛川、王林、李博、万彩林。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1)北京地区历次地震对文物建筑的危害北京自辽代清宁3年(1057年)至清朝末年,经历过20多次地震,其中较大的有1057年河北固安6.75级地震,1484年北京居庸关6.75级地震,1679年河北三河、北京平谷8级地震及1730年北京西郊6.5级地震。据记载1057年辽代清宁年间的幽州大地震中,法源寺(悯忠高阁)就被震毁了。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中,北京市文物建筑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根据吴梦麟先生在唐山大地震中记载,唐山地震后,国家文物局组织

3、地震考察组,重点调查了41处古建筑的震害,其中的大构架建筑一般完好或震害轻微,砖石建筑破坏较重。北京地区最大的文物建筑群故宫,在历次地震中同样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据记载,故宫自建成以来,经历6级以上强震达5次之多,其中震级最大的是清康熙18年(1679年)三河8级地震,该次地震中故宫建筑破坏严重,可惜未能留下详细的记载。在唐山地震中,故宫建筑群损坏范围较广。主要震害记载:(1)砖墙倒塌27处;(2)砖墙倾斜13处,开裂45处;(3)瓦顶脊部倒塌14处;个别瓦件坠落26处,瓦顶开裂30处;(4)琉璃门楼塌落1处;(5)影壁开裂2处,顶部个别瓦件掉落10处;(6)大木天花拔榫、移动8处;(7)汉

4、白玉栏杆倾倒、倾斜各1处;(8)假山局部倒塌1处。(2)北京市文保单位对于文物建筑抗震预防性保护的急迫需求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自1957年公布第一批名单以来,已经公布了7批共326项文物保护单位,遍布全部16个区县,可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长期以来,北京地区的文物建筑虽然已被证明具有良好的受力性能,但由于环境变迁、风雨剥蚀及各种社会因素干扰等原因,大部分文物建筑都程度不同地伴生有倾斜、裂缝、酥碱、空鼓等病害,与此同时,造成文物建筑结构毁坏甚至消失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由于地震引起的,严重威胁着文物建筑的长久安全。由于北京大部分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是8度,为高烈度设防区,不同于现代建筑,文物建筑的在

5、设计建造时就缺乏抗震措施,同时又经历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风雨洗礼,其抗震能力有限,也参差不齐。因此,对于很难准确预测的地震,我们无法做到绝对避免其破坏,只能在地震来临之前预先做好文物建筑的抗震鉴定工作,再依据鉴定的结果有针对性的对抗震能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进行加固维修等工作,做到预防性保护,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该项工作势在必行。(3)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在文物建筑领域,目前抗震鉴定相关的研究和规范很少,尚未从整体结构抗震安全的角度进行分析、评估、判定,确认危险点。而针对现代建筑的可靠性、抗震性能的相关标准和研究已经有了基本完善的体系,对于现代建筑的相关工作开展

6、提供了鉴定依据,也为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的鉴定方法主要是参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进行的,但是该标准中的方法所涉及的结构形式以及所用的建筑材料均是针对现代建筑结构设定的,北京地区文物建筑所采用的结构形式(如木结构中的叠梁式、穿斗式、井干式等)、建筑材料(如九浆十八灰等)与现代的多有不同 ,因此不宜直接套用。由此,亟待编制相关的规范作为依据,对现有文物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和评估。(4)北京市政府政策要求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中明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

7、关键阶段,防震减灾工作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全面消除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文物古建筑、农民住宅等薄弱环节的抗震隐患,大幅消减交通、水利、电力、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潜在危险源的地震安全隐患,提升大震巨灾应对能力,确保首都地震安全。” 2015年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第59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加强历史文保区修缮整治与改造更新,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这张金名片。”传达出对文物建筑安全和利用的重视。(5)经济和技术发展的要求随着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增强,目前阶段,有足够的财力以及技术储备来做好文物建筑抗震工作,该项工作是可行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巨

