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个人报告唐淑平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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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法律咨询实验个人报告指导教师: 杨思斌 学生姓名: 唐淑平 学 号: 1190201057 系部名称: 公共管理系 专业、年级: 11级劳动与社会保障 实验地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校区综合楼 315实验室 实验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4月14日 评定成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实验室报告一、实验目的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工时、工资、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 通过劳动争议法律咨询,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劳动争议协商案件处理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加强

2、学生对已学过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培养学生活学活用的能力,提高学生小组合作学习、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的能力。 二、实验原理(一)相关概念 1.劳动法:广义的劳动法为“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法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的劳动法是1994年我国颁布的劳动法。 2.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3.劳动法的渊源: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制定法、司法解释(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动组织公约和建议书。其中制定法包括: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3、劳动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等),国务院发布的劳动行政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地方性劳动法规。 4.社会保险法:调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合同的主体基于单方或者双方的意愿,提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6.劳动纪律:亦称职业纪律或职业规则,是指劳动者在共同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7.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其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一定范围的职业活动,从而防止商业秘密掌握者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利用其掌握

4、的商业秘密与原用人单位进行不正当竞争。 8.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法定的情形下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导致劳动者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时,对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二)劳动法的适用规则 1.正式渊源优先: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有利原则:在填补劳动法律漏洞时,应对法律规范作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在协调劳动法律冲突时,应基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法律的解释选择。(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2.生存保障原则;3.可持续原则;4.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

5、适应原则;5.强制保险原则;6.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四)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机构和机制 1.原则:调解原则;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着重调解原则(民间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三方原则。 2.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3.机制:一调一裁两审制。(五)本实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07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2012年12月28日修订,修订案于2013年7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6、令,第二十八号)(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实施) 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颁布) 4.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三百七十五号)(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1月1日实施,2010年12月8日修改,2011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2007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实施) 6.国务

7、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2月17日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通过,1995年5月1日实施)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1994年)(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 8.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1994年12月1日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 9.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10.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劳动部,1996年5月30日颁布,19

8、96年5月30日实施) 三、实验素材 案例2:员工在工作场所内进行性骚扰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情:2007年1月,熊勇明到拉法基屋面系统(成都)有限公司工作。双方于2007年4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熊勇明任维修主管。工作期间,熊勇明采用语言挑逗、通过电脑网络发送黄色照片以及趁对方不注意时触摸其臀部等方式对同一办公室的同一女员工赵某多次进行性骚扰,赵某先后不断表示厌恶、反对。拉法基家屋面系统(成都)有限公司经调查确认上述行为后,多次找熊勇明谈话、教育,但熊勇明拒不接受教育,拒不承认错误。2007年8月29日,拉法基家屋面系统(成都)有限公司

9、根据公司的员工奖惩条例第6条C款“违反纪律”第23项规定“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第7条“立即解雇”规定:“严重违反纪律或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一年内矿工达10天以上,或其他未列举的严重违纪行为”,第8条“备注”规定:“严重违反纪律是指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恶劣的后果,或损坏公司利益,使公司形象受损,或纠正面谈后,仍多次重复以上行为”,以熊勇明严重违反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且不接受教育为由,做出解除与熊勇明劳动合同的决定。熊勇明不服,遂于2007年9月4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在2008年6月6日,仲裁委员会维持了公司解聘的决定。(来源于人民法院案例选2011年第3辑) 劳动争议焦点: 1

10、.如何认定工作场所性骚扰? 2.公司是否可以以熊勇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性骚扰情节严重来解除劳动合同?案例3:离职后员工另谋高就,公司告其违反竞业限制 劳动争议案情:2007年3月8日,华业公司与贾某签订了5年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于2012年3月7日终止。合同签订后,贾某实际在华业公司的工程部担任技术员。2007年3月14日,华业公司和贾某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如乙方(贾某)向甲方(华业公司)提出离职,甲方在乙方同意履行本协议下列条款的前提下予以同意:1、乙方离职后,对甲方的产品图纸、工装图纸、工艺文件、新产品创意开发等技术信息及客户名单、产品成本、价格、营销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11、2、乙方保证自离开甲方三年内不从事(包括设立或者受聘等方式)与甲方有竞争的同行业性质的工作,也不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3、如乙方违反以上保密条款,需对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9月1日,贾某以“回家发展”为由向华业公司提出离职,华业公司予以同意,贾某办理了离职手续(办理了移交手续,领发了工资)。同年10月,贾某某通过应聘的方式到舟山市金利螺杆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2009年9月26日,华业公司以贾某违反竞业限制为由向定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称:华业公司未向贾某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关系仍未解除,舟山市金利螺杆实业有

12、限公司属非法招用贾某,致使贾某泄露商业秘密,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贾某、舟山市金利螺杆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0万元。仲裁委员会通过调查,发现华业公司与舟山市金利螺杆实业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上确实有一定程度的重合。(来源于110法律咨询网,http:/ 劳动争议焦点: 1.华业公司与贾某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合同? 2.华业公司与贾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3.舟山市金利螺杆实业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向华业公司支付赔偿金?案例4:无证驾驶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争议案情:马某是山东省章丘市牛二农机配件厂的职工。2005年4月25日19:30分左右,马某下班后骑二轮摩托车回家,当行至

13、相公庄镇牛推村村北时发生交通事故,与迎面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马某腿部受伤,左腿被截肢,肇事者逃逸。2005年11月21日章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证明:马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摩托车损坏,肇事车辆逃逸。 2005年11月28日马某向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其认定工伤。山东省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马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为由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马某不属于工伤。马某不服,于2006年1月6日向章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章丘市人民政府维持了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马某于2006年2月27日向章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

14、撤销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判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案件来源:中国法院网,http:/old.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08039) 劳动争议焦点:对马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受伤应否认定工伤? 四、实验步骤(一)小组讨论 1.小组分工 制定工作计划唐淑平 确定案例主题唐淑平 查阅资料,收集案例唐淑平,王萌,邵志忠 案例分析并写成文本唐淑平,王萌,邵志忠 制作PPT唐淑平,王萌 复习回顾理论知识唐淑平,王萌,邵志忠 进一步完善案例分析唐淑平,邵志忠 实验展示唐淑平,王萌,邵志忠 2.前期准备 由于对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法规都特别感兴趣,我们三个人组成了一组,并选择了劳动争议法律咨询这一实验项目。确定实验项目后,我们进行了讨论,将每个人的工作明确化、细致化,分完工后,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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