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资产托管部-私募基金募集流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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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1 前言 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SRC 发布了 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AMAC 发布了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试行 以下简 称 实施指引 与 适当性管理办法 合称 适当性新规 适当性新规均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 这意味着基金募集机构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后需依据适当性新规规范对基 金投资者适当性进行管理 并调整募集流程 以符合新的监管规定 在适当性新规发布之前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主要依据为 2014 年 8 月 21

2、 日颁布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和 2016 年 7 月 15 日颁布的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募集管理办法 本文立足适 当性新规发布且生效的背景 并结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 我司 在私募基 金募集 运营等方面的经验 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 自律规则适用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和理解 对中国境内现行私募基金募集流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经验进行简要的介绍与总结 旨在方便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对募集流程进行自查与整改 2 目录 Contents 常见问题索引 3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示意图 5 私募基金募集基础问题 6 推介前 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9

3、推介前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12 基金合同签署前 基金风险揭示 19 基金合同签署前 合同投资者确认 20 基金合同签署后 投资冷静期 20 基金合同签署后 回访确认 20 其他注意事项 24 双录专题 29 国泰君安资产托管部简介 32 国泰君安产品金融部简介 33 3 常见问题索引 1 应当如何对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分类管理 相关内容请见 P15 第三章第 三 部分 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 协助客户对于产品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 我司根据协会的 基金 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试行 以及历史产品托管 外包运营过程中积累的 经验 编制了 私募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试算器 为管理人提供产品风险等级

4、测评参考 如果管理人希望了解 私募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试算器 的更多信息 可与资产托管部进 行联系 重要声明 私募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试算器 旨在为管理人进行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提 供参考 不作为国泰君安对管理人未来投资行为的评断 未来业绩预测或投资建议 私募 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试算器 的计算结果 考虑因素 评分标准及体系为国泰君安为管理人 提供的免费增值服务 仅供管理人参考 不得作为管理人划分产品风险等级的正式依据 管理人仍应自行制定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施行 如因管理人将 私募产品风险等级划 分试算器 的计算结果 考虑因素 评分标准及体系作为正式依据 对投资者或任何第三 方造成损害的 国泰君安不承担任何

5、责任 2 如何进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相关内容请见 P13 第三章第 二 部分 为解决管理人难以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分级管理的问题 国泰君安依靠 专业运营风控能力与广大私募管理人 代销机构的合作经验积累 制订了一套投资者风险承 受能力测评样卷以及相应的评分 分级标准 为管理人建立并完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提供 参考 如果管理人希望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样卷 可与资产托管部进行联系 重要声明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样卷以及相应的评分 分级标准为国泰君安为管理 人提供的免费增值服务 仅供管理人参考 不得作为管理人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分级的正式依据 管理人仍应自行制定投资

6、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级制度并实施 如因管 理人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样卷以及相应的评分 分级标准作为进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 力评估的正式依据 对投资者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 国泰君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4 3 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 募集管理办法 中的回访制度之间有什么区别 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 募集管理办法 较易混淆 两者均为募集机构应当建立的制度 但是在回访对象 回访时间 回访内容 回访作用 回访操作者等方面均存在较明显不同 相关内容详见 P20 第七章 4 双录相关问题 适当性新规要求管理人在可能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揭示环节进行双录 是 广大管理人非常关心的问题 为此 我司结合在运营中

7、积累的经验 对双录问题进行了专题 总结 请见 P29 第九章 双录专题 5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示意图 6 一 私募基金募集基础问题 一 募集行为 私募基金的募集应当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 具体标准 参照后文 一 四 我们通常理解的 募集行为 一般为向投资宣传 推介基金的行为 然而根据 募集管理办法 第二条对于 募集行为 作了更加宽泛的定义 募集行为 包括 推介私募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权益 办理基金份额 权益 认 申购 认缴 赎回 退出 等活动 二 募集机构 根据 募集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

