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黄图校释》后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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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辅黄图校释后述(1)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讲述城市都邑内容的历史典籍,是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国朝和宫宅地形这两部书。国朝和宫宅地形在汉书艺文志中是列在数术略“形法”类项下。宫宅地形,顾名思义,即可以看出是为建筑宫室选择适宜的地点;而所谓国朝,也应是讲述都城与宫廷之位置选择等技术方法的书籍。国朝和宫宅地形两书都早已佚失无存,但是,今收录在周礼一书当中的考工记,记述有“匠人建国”和“匠人营国”两部分内容,分别讲述了建设城邑时确定方位的方法和城邑布局形式,其中谈到“匠人营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1,有国有朝,正与“国朝”之书名相应。可以推测,国朝和宫宅地形两书的内容,大体上应当与此相似,都是讲述城市建设的

2、一般原理,这也是上古以至秦汉时期中国城市文献的主体内容。大致从东汉末至三国时期亦即所谓“汉魏之际”开始,关于城市的著述,日趋丰富,同时,在内容上也产生了很大变化,即由选择城市的位置以及设置城市的结构这样一些通用的技术方法问题,转向记述具体城市特别是都城的具体存在状态。这是秦汉以来城市内部结构日趋繁复而且其个性化特征亦强烈凸显之后,在城市文献内容上的一种反映。东汉末至曹魏期间出现的三辅黄图,就是这一转折时期的标志性著述。三辅黄图原书早已散佚不存,自从南宋学者程大昌首倡其说以来2,一般认为,今所见传本应是在唐代中期前后所编定。所谓“三辅”是指汉代在都城长安附近的京畿地区所设立的三个郡级政区,即京兆

3、尹、左冯翊、右扶风。显而易见,三辅黄图一书,主要是通记汉代都城和畿辅地区的地理状况,并不仅仅局限在长安城内。不过,有关长安城的内容,确实在其中占居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书中记述的长安城以外三辅地区的内容,都是宫观苑囿,可以视作长安城的附属建筑,所以,过去便一向将其视作一种记述城市状况的文献。三辅黄图不仅在中国地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于研究西汉都城长安以及秦都咸阳,更具有无以伦比的史料价值。一部如此重要的古代地理名著,关于它却有很多事让人说不清楚:说不清楚,不知道是什么人所写;时代说不清楚,不清楚确切的撰写时间;原本的失传和今本的来源说不清楚,原本不清楚为什么失传,而现在通行的传本,又不清楚

4、是由谁纂辑而成。最令人费解的是,连书名是什么意思,也是一直说不清楚。古人是不是能够理解书名的含义,不得而知,因为从没有人来阐释这一点。在现代学者当中,研究秦汉史的老前辈陈直,最早谈到了这部书得名的缘由。陈氏分析说:“昔见有昔引黄图瓦当。黄图二字,盖起于西汉,取其宏大规模之义。”3陈氏所云“昔引黄图”瓦当,今不知何在;陈氏撰秦汉瓦当概述一文,在叙述这块瓦当时,谓所据为一拓本,而现今是否仍有原瓦存世,亦未曾言及。惟此“昔引”二字,似若不辞,陈氏仅推测此瓦文字应为“汉宫所用摹写景物之词”,而对“昔引”二字的具体含义,亦云未得其解4;至于“黄图”何以会有“宏大规模”的语义,陈氏并没有具体说明。陈直的解

5、释,语焉未详,确实很不好理解。对此,何清谷即很困惑地写道:“(陈氏)把黄图解作取其宏大规模之意,不知有何根据?”由于理不清陈氏立论的着眼点究竟是在哪里,何氏便试图以自己的视角,寻求另外的解释:我以为“黄图”就是帝都图。艺文类聚六三南朝江总云堂图:“览黄图之栋宇,规紫宸于太清。”“黄图”在此指帝都,这可能是汉朝以来习用的称谓。“黄”,本谓土地之色。易坤:“天玄而地黄。”古以五色配五行五方,土居中,故以黄色为中央正色,而中央为帝都所在。三辅黄图即三辅地区的帝都图。以上论述显然要比陈直的说法清楚得多,论据看起来也颇为充实,见于何氏新近出版的三辅黄图校释一书5。何清谷是富有造诣的秦汉史专家,关注和研究

