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须知与施工管理规定律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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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须知与施工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商场和公共设施的安全,装修出档次更高、效果更好并与商场经营定位相融的品牌卖场,凡进场装修的商户(乙方)或委托人以及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手续办理与审批程序1、商户(乙方)应提前三天向物业部申报装修方案,办理装修手续。2、商户(乙方)必须详细、如实提供装修施工图(装修方案、效果图、结构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布置图、门头结构图、隔断立面图、电路控制图和总用电功率)。3、商户(乙方)所聘施工单位必须备齐有效装修资质、营业执照、电工操作证复印件、装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装修施工详图及装修合同到物业部办理进场手续,凭物业部开出的单据到财务室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垃圾

2、清运费、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费等相关费用。4、相关费用规定:须缴装修押金,100以下2000元、1012003000元、2013004000元、3014005000元以此类推。并向甲方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商户自行从装修场地转运至商场外围垃圾箱)每平方米共计5 元,甲方按乙方装修面积据实收缴,进场施工需到物业部办理出入证,一人一证,施工人员凭此证在营业时间外出入商场,出入证5元一张,有效期为本装修工期,遗失需补办。 5、对新进商户(乙方)商场(甲方)可提供推荐施工单位等服务。对不服从商场(甲方)统一协调管理、技术不全、装修质量低劣及不按要求整改的施工单位,本商场(甲方)有权取消该施工单位装修资格,

3、并拒绝该施工单位再次进人本商场承接装修工程。二、商户装修职责1、商户(乙方)对经营场地装修施工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系数,施工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消防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2、装修质保期限由商户与施工单位自行约定。商户(乙方)经营场地装修施工全过程必须接受商场(甲方)安全、物业等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3、商户(乙方)自行与施工单位签订装修合同,商户(乙方)对装修经营场地的施工安全和日后工程质量负责;由于安全措施不力、使用材料工具不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所造成的自身及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商户(乙方)全部承担,一切责任与本商场(甲方)无关。三、设计规定1、卖场装修方案应根据商场公共区域主色调采光和

4、商场整体档次效果进行设计构思,以保持格局“通透”原则,尽量达到各店空间展示最佳采光“通透”的效果,以彰显商场整体商业气氛。本公司有保留对各卖场装饰方案最终审核的权利。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申报批复图纸施工,任何施工项目不得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3、不得擅自凿损楼板柱面,不准在卖场内进行混泥土浇筑、砌砖墙等改变承重施工项目。4、商户(乙方)装修使用材料必须是防火不燃系列环保材料,如使用其他材料,须报商场(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做好防火处理。5、设计单位及个人必须充分了解装修卖场设备设施分布情况,任何影响消防及其它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的设计将不予通过。6、原有公共通道装饰

5、立柱不得随意拆除,根据装修设计方案如需要拆除,经商场(甲方)同意方可拆除,但必须装出更好的效果,且符合商场的整体要求。7、门楣装修高度宜为500mm、楣底与地面内空高宜为2400-2600 mm(可根据楼层公共走道实际标高进行相应调整),厚度不低于200 mm,外立面竣工面不得凸出占用公共区域空间,门楣不得在公共走道及灯带上搭接生根,必须另加专用吊筋。不得拆除和改变公共区域灯带等造型。外打灯光必须经物业部审批后方可安装,不允许外立面侧出吊挂灯箱。8、卖场外围地梁、踢脚线(高度不低于10 mm)等饰面采用实木成品线条、不锈钢、玻璃及石材等耐磨材料包边,不得采用上乳胶漆及其它易损材料。9、卖场内不

