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1638611 上传时间:2020-05-09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7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晋煤集招标字201649号晋煤集团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和天安公司下发的天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矿所进行的各类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三、招标活动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天安公司招标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招标委员会 主 任:董事长 副主任:副董事长 成 员:基建调度部、机电管理

2、部、通风管理部、 技术部、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等矿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 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矿长直接负责。 二、招标委员会主要职责 招标委员会是本矿招标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宣贯国家、集团公司、天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招标政策法规;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相关制度并上报天安公司进行审定、备案;根据本矿年度预算批准的立项项目、资金落实和矿井实际情况,上报天安公司招标办,确定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协调解决本矿各类招标活动中的重要事宜。 三、招标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矿招标管理制度; 2、负责本矿日常招标管理工作; 3、负责检查指导矿各专

3、业部门的招标工作; 4、负责收集招标工作的信息资料; 5、负责上报招标材料; 6、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 7、负责建立、管理中标或中选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招标档案等资料; 8、负责对接联系天安公司招标办各项工作。 四、业务部室主要职责 1、基建调度部:负责办理本矿矿建、土建工程的项目立项批准手续,整理并向天安公司工程项目部上报已批准的立项手续、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监理等相关资料。 2、机电管理部:负责办理本矿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立项批准手续并向天安公司工程项目部上报已批准的立项手续、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监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时整理并向天安公司机电

4、管理部上报工程设备及机电方面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性能、选型及综采工作面安装工程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后勤物资的立项手续,整理并向天安公司行政办上报已批准的后勤物资立项手续、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性能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4、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室编制矿井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向矿各部室宣贯晋煤集团和天安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 5、技术部:负责办理和上报勘察、设计及技术中介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立项手续和资料。 6、通风管理部:负责办理和上报“一通三防”相关设备和技术中介服务类项目手续、设计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 7、

5、人力资源部:对接联系天安公司招标办、法律事务部完成咨询日常招标工作的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核等工作。 五、本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完成招标项目论证、立项、落实资金和土地等前期工作。 2、负责提出拟招标项目的计划、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指标等。 3、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图预算、设备及材料技术参数、中介服务内容的落实,一并提供市场询价情况。 4、负责对符合招标范围及规模要求的招标项目履行招标申请手续。 5、配合完成踏勘、答疑、文件会审、评标等工作。 6、负责与中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规模及招标方式 一、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

6、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列入天安公司非建设资金计划的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执行晋煤集团小额货物、工程及服务选用管理办法。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

7、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列入天安公司非建设资金计划的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天安公司招标办公室或本单位组织确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四、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单品种规格年度消耗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应当进

8、行招标。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根据项目所处阶段、以估算投资额、概算、施工图预算等为依据确定,单品种规格年度消耗估算价以上年度实际采购总价确定。 六、应招标项目原则上应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天安公司有关部门认定,由天安公司选择进行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委 托 招 标 程 序 一、招标应具备条件 1、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2、投资计划范围内或资金已经落实。 3、项目属于招标范围并达到招标规模标

9、准。 4、能够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技术资料。 5、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申请程序 1、具备招标条件时,本单位提出招标申请并将基础招标资料上报天安公司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审核 2、天安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对我单位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确定招标方式后,进入招标程序。 三、委托招标程序 1、天安公司按天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招标。 2、招标结束后,我单位到天安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文件、招标档案等资料,回矿后交档案室存档。 不 招 标 程 序 一、应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天安公司招标委员会批准,可以不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

10、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项目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7、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国家政策控制、市场环境特殊、涉及企业秘密、特别紧急等原因不适宜招标的特种货物、服务。 二、应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天安公司招标委员会审批,可以分别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 (1)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

11、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立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国家、省政策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2、单一来源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投标人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经重新招标只有一家投标人的。 (5)国家、山西省政策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3、询价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12、的货物,内容固定、有资质单位都能够高质量完成的服务,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招 标 管 控 一、矿招标办公室要加强招标管理工作。 1、严格对矿各业务部室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2、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 3、参与监督招标代理构组织的招标活动。4、不定期参加天安公司组织的招标专题调研。 5、积极派相关人员参加天安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理论和实务培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标。 1、已形成既定事实,要求补办“招标手续”的。 2、指定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3、资金未落实、要求不明确或不完整,资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 4、未留出充足招标实施时间的。 三、矿领导干部不得违规插手干预招标采购活动, 严禁

13、权力介入招标活动,严禁操纵、影响招标结果,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四、矿招标办公室要依照法规及集团公司、天安公司相关规定对招标活动实施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举报。 附 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属矿招标委员会,本办法实施细则同时下发执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天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圣鑫煤业招标管理办法,制定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 按照晋煤集团统一招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矿井招标适用 “核准制”的管理模式。“核准制”模式主要管理方法由集团公司招标办实行“四统一”,即统一选派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审查招标文件、统一现场监标和统一备案”。 招 标 和 投 标 第四条 招标申请 1、所有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时,由本单位严格依据天安公司批复的投资计划控制范围、标准和资金提出招标申请,工程施工项目需经天安公司工程项目部审核立项,设备采购项目由本单位填写技术参数核准表(物资采购)并经天安公司机电管理部核准,中介服务类项目由本单位填写天安煤业服务类项目审批表并经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