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能源投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上传人:52****88 文档编号:130742426 上传时间:2020-05-0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型能源投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小型能源投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型能源投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小型能源投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第二章 特种作业分类第三条 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

2、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第四条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第五条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第六条 起重机械作业(行车)。第七条 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八条 压力容器作业。第九条 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安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第十二条 特

3、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第十三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结合公司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第十七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二)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三)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第四章 总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