8、大的,亦是对先辈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其功绩将是造福子孙万代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年版中对于防灾减灾有明确的要求:要求通过预防将可能的灾害尽可能的降到最低程度。在灾害发生前应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于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评估和专项设计,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潜在的威胁。 由此可见,为做好北京市文物建筑保护工作,文物建筑抗震的鉴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关键工作,需要对文物建筑现状条件下的各项抗震性能和指标进行鉴定分析,摸清现状条件下的抗震薄弱环节及各项安全隐患并进行有效处理势在必行。同时,鉴于目前北京市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所能采用标准尚属空白,通过科学的方法,建立一套系统、完备的针对北京市文物建筑的抗震鉴

9、定技术规范,做到预防性保护,使得文物建筑能够长久保存、长生不老已刻不容缓。三、项目进展和主要工作过程2016年3月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二类项目,获得立项,立项名称文物建筑安全抗震鉴定技术规范,项目编号20162022。2016年6月16日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召开了文物建筑安全抗震鉴定技术规范编制组初稿讨论会,对于章节设置及人员分工进行了布置。2016年8月5日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召开了文物建筑安全抗震鉴定技术规范专家研讨会,会议聘请了王立平、王时伟、付清远、苏经宇、高小旺等专家和编制组成员共计20人参加,对于本规范应该涵盖的主要内容和章节设置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建

10、议将规范名称改为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规范只包含抗震鉴定的内容,编制组对初稿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2016年11月22日,编制组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召开了初稿修改会议。北京市文物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王乃海处长、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院)张文革副主任以及规范编制组的其它成员等总计1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包含的范围以及需要修改的具体内容。2016年12月,编写组人员赴成都地区调研,与都江堰二王庙、成都杜甫草堂及武侯祠相关工作人员座谈,汲取震害经验,修改初稿。2017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初稿。2018年2月8日规范获批一类标准编制。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地

11、方标准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一类标准批准后的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包括规范编制组成员在内总计14人参加了会议。孟德兴代表北京市文物局致欢迎词,对规范编制的必要性、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并对规范编制原则、时间节点、各编制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庄慧主管代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说明了规范编制的重要意义,规范编制要在今年一年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总院会按要求完成好规范的编制任务。张文革副主任代表规范编制组介绍了该规范的由来以及编制组完成的具体工作,对下一步编制人员及编制时间安排做了布置,并表示编制组会着重从文物建筑自身的特点出发进行条文的编制,对其抗震鉴

12、定技术做出相应的规定。会议中编制组编写人员对文稿草案、编制原则、需要进一步确定的问题等进行了逐一介绍,编制组成员对规范文稿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及意见。2018年5月4日,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制组第二次研讨会在中冶研究院召开。规范编制组成员总计1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进行了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对规范编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二是对规范征求意见汇总稿进行逐条讨论,形成了相关修改意见,各章节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2018年6月4日,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核稿完成,上报文物局、质监局挂网征求意见。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

13、规、标准的关系(一)编制原则:1. 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以行之有效的生产建设经验和科技综合成果为依据。结合国情,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和先进技术,既要先进科学又要具有可操作性。2. 以北京地区的文物建筑特点、环境气候特点和北京市对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要求为编写基础。3. 按国家标准管理部门的“先入为主”原则,在编制时除北京地区文物建筑特点的内容之外,应最大限度地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标协调一致,避免重复或矛盾。4.既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表达方式,又要适应行业内所熟悉的表达方式。5.内

14、容文字应严谨规范,同时应注意保留传统的专业用语。6.与文物部门、建设部门现行的管理方式和规范性文件中使用的概念和习惯用语尽量保持一致。(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2007)GB 50165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1992)DB11/T 1190.1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木结构)(2015)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

15、规范GB 50005 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2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T50452 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1.本标准是在现行的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律框架以及相关的抗震鉴定技术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规定内完成的。涉及的文物保护、抗震等方面的概念性用语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原文相同。2.目前我国没有现行的文物建筑同类的抗震鉴定技术规范。五、主要章节目录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符号55基本规定65.1一般规定65.2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76现状勘查96.1一般规定96.2地基和基础(台基)勘查96.3主体结构勘查116.4围护系统勘查116.5重点保护部位勘查127场地、地基和基础(台基)137.1一般规定137.2场地137.3地基和基础(台基)148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158.1一般规定158.2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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