6、三辅黄图已经有很多年。1995年,何氏就汇集多年积累的研究心得,在西安的三秦出版社出版过一部三辅黄图校注;2005年6月,又在中华书局出版了这部三辅黄图校释(以下简称校释)。经过十年的精心研磨,考订疏释,愈为精审,关于三辅黄图书名的看法,不过是其中很普通的一个例证而已。三辅黄图是一部很需要整理和注释的书籍。原因是此书原本早已散佚,今传世诸本乃是出自后人纂辑。纂辑者虽大多也都有所依据,并非向壁虚造,但由于取用材料来源庞杂不一,地理典籍记述的特点,又是各个条目相互之间多缺乏内在联系,最容易产生文字讹误,故虽历代叠经校勘,文句舛错,仍殊为繁多。晚近以来,先是有张宗祥作校正三辅黄图,在20世纪50年代

7、出版;陈直继之,复以张氏校正本为底本,作三辅黄图校证,在80年代初正式出版(以下简称校证)。张宗祥的书只是简单校订文字正误;陈直的校证本则广泛搜求相关文献和出土秦汉金石文字,对原文作出证释。陈氏治学,本以文献证释见长,尤其擅长于以金石材料证史,而三辅黄图以著录秦汉宫观为主,出土瓦当等秦汉文字,正多涉及这方面内容,因此,陈氏所做校证,理应十分精当。可是,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此书在陈氏生前,尚未最终定稿,引证文献因大多凭借记忆,存有许多疏误,出版时系倩请他人代为编定,未能一一核查校正,所以,留下许多不应有的瑕疵。另一方面,由20世纪80年代以来迄至今天,陕西境内又发现许多秦汉遗址并出土有新的文字资料

8、,能够与三辅黄图的记载相印证,这些都可以补充陈直所做的校证。何清谷的三辅黄图校释,在陈直校证本的基础上,又做了大量校释工作。首先是版本校勘,相对来说,要比陈直校证本完备。何氏在校勘时利用了元勤有堂刊本以来一些比较通行的传世版本,以及清孙星衍、庄逵吉二人所作的辑本。这样的版本堪比,陈氏校证本缺而未做。版本之间的文字对校,与征引文献做它校,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与陈直的校证本相比,何氏征引的文献也更为丰富,并参考了许多现代研究成果,同时,还利用在西安工作地利之便,实地考察大量相关遗址,从另一途径来证释三辅黄图的记载,这也是这一校释本的一项重要特色。这种考察,陈直虽然已经做过一些,但数量和范围都很有限

9、。何清谷能够将其运用为一种基本研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受到了业师史念海的影响。史念海整理宋人张礼的游城南记,最早将这一“以地证史”的方法,系统地应用于地理古籍的整理。何清谷所做三辅黄图校释,很好地体现了史念海这一学术主张,从这一意义上讲,是古代地理文献研究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一项成果。从以上所述版本校勘的完备性、引证文献的丰富性以及地理考察的广泛性几个方面来看,何清谷这部三辅黄图校释,堪称是当前最为完善的三辅黄图校本。通过这样多种途径和手段的校订,何清谷在校释中提出了许多超越前人的裁断。其在断句方面,如卷一“汉长安故城”条记述长安城池隍,何氏校释本读作:“城下有池周绕,广三丈,深二丈。”6陈直

10、校证本系断作:“城下有池,周绕广三丈,深二丈。”7丛书集成初编排印清毕沅刻本三辅黄图8,标点也与陈氏相同,就都不如今何氏校释本顺畅。又如卷三“甘泉宫”条记述勾弋夫人获罪致死,何氏校释本读作:“(钩弋夫人)后得罪,掖庭狱死,及殡,香一月。”9陈直校证本系断为:“后得罪掖庭,狱死,及殡香,一月。”10何清谷对此有按语说明曰:“掖庭狱是皇宫内的监狱,不应点作掖庭,狱;一月是尸体放香的时间,应是香一月,不应是及殡香。”所说合乎情理,也应胜于陈氏旧本。类此标点优胜之处,尚有很多。何氏校释本在地理考订方面的独到见解,也有很多。如卷三“长门宫”条,清人毕沅在长安志校注本中,以为侧临汉长安城东11;陈直也援引