6、得有全封闭储物间及办公室等形式装修区域存在。10、所有装修设计,不得妨碍周边邻里经营,应保持商场(甲方)规定的通透及采光要求,不得破坏整个商场氛围。卖场内前排商铺要求靠走道外立面及转角处采用玻璃隔断,须前后开门,以利于商场通透,方便其他商铺经营和满足消防要求。11、卖场内如有外墙广告出入门的位置不得封闭和遮挡,以便检修人员出入通畅。四、消防与设备管理规定1、商户(乙方)装修按消防相关规定卖场内每100平米必须自行配备5公斤干粉灭火器一个,并消防规范放置于显眼易拿位置。2、按消防相关规定每个卖场必须安装消防应急灯,100安装一盏,200安装二盏以此类推,以供停电时为顾客提供方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7、。3、卖场内消防公用设施(消防栓、消防喷淋头、烟感探测器、报警开关、卷帘门、卷帘门手动开关、声光报警、禁烟标志疏散指示牌、应急灯等),不得拆除、损坏、遮挡或移位。消防栓必须按商场规定尺寸预留或制作存放灭火器箱,安装在天花部位的消防设施必须按消防安装规范安装,并不得遮挡。卖场内在涂料或乳胶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消防及其它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包裹后再施工。4、卖场内若配备有防火卷帘门,按消防相关要求进行装修,卷帘门电机部位必须按规定预留检修孔(600*600),并保证手动链条及手动开关正常使用,装修完毕后不得影响卷帘门的正常升降,不得因装修需要封闭、遮挡、拆除卷帘门手动开关。卷帘门下方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8、5、电源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线管不得固定在消防管道通风管道上,消防喷淋下方周围50C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6、如因违规施工影响各类设施正常使用的,必须无条件整改。严禁挤压风柜、风机盘管、防排烟管道等。严禁抬高空调冷凝水管,由于抬高冷凝水管导致风柜满盘溢水,损坏其他商户卖场装修的,由该商户(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费用。7、按规定尺寸及施工规范预留散流器、回风口、风柜检修口、排烟防火阀百叶口。8、根据防火规范要求,所有木材的表面均必须刷防火涂料(三次)。五、主要装修材料要求与施工规范(一)吊顶工程施工规范:1、平顶:(1)、吊筋: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000mm,如有承重物时,

9、应按800mm800mm间距施工,副龙骨间距不大于400 mm。所有吊筋和悬挂物不得在原有设备设施和公共走道吊筋上搭接生根(特别是风柜冷凝水管、电缆和消防水管)。板面紧固螺丝需采取防锈处理。(2)、轻钢龙骨架:一律应采用不小于50系列的主、副轻钢龙骨架,禁止使用38卡式龙骨。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钢性连接;必须使用金属吊杆支撑,绝对禁止使用铁丝、木棒等作支撑物。(3)、打吊筋孔:商场最上层不准穿破楼面防水层,杆深在60-70mm之间。(4)、天花板材:家居卖场层应采用环保优质、防火、防腐、防水纸面石膏板。2、异形顶:主平面同平顶要求相同,造型部分尽量采用石

10、膏板、防火板等防火,若遇曲线造型可适量采用木制材料代替,但必须采取防火防腐处理和防透色处理;本商场(甲方)对曲线造型采用的主材是否合适保留最终决定权。3、严禁采用的几种顶部装修:木龙骨三合板顶面、装饰布吊顶、矿棉板吊顶、金属网吊顶、铝制隔栅、钛金隔栅绳索网吊顶、严禁天花空吊(毛坯、裸吊)等形式。4、顶部所有阀门开关,风柜安装处、总电源开关箱处必须预留600mm600mm的检修口,按1个/100m2标准预留,以下由此类推。检修口周边应附加轻钢龙骨加固,并独立使用四根吊杆悬挂,避免检修口破损、塌陷。5、拆顶装修时须按原位原样恢复天花上各类消防及公用设施设备,如烟感、温感、空调回风口、防排烟风口、散

11、流器和检修口等设施。(二)隔断施工规范:1、商户与商户隔墙可采用石膏板或局部钢化清玻隔墙,双面石膏板隔断内严禁使用劣质板材替代轻钢龙骨。隔断竖龙骨间距不大于400 mm,竖龙骨横档不少于2根且采用专用卡片固定,不得使用木方替代轻钢横档,天地龙骨固定牢固。不得使用混凝土、红砖、加气块等超重建筑材料制作卖场隔断。2、规定采光或通透位置,必须采用透明钢化清玻。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玻璃墙每块宽度不大于3000mm,落地玻璃地梁宽度不小于100m。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松动、无裂痕、缺角等现象,外观整洁明亮。玻璃倒角车边整齐光滑,压边收口条与玻璃、槽口接触紧密,粘贴牢固。3、门面地脚不得占用公共