8、员的机构 以下统称募集机构 及其从业人员以 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故 根据募集机构不同 可将基金募集方式分为两类 列表如下 类别 直销 代销 募集机构 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必备要件 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 基金管理人 1 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 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单位 3 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 签订 代销协议 募集产品 只能募集自己作为私募基 金管理人发行的产品 可以募集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产品 鉴于 实施指引 第八条中已明确要求了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募集机构时应对募集机构承 担审慎调查义务 并将调查结果作为选择基金募集机构的

9、重要依据 我司建议需要委托基金 销售机构代为销售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一整套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审查流程和 审查要点 具体审查标准可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建立募集流程的标准 7 三 募集人员 根据 募集管理办法 第四条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包 含基金销售资格 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恪守职业道德和行 为规范 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需要注意的是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与募集机构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募 集机构不得委托 授意或默许非本机构员工从事基金募集业务 也不得通过关联方或关联方 的工作人员对外募集 四 募集对象及投资者人数 募集机构

10、仅能向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的募集 根据 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整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如下 1 投资者类别 个人 机构 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单支私募基金投资额 100 万元人民币 资产要求 个人金融资产 300 万元人民币或 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 50 万元人 民币 净资产 1000 万元人民币 同时 根据 募集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i 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ii 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iii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iv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

11、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1 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 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二 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 股票 债券 基金份额 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保 险产品 期货权益等 8 v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私募基金存在投资者人数限制问题 不同的基金组织形式2因适用不同法律而存在不同 的投资者人数上限 契约型私募基金需

12、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者总 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 合伙型私募基金需要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投资者总 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 公司型私募基金需要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投资者总人数由 公司类别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型私募基金投资者总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型私募基金投资者总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 需要注意的是 以合伙企业 契约等非法人形式 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 募集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并合并计算 投资者人数 但是 符合前述第 i ii iii v 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 不 再穿透

13、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在实践中 我司建议可以参考以下个人金融资产证明材料 序号 金融资产类别 证明材料 1 银行存款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2 股票 证券账户内股票市值 3 债券 发行人或代销机构盖章的对账单 4 基金份额 发行人或代销机构盖章的对账单 5 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或代销机构盖章的对账单 6 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出具的资产证明 7 信托计划 购买合同 2 目前中国境内基金主要组织形式分为三类 契约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 合伙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本 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 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 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 且需由 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

14、民事权利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 公司股东 投资人以其出资 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 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 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 团队进行管理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GP GP 负责 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9 8 保险产品 购买合同 9 期货 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客户权益 10 其他衍生品 购买凭证 请特别注意 实务中建议注意防范客户将同一笔资金先后存入不同银行以获取各银行资 产证明后叠加重复计算金融资产 五 募集基础流程 根据 募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i 特定对象确定 ii 投资者

15、适当性匹配 iii 基金风险揭示 iv 合格投资者确认 v 投资冷静期 vi 回访确认 此条文仅就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点进行列明 下文我们将结合适当性新规进 一步分析每一募集环节 二 推介前 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募集管理办法 要求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在向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 销售前 应当先行 根据 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和 募集管理办法 的规定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对投资者的 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初步评估 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具体标准参照前文 一 四 在履行该等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前 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 者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一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方法 1 调查问卷 募集机构

16、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 10 估 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方面3 i 投资者基本信息 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 年龄 学历 职业 联 系方式等信息 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 联系方式等信息 ii 财务状况 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 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 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 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iii 投资知识 包括金融法律法规 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 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 度 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iv 投资经验 包括投资期限 实际投资产品类型 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 参与投资 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v 风险偏好 包括投资目的 风险厌恶程度 计划投资期限 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 虑状态等 2 书面承诺 除通过问卷调查对投资者资质进行评估外 募集机构还需要投资者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 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此承诺中建议除合格投资者资质承诺外 添加承诺其拟用来购买私募基金的资金为自有 资金 不存在汇集资金购买的情况 二 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前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如果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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