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环保局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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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XX市环保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意见报告如下:一、主要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XX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年大气环境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23.9μg/m3,同比2017年下降8.8%,PM10平均浓度为41.9μg/m3,同比2017年下降18.6%,优良天数比例98.3%,同比2017年提高0.2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空气质量蝉联全省首位,在全国169个重点监测城市中名列第二。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

2、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类地表水标准,境内无劣类地表水。经初步核算,预计可以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

3、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19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19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19

4、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19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

5、,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

6、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

7、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

8、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19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

9、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

10、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二)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

11、问题整改。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的13个反馈意见、8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17个突出环境问题,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级督查,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松懈。应于2019年完成的9个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20年完成的4个反馈意见目前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86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1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342件信访件及33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见底清零。二是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迎检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去年10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12、进驻安徽省动员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XX市协调联络组,召开了协调联络组会议,部署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XX市共24批51件,经持续整改,全市5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9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严格按照“三坚决四必须”和“四确保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共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2.96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21人。(三)从严抓好

13、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2019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共计罚款144.93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80.23万元;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9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通过案件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草完成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办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开展了后督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

14、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全年约谈18人,下发督办函12份。四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动。2019年,我局多次会同屯溪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对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通过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2019年,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共录入监管企业693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46家,特殊监管企业84家,一般监管企业563家。2019年全市通过随机摇号系统共抽取检查企业27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市环保

15、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5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5家企业共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七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企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家。2019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八是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19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311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四)扎实开展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环境厅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我市生态红线占37.55%,全省最高。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完成

16、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讨论稿。扎实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2017年报销号的3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XX风景区,逍遥亭片污水处置、污水处理技术在冬季不稳定等2个国家“绿盾2019”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月潭湖综合开发、重点生态区XX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大XX国家公园创建、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农药农资集中配送体系建设、生态区县、乡镇、村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九大工程,2019年,我市 11个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8.7148亿元。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印发XX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发现违法建设问题12个,并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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