12、走道区域,应与公共走道边沿保持整齐一致。4、卖场间共用轻钢隔断墙,按实际发生费用各承担50%费用(15元/平方)。5、凡毗邻消防通道隔断按消防防火隔断规范施工。(三)涂料施工规范:1、涂料施工前,基层应干燥、整洁,工程使用的腻子应满足工程及环保要求。2、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严禁出现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斑迹等现象。3、使用乳胶漆、油漆(不得使用易燃类油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应使用立邦、华润、多乐士等合格达标涂料,双飞粉应配用标准801,禁用107等劣质胶水。4、专卖店内装修墙纸严禁使用劣质壁纸胶水(刺眼、鼻)粘贴,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产品。5、在靠近公共走道粉

13、刷涂料或油漆时,应做好地面防护,避免污迹溅落影响商场卫生,造成地面损毁的由施工负责赔偿。(四)地面施工规范:1、任何材料的地面施工不得破坏原有结构板面,所有卖场区域的地面铺设都必须保证与公共区域地面水平相接(如第二次装修高出过道水平,必须进行地面找平施工)。2、地板砖:应采用优良防滑抛光地板砖。施工时要清除基层垃圾,并清扫干净;水泥沙浆搅拌时必须使用铁板等材料与地面隔离,严防渗漏;严禁在商场的公共走道地砖上进行;严禁在地面大面积泼洒大量施工用水;对违规施工造成楼下及近邻商户装修设施和成品受损的,由施工单位全额赔偿。3、复合地板:应采用优质耐磨、防火、防潮地板。铺设地板时,应考虑预留不小于1.5

14、mm-2mm的伸缩缝,以防地板起拱变形。4、当水泥沙浆面层及地板龙骨内埋设管线时,不得在原结构板面上开槽,封闭前必须由商场电工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并拍照存档。(五)灯箱与玻璃地台的装修规定:1、地台必须采用防火材料。台面可采用钢化玻璃制作,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如果采用木质结构,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并做好防火隔热处理。严禁使用混凝土、水泥砂浆等不易拆除材料筑砌地台。2、灯箱喷绘布与灯具的阻燃距离不小于200mm。灯箱内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并做好防火隔热处理。3、灯箱内灯具采用冷源灯管规范安装,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感型或电子型成套日光灯具,不可使用非一体化灯具(含超薄型电子灯具、简易环

15、型日光灯具、简易电子灯具、环型灯管)。灯具宜采用带有地线T5的灯具。4、为便于检修以及通风散热,固定式灯箱应在侧面预留通风口和检修口,尺寸大小以适合维修人员操作为宜。灯箱超过500W功率的必须加装排风扇进行散热。灯箱封闭前必须由商场电工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并拍照存档。未经验收合格的灯箱严禁封闭和使用。5、通常情况下,邻里前后的出入口一律不予安装灯箱,其他位置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影响邻里的情况下经商场审核同意方可安装。六、电气工程施工规范:为确保商场安全,保证正常的电力供应,商场(甲方)对商户(乙方)卖场用电设施及材料作出如下规定:1、施工队电工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持本人身份证及操作证复印件到物业部登记存档,并对本次所装修卖场电路施工项目和该卖场内日后用电安全全面负责。2、商户(乙方)在装修前,应提前填写装修申请表并附电路图和用电总容量。施工前由商场(甲方)物业部对电路图纸进行审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电表容量、空开安数及线径按要求合理配置,不允许私自加大减小。3、进户电源由商场(甲方)统一提供,专卖店(乙方)应根据其总容量合理布线(平均每平方不大于30W)。必须按照审批图纸线径配置,电线要求为单芯阻燃线(ZR-BV),施工前需要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采用黄、绿、红色做为电源火线,采用黑色或蓝色做为电源零线、黄绿双色线做为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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