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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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工作总结引 言20年,对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以下称商法学研究会)而言,是进入规范建设与快速发展的一年。这一年,去年换届新组成的学会新领导班子紧密团结,全员动员,围绕学术,紧扣中心,精心谋划,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强化日常,突出重点,凸显亮点,搭建平台,形成系列,追求效应,培养青年,始终牢牢抓住组织学术研究与扩展学术成果这个中心,依托年会、学术论坛、研究方阵等基本平台,联系、引领、组织、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商法学科学者与学会全体理事在商法学科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商法学科研究的繁荣发展。商法学研究会在以会长赵旭东教授为首的学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20年度各项工作

2、取得了成就与进展。商法学研究会经过认真总结,现就20年度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一、研究会党建及组织建设情况(一)建设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商法学研究会党支部自20年10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落实政治学习,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深化理论学习,牢牢把握研究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商法学研究会坚持党管智库的原则,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商法学研究会的研究工作政治性、理论性、法律性都很强,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商法学研究会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3、确保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工作安排中,对政治学具体要求,要求全体会员认真学习、坚持学习、深入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党的十八大报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党的十八大尤其十九大以来,习总书记就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发表重要论述。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意见,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格局、管理体制改革、制度保障体系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顶层设计,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商法学研究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它作为研究会工

4、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遵循,并贯彻落实到商法学研究会的日常工作之中。其次,深入开展党的理论专题学习。商法学研究会根据形势发展要求,组织会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全体会员的政治理论和理想信念。2. 紧扣时代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商法学研究会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会议和活动。研究会成员积极参与、全力以赴,在各项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年5月2日,商法学研究会党支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朱慈蕴主持,支部委员和党员都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

5、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展开了热烈讨论和交流学习。会议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及时间安排、实施内容,对于党支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回顾和展望。与会党员都表示要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争取做合格党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带头作用。20年5月11日,学会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对“两个覆盖”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会议认真总结回顾了“两个覆盖”前段工作,并以问题为导向,以上级党委要求为指导,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此外,商法学研究会还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各类会议与活动。研究会派党支部宣传委员李建伟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

6、组织召开的中国法学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国“”精神大会,并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支部书记朱慈蕴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关于十九大精神的专题报告会,会后对支部进行了学习精神传达。3. 注重依托中国商法学会官方网站,扩展党建成果。每一次重要的党建活动成果,我们都会及时上传到学会官网,扩大对于理事、会员的影响力。同时,我们也注重利用网络宣传渠道就行多种灵活形式的党建活动。(二)商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今后的工作安排1.加强党员管理:实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全党员评议与考核制度。2.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支部建设、建立完善党小组的设立。3.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召开一次支委会

7、,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制度。4.抓好“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抓好从严治党、廉政建设工作。二、年会、研讨会、小型论坛等学术活动及成果转化情况(一)20年会情况20年10月1415日,商法学研究会20年年会在南京隆重召开,主题为“民法典分则各编与商事法律制度建设”。来自全国教学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430余名会员和代表参会,提交论文160余篇。年会就“合同法编中的商事立法研究”、“物权法编中的商事立法研究”、“民法典分则其他各编(侵权责任法编、婚姻家庭法编、继承法编)中的商事法律制度研究”、“民法典编纂与商法立法的整体关系研究”、“民

8、法总则的具体规则(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等)与商事法律制度完善的关系研究”等主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教授主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校长聂宏、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教授等先后作了会议致辞。中国法学会鲍绍坤副会长充分肯定了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在培养商法人才、从事科学研究和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商法学研究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结合我国当下经济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深化有关商事立法的理论思考,并对商法学研究会未来的工作了指导意见。大会主题发言阶

9、段,西南政法大学汪青松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建文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钱玉林教授、中山大学于海涌教授、南京大学范健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陈甦研究员依次就“结构性商行为民商法调整的应然逻辑”、“我国商法体系缺陷的改革路径:民商区分”、“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法律适用关系”、“中国民法典编纂与民商合一的立法设计”、“当代中国商法的理论渊源、制度特色与前景展望”和“面对民法典编纂的商法态度”的主题做了发言。在分组讨论阶段,与会学者分别围绕“民法典编纂与商法立法的整体关系研究”、“民法总则的具体规则与商事法律制度完善的关系研究”、“合同法编中的商事立法研究”、“民法典分则其他各编中的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四

