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

上传人:优*** 文档编号:130977323 上传时间:2020-05-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精品合同)(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号: _上海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甲 方:_乙 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合同编号:甲方市场主办单位:乙方定点屠宰企业:为防止不符合卫生,销售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在市场内实行猪肉批发场厂挂钩制度,进场验证,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向市场内摊商提供猪肉。第二条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第三条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

2、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第四条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五条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六条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约时间: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约地点: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致力于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