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肉与肉制品安全监管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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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OURLOGO鲜肉与肉制品安全监管方案撰写人:XXX本文档介绍了XXXXX.1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确保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 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

2、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 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 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整顿治理

3、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采取行动。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食药监餐406号)要求,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市场秩序。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整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二)强化采购管理,严防非法

4、流入。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进货查验。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鲜肉和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

5、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的,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同时,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餐饮服务单位长期定点采购的,

6、应与供货方签订包括保障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限、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要及时动员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包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鲜肉和肉制品使用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大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力度

7、,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按照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瘦肉精”、亚硝酸、着色剂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屡禁不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和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和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8、严禁以罚代刑。 (四)强化宣传教育,重视部门沟通。要通过多种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伪劣鲜肉和肉制品危害及惩处措施,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与农业、药监、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其他部门通报的信息线索,要立即组织查处。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有效保护举报人。要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涉及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的新闻线索,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鲜肉与肉制品安全监管方案-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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