10、个主题展开了分组讨论商法学研究会年会上,宣布了20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宣布并颁发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奖”,12名青年学者分别获一、二、三等奖。此后大会举行闭幕式,年会圆满闭幕。(二)紧扣“商法通则”立法研讨活动的系列重要研讨会自2002年以来,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一直致力于研究制定“商法通则”的立法可行性与必要性这一学术课题,十几年来不忘初心,持续推进相关学术进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尤其是今年三月全国人大出台民法总则以及2020年制订民法典的背景下,我国商法学界的主流学术观点认为,奉行民商合一的中国民法典编纂,是完善我国

11、商事法律体系的历史性契机,也是一次历史性的挑战,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事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制定“商法通则”。赵旭东会长组织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等主要领导层,经过认真的讨论与学术准备,认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商法学研究会的一个中心任务,就是对“商法通则”的制定提供坚实的学术论证与法理支持。为此,紧紧围绕“商法通则”制定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这一主题,商法学研究会经过精心谋划与坚决执行,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了以下专题学术研讨会:1.4月15日,作为主办方之一,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召开“第二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学术研讨会”,集中讨论民法编编纂背景下商法立法体系的完善。2. 9月10日,北京,赵旭东会长邀请全

12、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同志,专题汇报与研讨“商事制度改革与商事立法中的商法通则立法相关问题”,京内外的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等30余人出席。3. 9月16日,作为主办方在吉林大学举办“首届吉大商法高端论坛”,专项讨论商法通则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会议决定加快起草“商法通则专家建议稿”及其条款论证的编写工作。吉林大学的商法同仁承诺将“商法通则专家建议稿”以恰当方式送交到当地全国人大代表手中。4. 10月13日,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商法通则立法与中国商事立法体系的构建”研讨会,除学会学者外,邀请当地的立法者、工商联官员、法官等与会研讨。5. 10月14-15日,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的商法学年会上,商

13、法通则制定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仍是核心主题之一(见上文关于年会的汇报)。6. 11月17日,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举办赵旭东会长主持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法通则立法研究”项目结项暨商法通则制定必要性与可行性研讨会,与会者有20余名全国知名的民法学者与商法学者。7. 12月30日,年末,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制定商法典商法典编纂的全球印象”学术研讨会即将举行,这是商法学研究会关于商法通则研讨会宏大篇章的20全年收尾之作,也是走向下一年度的承接之作。(三)面向中青年学者,形成系列的研讨会、小型论坛青年学者代表着学术的未来,搭建平台为青年学者成长提供学术舞台,一直是商法学研究会狠抓不懈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此举

14、为商法学研究会领导层坚定支持,也获得广大青年学者的热烈拥护。20年度,面向青年商法学者的学术研讨会不仅举办得如火如荼,而且最可贵的进展就是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学术平台与独具特色的学术机制。比如: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青衿商法论坛”,已经举办若干次,组织者与参与者主要是一批35岁以下的青年商法学者;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外商法论坛”,组织者与参与者主要是一批留学回来的青年商法学者,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的商法论坛,组织者与参与者是在京高校的青年商法学者。12月24日,商法学研究会作为主办方在海南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中国商法冬季论坛(海南)暨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专题研讨会”顺利进行,并在

15、会议上宣布,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青年商法学者的中国商法冬季论坛将在海南大学永久举办,此后还将形成中国商法论坛的春夏秋冬系列,选择不同城市的不同教学科研单位承办。此次“中国商法冬季论坛(海南)暨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专题研讨会”的会议宗旨,就是强调与会者主要面向中青年商法学者,每年邀请数位民商法学界著名学者莅临指导,原则上会议规模在30人左右,会议议题集中,会议形式灵活多样,突出研讨会的务实高效。(四)其他研讨会、小型论坛等学术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承办的研讨会、小型论坛有将近20次,派员主要参与的学术研讨会、小型论坛有30余次,合计共计50多次,详情请参见附录表一、表二。商法学研究会主办这

16、些研讨会、小型论坛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1)议题集中,强调研讨会的高效务实,尽量减少形式主义;(2)闭门会议居多,正式参会者30人左右的常见;(3)面向青年学者,培养学术新人,发掘学术新见解;(4)会议形式创新,以面对面讨论为主,不以常见的学术报告、演讲为主,强调学术平等与学术对话。商法学研究会派员参加的研讨会也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1)多为较为大型的、综合性的学术会议;(2)主要的议题包括了商法、金融法、电子商务法等与商法学术紧密相关的课题;(3)紧扣时代前沿,话题具有前沿性、务实性,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较多;(4)商法学研究会派员参加具有组织性。(五)学术活动的成果转化众所周知,商法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术成果的转化非常重要,也是商法学科学术研究活动义不容辞面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所以,成果转化,是商法学研究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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