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九州理论法条班韩祥波民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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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民法精品讲义 韩老师 1序言部分 民法的慈母情怀与基本体系物权法侵权法债权法民法总则 合同法 满足正常人之需求婚姻法继承法第一部分 民法总则出生权利能力自然人 死亡 宣告死亡主体 法人 行为能力监护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等民 法 内容义务和权利 诉讼时效总 则 事件民事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 代理行为 事实行为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含义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民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一) 、平等主体1、 “

2、公民”还是“自然人”?2、平等主体之判断是否为市场交易关系?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采购合同1 例题:【200214】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 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二)财产关系基于财产而形成的关系。如去超市购买海尔冰箱一台;损害赔偿关系、对于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等。钱的问题。(三)人身关系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关系。如父母对于子女之监护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中的人身部分。事关

3、伦理。【常见出题陷阱】损害赔偿关系不管是基于侵害人身权还是基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都是财产关系,不要将侵害人身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误解为人身关系。例题【2009 年1(部分)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问题:甲要求乙赔偿的法律关系是人身还是财产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3)智力成果(4)权利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权利=利益+法律之力民事权利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如下分类:(一)依客体分类: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财产权

4、物权、债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本分类中的常见考点归纳:1、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分需要掌握两点不同:(1)责任方式不同:民通 134 条、侵权责任法 15 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适用于人身权被侵犯的情形) 。(2)是否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侵害人身权一般有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死亡时,近亲属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侵害财产权一般没有,但是,如果侵害的是特殊财产,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则有。特殊财产:结婚纪念照、亲人逝世后唯一的遗照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继承或者让与?【侵权法第 22 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解释第

5、 4 条 】 具 有 人 格 象 征 意 义 的 特 定 纪 念 物 品 , 因 侵 权 行 为 而 永 久 性灭 失 或 者 毁 损 , 物 品 所 有 人 以 侵 权 为 由 ,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请 求 赔 偿 精 神 损 害 的 , 人 民 法院 应 当 依 法 予 以 受 理 。【 人 身 损 害 解 释 18 条 】 精 神 损 害 抚 慰 金 的 请 求 权 , 不 得 让 与 或 者 继 承 。 但 赔 偿 义务 人 已 经 以 书 面 方 式 承 诺 给 予 金 钱 赔 偿 , 或 者 赔 偿 权 利 人 已 经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的 除 外 。例题 1:

6、【200347】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 1 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A.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B.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C.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 1 个月的费用D.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例题 2:【200766】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周某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周某非常痛苦,诉至法院请求彩扩店赔偿胶卷费、冲印费损失及精神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彩扩店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 B彩扩店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和侵

7、权行为 C彩扩店应当赔偿胶卷费并返还冲洗费 D周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例题 3:【201069】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2、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分:两者共同构成人身权。(1)人格权:人人平等,人皆有之。主要包括:生命权:生命利益维护、有限生命利益维护、司法保护

8、请求。身体权:保持身体完整和身体合理支配权。健康权:健康维护、劳动能力保持和健康利益支配。姓名权: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妨碍和侵害【干涉、盗用、假冒】名称权:法人和其他组织命名、使用、变更及依法转让并排除他人妨碍与侵害。肖像权:形象的再现、肖像的使用、排除侵害。 【侵害肖像权要有营利目的】名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他人的恶意贬损或损害。隐私权:对于个人秘密利益为保护,不被他人知情和干涉。荣誉权:接受荣誉称号、奖励,排除他人干涉和妨碍。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之保有和维护【难以找到具体权利时的兜底救济】(2)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权利,非人皆有之。包括:配偶权: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

9、夫妻之间相互享有民事权利。亲属权:因婚姻、血缘、收养而形成的关系中主体之间彼此享有的权利。考察方式总结:(1)考察肖像权。(民通 100 条)掌握三个要件:营利、未经允许、利用他人肖像。 (民通意见 139 条)以营利为目的,做广告、商标或者装饰橱窗等。题目中没有交代营利目的,但明显是商业性利用者,构成;交代公益目的者,不构成。(2)以肖像权为核心,考察版权(著作权) 、隐私权、姓名权(冒用、盗用、张冠李戴) 。(3)肖像权与表演者权的关系参阅著作权法 38 条理解。 2(4)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关系主体、真假、内外。例题 1:【2011-66】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

10、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例题 2:【200815】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

11、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例题 3:【200462】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 ”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 500 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例题 4:【200861】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

12、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例题 5:【201068】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 ,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2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

13、演,并获得报酬。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侵害牛某的姓名权B侵害牛某的肖像权C侵害牛某的隐私权D侵害牛某的名誉权(二)依相互关系分类:主权利与从权利1主权利含义: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单独存在的权利。2从权利含义:以其他权利为基础或者没有其他权利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的权利。(1)成立的从属性(2)消灭的从属性(3)处分的从属性考点:主从权利关系:有可能进行反向的考察。主决定从,但从不能决定主!例题: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用自己的房屋一栋做抵押。试回答:(1)银行享有哪些权利?(2)这些权利关系如何?(3)如果一个权

14、利消灭对与其他权利的存续是否有影响?如果有,是什么影响?如果没有,为什么?(三)依义务范围分类:绝对权(对世权) 、相对权(对人权)1、绝对权(对世权)所有权、人格权等2、相对权(对人权)债权(合同)例题【20091(部分)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问题: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四)依权利的作用不同进行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形成权【我很强!耶!】(1)含义: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双方法律关系的权利,是单方决定权,因此,效力非常强。比如,追认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2)形成权的基本类型追认权(合同法47、48、51条) 、选择权(合同法403条) 、解除权

15、(合同法94条) 、抵销权(合同法99条) 、撤销权(合同法47、48、54、74、186、192、193条) 、遗赠的接受与拒绝(继承法第25条)(3)形成权的行使与限制形成权必须行使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行使则没有法律后果。例题: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 3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3 附义务的赠与与附条件(延缓条件)的赠与比较:(一)义务构成合同权利和义务内容,条件外在于权利义务;(二)所附义务的违反义务人要承担责任,附条件不成就没有 责任。4 【第 192 条】赠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的约定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形成权的行使方式:、【明示与默示】一般需要明确表示,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默示亦可,如受遗赠人的沉默则视为拒绝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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