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大《纳税筹划》期末复习资料案例分析(文章幻灯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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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纳税筹划期末复习资料案例分析1.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答: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纳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2、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

3、00-67200)。2.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答: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

4、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

5、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000-100000-16350=73650(元)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3.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答:李先生如

6、成立公司制企业,则: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020%=3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1-20%)20%=28800(元)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28800=64800(元)所得税税负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35%-6750=56250(元)所得税税负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城里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550元(64800-56250),税负增加4.75%(36%-31.25%)。4.张先生是一家啤酒厂的品酒师,其每年的奖金都高居酒厂第一位,而其平时的工资并不高,每月仅有3 000 元。预计2010 年底,其奖金为30 万元。

7、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000 一2000 ) 10 一25 = 75 (元)请为张先生进行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答:由于张先生每月收入高于当年国家所规定的免征额,未经筹划时其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所适用的税率为25%(30000012=25000),速算扣除数1375,则: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025%-1375=73625(元), 全年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512+73625=74525(元),全年税后净收入=(300000+300012)-(7512+73625)=261475(元) 。如果

8、采用规避年终奖税率级次临界点税负陡增情况的方法,则: 张先生全年收入=300000+300012=336000(元),留出每月免税额后,分成两部分,则:每部分金额=(336000-200012)2=156000(元), 将156000元分到各月,再加上原留出的每月2000元,作为工资、薪金发放,则:张先生每月工资、薪金所得=15600012+2000=15000(元),另外156000作为年终奖在年底一次发放。则张先生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税后所得为: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2000)20%-375=2225(元), 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22512=26700(元),

9、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600020%-375=30825(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6700+30825=57525(元), 比原来少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4525-57525=7000(元)。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思路是一种基本安排,在这种基本安排中还要考虑,按照现行年终奖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只扣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只有1个月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还须对上述基本安排进行调整。5.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答: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税后利润增值率(含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17%3%20.05%17.65%13%3%25.32%23.08%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额

11、),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万元。6.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 元,当月销售6 000 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 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 000 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 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

12、上(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 %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下(不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答: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利润=756000-29.56000-255600-8000=9400(元)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

13、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如下:应纳消费税销售利润=686000-29.56000-150480-8000=72520(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入减少42000元(75600-68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1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7. 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 元的洗面奶,售价90 元的眼影、售价80 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 元的新

14、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 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 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 % ,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答: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法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

15、的消费税为每套()=72.86(元)。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50-72.86)。8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该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 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 . 44 万元。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答: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应纳增值税税额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共应缴纳流转税:应纳增值税税率应纳营业税税额=803%=2.4(万元)共应缴纳流转税=13.36+2.4=15.76(万元)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99-15.76=9.23(万元)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7%),而劳务收入部分通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3%(或5%),可以明显降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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