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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租赁合同编号:租赁字第 号 出租人(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承租人(乙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以下简称为 “标的房屋”)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见附图所示。标的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标的房屋用途: 门市 ,标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部分,标的房屋所有权
2、人名称: ,标的房屋不涉及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第二条 租赁期限(一)标的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即 个月),甲、乙双方确认 年 月 日为标的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日(现状交付)。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自交付之日起计算,每三个月为一期,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支付,以后每期付款在上期到期前10天支付。(二)租赁期满或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标的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依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三)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6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
3、先承租权,但须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条 租金(一) 租金标准:租金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第一年租金单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第一年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 元)。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按前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8%。(2) 上述价格为甲方净收价,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开具租赁发票,开具租赁发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争取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收益归乙方;如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税费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归乙方负责并承担。(三)支付方式:1. 标的房屋租金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租金自起租日开始以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每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10天交付甲方,第一期租金和保证金于合同生效后三日
4、内一起支付。2. 甲方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它费用指定收款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变更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的,应于乙方应付款日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账户付款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3. 乙方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一)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的标准承担。(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应按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四)其他约定:保证金不计息;且发生乙方欠租金、租赁相关费用或者应当赔付而拒绝赔付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相应的额度,乙方应在扣除后30日内补足相应的额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者甲方确认扣除错误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返还及损失赔偿的责任。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可撤消地保证并承诺如下:(一)甲方保证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对本合同标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以出租方式进行处置的权利,
6、没有被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或监管等限制或禁止租赁的强制措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保证标的房屋具备出租的合法条件。(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擅自提高本合同费用。(三)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正常使用标的房屋和相应设施。(四)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障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3 日内进行维修。逾
7、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标的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若因甲方怠于履行上述维修、保养责任,使标的房屋发生毁损,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五)合同签订生效后,从乙方经消防部门或必要职能部门批准的装修方案之日起,甲方保证在 10 日内使乙方进场装修。若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 元/天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每日租金金额)。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六)甲方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供与复印件查验后由甲方收回、保管),作为本合同之附件,并根据乙方租赁要求及时提供
8、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资料和法律文件(复印件)。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标的房屋的用途为 。(二)如需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应在装修前10个工作日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三)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四)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承租部分有关的税收、费用。(五)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将标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或者变相转租给他人,并书面告知甲方备案,本合同效力不因标的房屋转租受影响。第七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一)装修时需有关部门办理各项施工许可证及有关部门审批、验收手续的
9、,由乙方办理并承担费用。其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予以协助,不得拖延。(二)甲乙双方系通过自行成交方式成交的,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不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三)租赁期限内,如任何一方由于改制、合并、分立等原因发生变更,则由变更后的主体承继该方在本合同项下之各项权利义务。(四)租赁期限内,乙方投资于标的房屋或为使标的房屋具备、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及满足商业经营特殊需要而投入的装修、设备及其他附属物、附属物之所有权属于乙方。合同解除后,能移动并不破坏房屋外观及内部结构的部分由乙方拆除;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拆除或者人为破坏。(五)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标的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甲方
10、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标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本合同的效力不因标的房屋所有权变更受影响。(六)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约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约一方不能免除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天内,应向另一方出具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11、是否恢复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发生不可抗力,对于事故双方发生的经济上的义务不受影响。(七)租赁期限内,若因政府建设需要搬迁,本合同自收到政府有权部门发出的搬迁通知之日起终止,甲方扣除实际使用天数的租金后(即年租金/365天*剩余未用实际天数=退还乙方部分),全额退还给乙方。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的,视甲方违约。若在租赁期内房屋征收的,乙方装修或者添附的,相应的赔偿和补偿(如有)归乙方,其他均归甲方。(八)其他约定事项第八条 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因第三人主张权利,严重影响乙方对标的房屋使用、收益的;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
12、的事由使标的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损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迟延交付标的房屋达 30 日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利用标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拖欠租金达30日以上;3、乙方将标的房屋转让或改变用途,或者变相将标的房屋转让或改变用途至影响到甲方整体业态的,对甲方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改建、添附拒不调整的。(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按违约情形发生当年租金的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应赔
13、偿甲方相应损失并按违约情形发生当年租金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应赔偿对守约方相应损失并按解除当年租金的 2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保证金。(三)若一方有违约行为,本合同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依照该约定执行;违约责任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相对方损失的,还应另行支付赔偿。第十条 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为准)
14、为文件的生效日。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或求偿权不应构成放弃该权利或求偿权,且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求偿权不应妨碍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求偿权的行使。(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选择向租赁标的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