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私募基金作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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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合同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编号:CIIT2015 ZJXT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条释 义6第二条信托目的7第三条受益人7第四条信托类型7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7第六条信托期限8第七条信托的成立8第八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及处分8第九条信托报酬及信托费用9第十条信托利益及其分配10第十一条信托税费12第十二条

2、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2第十三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3第十四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13第十五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和继承14第十六条风险揭示、风险防范和风险承担15第十七条受托人的变更17第十八条信托合同的挂失18第十九条信托的变更、解除、延期与终止、清算18第二十条信息披露19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19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20第二十三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20第二十四条通知及送达20第二十五条合同成立、生效及失效21第二十六条其他事项21(此页为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之签字页一,无正文)委托人机构委托人: 类型: 法人; 个体工商户; 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金

3、(单位:元):2000万元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联系地址: 邮编:5组织机构代码:3税务登记证号码:深营业执照注册号(如其他执照、证件或文件,请注明):44营业执照有效期(如其他执照、证件或文件,请注明):永久经营法定代表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授权经办人员: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联系人: 联系电话:行业(请在以下选项处打勾,单选):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4、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银行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教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资金来源(请在以下选项处打勾,可多选):经营收入所得; 投资收益所得;捐赠收入所得; 筹资所得(股本、举债、借款等)其他所得: 基金管理资金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称: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自2014年6月5日至2034年6月3日(此页为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5、合同之签字页二,无正文)委托人自然人姓名: 国籍:性别:男; 女;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限:联系电话: 邮编:联系地址:省市职业(请在以下选项处打勾,单选):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商业工作人员; 服务性工作人员; 农林牧渔劳动者;生产工作,运输工作和部分体力劳动者; 退休员工; 学生;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认购资金来源(请在以下选项处打勾,可多选):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投资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其他所得: 信托利益收付账户账户名

6、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认购信托单位数量(大写)壹亿捌仟万份 类(对应信托资金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小写:¥180,000,000.00)(此页为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之签字页三,无正文)签署栏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机构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盖章)受托人: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提示:请委托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签字页如因委托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7、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释 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 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2. 风险申明书: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认购风险申明书。3.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4.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交付且进入信托专户的资金。5. 信托财产:指委托

8、人在本信托设立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以及信托期内受托人因该资金的运用、管理、处分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总和。6.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报酬、信托费用、税费及对第三人的负债后的余额部分,信托利益归属于受益人。7. 信托收益:指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在扣除信托资金、信托报酬、信托费用、税费以及对第三人的负债后的余额。8. 信托专户或信托财产专户:指受托人在银行开立的用于收取、存放资金类信托财产、支付相关信托费用和分配资金类信托收益的专用银行账户。9. 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托文件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权利

9、。10. 日/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11. 借款人:指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信托贷款合同: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就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而与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CIIT2015 XTDK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13. 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认购风险申明书的统称。14. 交易文件:指受托人为实现本信托目的,履行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职责而与借款人、相关服务机构、担保人(若有)等签署的协议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合同等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第二条 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管理的理财资金委托给受托人

10、,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指示,根据信托文件和交易文件的约定,通过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的方式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将由此产生的信托利益分配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第三条 委托人/受益人本信托设立时为自益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信托受益权依法转让后,受益人为以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第四条 信托类型本信托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管理方式的单一资金信托。本信托系根据委托人明确指令进行管理应用、受托人仅承担事务管理。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人民币)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小写:¥180,000,000.00

11、元特别说明:委托人实际划入信托专户的资金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信托资金以实际划入信托专户的资金金额为准。2、受托人为本信托开设的信托专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交付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采用如下第【2】种方式进行交付:(1)应一次性交付。(2)可分期交付,其中首期应交付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不低于¥20,000,000.00元。后续每笔资金交付期限间隔不超过3个月,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第六条 信托期限1、本信托期限为不超过30个月,自本信托成立

12、生效日起计算。2、本信托期限内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信托提前终止情形或信托期限届满的,本信托终止。第七条 信托的成立除受托人特别声明外,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的当日信托成立并生效:1、 本合同已有效签署;2、 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将信托资金划入信托财产专户;3、 信托贷款合同已有效签署;4、 受托人与抵押人已签署抵押合同并生效(如有),抵押物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5、 受托人与出质人已签署质押合同并生效(如有),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受托人与保证人已签署保证合同并生效(如有); 特别说明:受托人不对本信托的成立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如信托不成立,受托人仅负责将委托人已经交付的信托资金连同交付日至退还

13、日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有)一并退还给委托人。第八条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及处分(一)基本原则1、本信托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确定管理方式的资金信托,受托人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以自己的名义,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2、特别提示: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认同本条所约定的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和受益人承担。(二)信托资金进行信托贷款的主要条件特别说明:除非受益人另行发出书面指令,有关信托贷款事项的具体约定以信托贷款合同中的条款为准,委托人/受益人对受托人按照如下要求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无异议:1、 借款人:北京S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贷款期限:本信托项下各笔借款期限以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的投资指令为准,自贷款发放日起计算。任意一笔借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信托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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