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未办理正式结算手续但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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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公路未办理正式结算手续但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应支付工程款(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案件要旨:根据交通部制定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因而,本案中株洲县交通局作为国家机关、作为本案公路建设项目的合法组织验收主体,其出具本案的有关本案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合法依据。原告只要有株洲县交通局证明其工程合格,其质量责任即可免除。因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编

2、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一、案件来源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株中法民四终字第20号;株洲县人民法院(2010)株县法民二初字第87号本案例分析撰写过程中,作者为了凸显拟讨论的问题,对案例文字做了必要的删减。如需了解该案例全貌,请阅读该案例判决书原

3、文。二、基本案情2007年10月18日,原告文建军与被告石灰冲村签订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王十万乡石灰冲村“天井坳-莫家咀”段砂石简易公路改建为宽4.5米,厚0.2米的水泥硬化公路。合同签订后,因水泥涨价,原告文建军要求追加工程款,2008年8月8日,被告石灰冲村同意在原有的工程款外再支付原告工程款70000元。2008年12月,原告文建军将修建的公路交由被告石灰冲村使用。所建公路实际长度为4公里。实际工程款为910000元。被告石灰冲村已支付原告文建军工程款707280元。尚欠20272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工程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处理。三、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文建军

4、与被告石灰冲村之间的建设施工合同因原告文建军未能提供施工资质的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建设施工合同属无效合同,但修建的公路已交付使用,且经株洲县公路局验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对原告文建军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其利息的请求,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株洲县王十万乡石灰冲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原告

5、文建军工程款本金202720元。二、由被告株洲县王十万乡石灰冲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原告文建军工程款利息17193.19元。以上一、二项合计。株洲县王十万乡石灰冲村村民委员会不服原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认为: 1、被上诉人文建军不是本案适格的主体。本案的承包人吴汉工程有限公司,而不是个人文建军。文建军只是承包人的员工而已。双方签署的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的真正主体是上诉人和吴汉公司,合同内容是上诉人与吴汉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被上诉人是吴汉公司的职工,只是受吴汉公司的委托,与上诉人签署了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一审法院认定文建军为原告,是错误的。2、本案涉及的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没有办理

6、结算手续,一审法院仅凭公路局出具的一份证明,就认定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是对事实的错误认定。依法建筑工程验收应以由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再组织竣工验收,但是在本案中文建军负责承建的路面没有达到施工要求,所以承包人至今没有申请竣工验收。3、本案的承包人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没有也不能向上诉人提交结算报告,承包人也没有与上诉人办理结算。因此本案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没有确定,上诉人不需要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4、康旺炎签字的追加的工程款,不是村委会的意见,而是康旺炎个人的意见,该款项不能算入总工程款中。被上诉人文建军答辩称:被上诉人的施工的工程项目已经县交通局,市,县质监站共同验收

7、合格,并已交付使用两年多;我的承包合同是大包干(包工包料)。只要路的长度、宽度、厚度不变,承包合同就是结算的依据,工程造价即91万元不变。根据上诉请求、理由以及答辩内容,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文建军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2、株洲县交通局出具的证明能否证明该工程验收合格;3、一审判决在双方没有办理结算就仅被上诉人的个人证明就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4、康旺炎的签字追加的工程款是否代表本案村委会。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已清楚地表明了合同当事人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文建军,而非吴汉工程有限公司。而文建军作为本案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的承包方不具备相关资质,其与上诉

8、人签订的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合同无效并不能否定被上诉人文建军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其有权就合同有关事宜提起诉讼,至于其诉请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并不能否定其原告身份。被上诉人的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故上诉人认为其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法院不予支持。上诉人对株洲县交通局出具的用以证明本案工程验收合格证明表示质疑,认为必须要有正式的竣工资料或质量监督检验合格报告才能证明该工程验收合格。法院认为,交通部制定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第四

9、条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而本案公路系株洲县交通局补助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属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故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株洲县交通局作为国家机关、作为本案公路建设项目的合法组织验收主体,其出具本案的有关本案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一审法院予以采信,并无不当。且株洲县交通局作为本案组织验收主体,其是否出具正式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10、或竣工验收报告产生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不能由被上诉人承担,被上诉人只要有株洲县交通局证明其工程合格,其质量责任即可免除。此外,根据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的中甲方责任第4条的约定,上诉人有对施工质量进行督查,并协助处理偶发事件的责任,但上诉人未能对整个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提出任何证据予以证明,而且本案工程已交付使用两年多,应视为上诉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退一步而言,即便是本案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上诉人亦无权再就本案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主张权利。综上,现上诉人提出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并请求法院就该

11、工程质量问题予以调查取证已无法律意义,法院不予支持。因本案合同对路程以实际丈量为准,对于每公里21万元的总造价约定很明确,实际建设路长4公里也为株洲县交通局所证实。康旺炎作为当时的村支书兼行政负责人,其在水泥硬化路面承包合同同意追加工程款7万元是代表村委会的职务行为,应视为合同的变更。上诉人认为该7万元为康旺炎的个人行为,理由并不充分。上诉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义务。由上可知,本案结算不存在事实与法律障碍,上诉人以结算问题作为上诉理由,拒绝支付被上诉人工程欠款,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与本案及类似案例有关的法规索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12、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第四条 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第三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13、不得交付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我们努力做中国最专业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联系人:唐湘凌 律师电话:186-0190-0636(北京)邮箱: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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