11、陕西通志,注释其位置是在“故长安城东”12。何清谷则依据汉书东方朔传、汉书王莽传,以及如淳汉书注、郦道元水经注等早期记载,考订长门宫“在汉长安故城东南,浐水的西侧”13,所说比前人都要准确可信。至于大量引述考古遗迹以证实三辅宫观楼台位置,将两千年前的建筑设施,指认到具体的地点,较诸以往只是纸上谈兵的做法,自然已不可同日而语。校勘古籍是一项令人遗憾的工作,不管怎样努力,怎样用心,总会留下一些缺陷。需要读书人在使用的过程中,结合各自不同的研究,不断发现以往工作的瑕疵,以供后人进一步整理参考。不过,这也是整理古籍这一工作幸运的一面,因为总是有人在继续使用文献,这样就会使正确的见解,持续积累,愈出愈精

12、。不像有些研究,热潮一过,永世不再有人问津,是对是错,是深是浅,一切都无从认证。检读何清谷著三辅黄图校释,也看到一些这类似乎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现分别从几个不同方面,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胪列在这里,以供相关学者讨论和参考。何氏在陈直校证本的基础上作校释,在疏释问题时应首先核实陈氏引文的准确性,这样才能在牢靠的基础上,评判陈说的是非得失,决定取舍。在这一方面,何清谷的校释,还存在一些需要补充的地方。如卷六“霸昌观马厩”条,陈直校证本有陈氏按语曰:汉书王莽传下:“司徒寻,初发长安,宿霸昌观厩。”颜师古注云:“霸昌观之厩也,三辅黄图曰在城外也。”与今本同。又续汉书郡国志云:“霸昌厩,在长安西三

13、十里,又曰三十五里。”又太平御览卷一百九十一,引郡国志曰:“雍州霸昌厩,在长安西三十五里,王莽使司徒寻发长安宿此。”14何氏全文引述陈直上述按语后述云:清谷按,史记卷五十八梁孝王世家:田叔等“还至霸昌厩”。正义引括地志云:“汉霸昌厩在雍州万年县东北三十八里。”与郡国志不同。应在霸陵之东霸昌观附近,郡国志误。15何氏对霸昌厩的考订,结论虽然不误16,但却没有能够注意到陈直引述的文献,本身即存在很大问题,这就是所谓“霸昌厩,在长安西三十里,又曰三十五里”云云,并非出自续汉书郡国志,而是长安志卷五宫室三“霸昌厩”条下引述的别一郡国志17,陈直在此处有明显的舛错。这一郡国志,与陈氏按语中提到的太平御览

14、引述的郡国志,应为同一史籍,乃唐人所纂,但成书时间要大大晚于李泰在唐初编纂的括地志18,其史料价值自然不及括地志,更大大低于西晋司马彪的续汉书郡国志。明了这一点,可以从史料的可信性角度,更为有力地证实何氏的看法,然而,何氏却是未加核实地原样迻录陈直的错误注解,留下了不应有的疏失。类似的情况,还有卷二“直市”条,陈直按语提及太平御览引述的庙记和郡国志19,其中庙记一条,根本不见于太平御览;郡国志一条,内容也与陈氏所说,有明显出入20,何氏亦均照录陈氏按语而未加辨析21。这些相关文献,都是校释三辅黄图所记地理问题最基本的依据,此类疏失的存在,说明何氏在考辨文献方面,还有一些基础工作,可以进一步补充

15、,使之更为圆满。文献校注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是疏解窒碍的文句。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仔细斟酌上下文句的内容,二是要认真分析所有相关文献的校勘价值,三是要通过贯通全书,寻求本证,来找出合理的解读方式。三辅黄图卷一“咸阳故城”条,对秦始皇所建渭桥亦即横桥有如下记载:桥广六丈,南北二百八十步,六十八间,八百五十柱,二百一十二梁。桥之南北堤,激立石柱。22以上断句,陈氏校证本与何氏校释本并同,其中“激立石柱”一句话,语义不明,文句有明显问题,需要疏释。今何氏校释本对此仅有注释云:“激原作缴,玉海、水经注引文作激,陈直本改缴为激,从之。”并没有说明何以“激”字要胜于“缴”字,更没有说明“激立石柱”究竟是什么意思。丛书集成排印毕沅校刊本三辅黄图的断句,则与此不同,读作“桥之南北堤缴,立石柱”23。这两种句读形式,对原文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何是何非,有必要予以辨别。今按水经渭水注引三辅黄图,文字与此略有出入,而且在“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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