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律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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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一)海洋运输(国际最常用的运输方式)(1)优点: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缺点: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影响、风险大、速度慢(2)运营方式: 班轮运输 租船运输 :定程租船、定期租船1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有固定的航行时间、航线和港口、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特点“四固定”航线、港口、航期、运费率等固定。“一负责”船方管装管卸。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v 班轮运费:指班轮承运人根据运输契约完成货物运输后,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出价格,然后从托运人那里取得的报酬。v 班轮运费的构成:基本

2、运费(指在正常条件下,普通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收的运费。)和附加费(是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另加收的费用,如对一些需特殊处理的货物所加收的费用,或由于突发事件、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所加收的费用。)班轮运费的计费标准(基本运费)按毛重计收,“重量吨”,“W”按体积计收,“尺码吨”,“M”按毛重或体积计收,“W/M”按商品的FOB总值计收,“从价运费”,“A.V.”按货物的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从高计收 (W/M or A.V.)按货物重量或者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W/M plus A.V.)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临时议定运价班轮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单位运费=每重量吨运

3、价单位重量单位运费=每体积吨运价单位体积从价运费=货物FOB价从价费率例题1:我方采用班轮运输出口商品100箱,每箱体积306050cm,毛重40kg,查运费表知该货为9级,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109美元,另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请计算该批货物的总运费。 确定计费标准 M=30cm60cm50cm=0.09m3W=40kg=0.04(公吨)每箱体积0.09运费吨每箱重量0.04运费吨因此计费标准为体积计算运费 总运费=109(1+20%+10%)0.09100=1275.3(美元)例题2:我某公司出口箱装货物一批,报价为CFR利物浦每箱35美元,英国商人要

4、求改报FOB价。该批货物的体积为454025(cm),每箱毛重为35公斤,商品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120美元/运费吨,并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问:我方应如何报价?每箱体积:45cm40cm25cm=0.045立方米每箱毛重:0.035公吨每箱体积0.045运费吨每箱重量0.035运费吨因此按体积作为计费标准F=120 (1+20%+10%)0.045=7.02(美元)FOB价=CFR-F=35-7.02=27.98(美元)2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船东和租船人双方签订租船合同,并按商定的运价收取运费】租船方式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和包运租船四种方式。定程

5、租船 v.s. 定期租船按航程租用船舶; 按期限租用船舶船方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租船方负责调度和运营运费按照数量计算; 租期内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滞期和速遣费; 不计算滞期和速遣费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速遣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使船方节省了在港开支,船方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滞期费和速遣费 速遣费通常是滞期费的一半。(二)海洋运输单据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 B/L)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L),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

6、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它是由承运人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 海运提单具有如下三方面的性质和作用:(1)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其持有者可凭以向承运人提货,亦可通过背书将其转让,以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叙做押汇。(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处理双方在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海运提单内容提单正面内容: 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提单背面内容 运输条款作为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以及承运人与收货人及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

7、义务的主要依据。 海运提单种类 (1)按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 (2)按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记名提单特定收货人,不能背书转让和流通不记名提单空白或“to the bearer”,不需背书即可转让 to order 由发货人背书指示提单 to order of shipper 由发货人背书(即卖方背书) to order of consignee 由收货人背书 to order of banker 由银行背书背书的方法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前者是仅有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字盖章,而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后者是除背书人签章外,还须列明被背书人名称。当前实务中使用最

8、广的是“凭指示”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其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3)按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清洁提单 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不清洁提单 货物表面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 卖方有义务提交清洁提单,也只有清洁提单才可以转让注意: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4)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提单使用效力不同:正本提单、副本提单 (7)其他提单:倒签提单(非法的、欺诈性的)、过期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规定,银行将不接

9、受晚于装运日21天后提交的单据)案例1:台湾中央信托局“受托与中希贸易公司签订订购价值82700美元的重晶石粉的合同,由青岛轮船公司所属的”鹿州丸“号和”娥眉丸”号二轮从印度运往基隆。承运人签发了两张清洁提单。在货物于1972年1月4日及1月29日先后到达基隆后,发现90% 以上的货物有严重破包,造成了货损。船方称破包是由于包装不固所致,并主张应依“因包装不固所发生的货损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规定而免除其责任。经查:该批货物在印度装运前,经当地公证公司检验认为包装符合合同的规定。请问:(1)承运人如主张“包装不固”免责是否应在提单上对包装 的瑕疵进行批注?(2)承运人是否应赔偿托运人的损失?答

10、案分析:“包装不固”说明货物的表面状况不好,所以承运人应签发“不清洁提单”,即有不良批注的提单而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意味着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在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果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货物的表面有缺陷,像本题中出现了破包的现象,所以承运人须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三)联合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收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货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主要有海陆、海空、陆空联运等。特点:具备一份国际多式运输合同是包括至少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11、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全程实行统一运费率运输方式送银行办理议付的运输凭证签发人是否为物权凭证海洋运输海运提单(B/L)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是铁路国际联运铁路运单副本(第三联)铁路始发站否港、澳承运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外运公司航空运输航空运单(MAWB或HAWB)民航公司或外运邮政运输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邮局多式联运多式联运单据(MTD)或集装箱联运提单(CTB/L)多式联运经营人(四)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装运期的规定方法: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 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笼统的规定装运期(1)规定装运时间的注意事项:考虑货源与船源的实际情况 装运期限

12、应当适度 避免使用笼统的规定方法注意装运期与开证日期的衔接 应结合考虑交货港、目的港的特殊季节因素(2)规定港口的注意事项:力求具体明确,不接受笼统规定;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注意港口具体条件(自然、设施等);注意港口重名问题;采用选择港口不宜多,可规定在同一航线上,并明确规定附加的费用负担。(五)分批装运和转运(1)分批装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信用证规定

13、在指定时期内分期支款及/或装运,其中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2)转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准许转运。案例思考: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答案分析:这不违约。凡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为分批装运。根据UCP600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其表面上注明的装运日期及/或不

14、同装运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将不视作分批装运。在本案中,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在不同的装运港装上船,并且在提单上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装运日期,所以不是分批装运不违反信用证规定,所以银行可以议付。案例思考:有一份CIF合同,出售矿砂5000公吨。合同规定:“CIF汉堡,2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并凭单据付款。”事后,卖方于2月15日装运3100公吨,余数在3月1日装上另一艘轮船。当卖方凭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第二批货物是在3月1日装船,违反合同的装船时间”为由,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试问,买方这样做有无道理?为什么?答案分析:没有道理按合同规定这批货是允许分批装运的根据合同“由一船或数船装运”的规定,可以确定该合同是允许分批装运的。卖方在运送货物时是分批装运的,第一批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的。但是第二批货物在超出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装运,不符合合同规定。所以买方不应该对第一批货物进行拒收货物。对于第二批货物,虽然违反了合同,但是装运时间只超出了合同规定时间的一天。不属于根本性违反合同,没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所以买方只能对第二批货物进行要求赔偿。(六)装卸时间1装卸时间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一般以天数或小时来表示。2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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