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集体合同(2014年—2016年)(律师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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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新疆油田公司集体合同(2014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职工代表,在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集体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一方,公司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一方签订本集体合同。本合同签订后,由公司人事部门统一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在有效期限内,本合同对公司和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对集体合同进行变更或修订。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厂务公开制度,支持职工参加民主管理。(一)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半年向职工代表通报一次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领导干部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并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二)公司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第五条 公司在研究制定或决定有关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与工会或者

3、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第六条 工会要积极支持公司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和动员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在促进公司科学发展、实现公司工作目标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七条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拓展、完善信息渠道,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八条 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公司、忠于职守,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或业务技术,自觉履行劳动合同与岗位责任,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生产指挥,保护公司

4、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劳动合同第九条 公司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所约定条款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约定条款。第十条 工会应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做好职工日常考核、测评及劳动合同到期预报工作,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提供准确的依据。第三章 工资保险与福利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中国石油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股份)公司)制定的工资制度,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工资制度,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工资具体分配办法。第十三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支付职工工资

5、。职工在法定假、婚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以及经批准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执行以下待遇:(一)期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患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可适当延长。(二)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或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标准,以本人工资工资=(岗位、岗技工资+地区津贴+工龄津贴+保留补贴+归并津补贴+边疆地区保留津贴)+(技师津贴、教护津贴、技术津贴、技能专家津贴、学科技术带头人津贴、专业技术骨干津贴)+(住房补贴、少数民族伙食补贴

6、、独生子女补贴)为基数。其中:住房补贴、少数民族伙食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按100%支付,其它按以下比例计发。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标准: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60%确定;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70%确定;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80%确定;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95%确定。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疾病救济费标准: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50%确定;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60%确定;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70%确定;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85%确定。3、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获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荣誉和集团(股份)公司

7、、油田公司聘任在技术、技能专家岗位上的职工,在任期或聘期内病假期间工资、预支季度业绩奖励全额计发。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福利制度,并视公司效益情况,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第十五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由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职工应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缴纳的方式由公司主管部门每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第十六条 公司严格执行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由

8、企业承担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相关费用。职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缴纳由个人承担的企业年金相关费用,缴纳方式由公司主管部门每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 公司应依据国家、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对职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第十八条 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制度,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女工生育假、带薪年休假等执行国家、集团(股份)公司和公司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一)婚假男女双方按照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

9、5周岁,少数民族女年满21周岁、男年满23周岁初婚(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增加20天(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含岗位性津补贴),享受预支季度业绩奖励。职工结婚时,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按路程另给予路程假。(二)丧假职工父母和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予夫妻双方5天丧假(不含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和往返路程),职工丧偶给予5天丧假(不含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和往返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含岗位性津补贴),享受季度、年终业绩奖励。往返路程费用自理。(三)探亲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时间20天,如因工作需要或本人

10、自愿两年探家一次,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3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以上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不含路程假。原不具备探亲条件的职工,可在距退休3年内享受一次探亲待遇,探亲对象仅限于兄弟、姐妹、子女,假期60天(含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和路程假),路费按去探望对象中一名成员的直线合理路线报销车船费。探亲期间工资照发(不含岗位性津补贴),不享受季度业绩奖励。连续工龄满20年、年满40周岁及以上或聘任在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探亲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的,均可报销硬席卧铺票。(四)带薪年休假公司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不含法

11、定休假日、休息日),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含岗位性津补贴)、享受季度业绩奖励。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

12、安排工作的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第五章 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二十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股份)公司以及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切实保护职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一)进一步改善野外一线作业职工的工作、生活和文娱活动条件。夏季野外施工作业,气象预报气温高于35时,应避开高温时段,分阶段施工作业,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野外施工

13、作业,应采取强化保温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的方法来保证职工和施工作业的安全。所属单位与职工签订职工安全生产合同。(二)对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管理。对患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给予治疗、鉴定和发证,同时做好康复工作。对调整岗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如实、完整、无偿向本人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三)公司实行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将职工队伍健康状况告知工会和职工。公司40岁以上的职工,每年健康检查一次。其他人员每两年健康检查一次。

14、特殊工作岗位的职工健康体检一年一次。女职工特殊体检一年一次。(四)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障在岗职工健康疗养。在执行集团(股份)公司在岗职工健康疗养规定基础上,为职工健康疗养提供5天路途时间。 健康疗养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含岗位性津补贴),享受季度业绩奖励。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对监测超标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要限期治理。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的特殊工种(岗位),应采取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发放相应的保健津贴。第二十三条 公司引进技术设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坚持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所属单位

15、和主管部门对提出的意见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相关部门。第二十四条 工会应依法支持公司进行安全卫生及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情况。对于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职工有权拒绝执行;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工会有权依据有关法规、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男女平等,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工会与公司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六章 职业培训与劳动竞赛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坚持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灵活性的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职工依法享有接受职业技能、生产规程和安全卫生等岗位培训的权利,并以积极认真态度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水平。公司要保证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努力改善培训条件和手段,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其中0.2个百分点用于少数民族职工语言培训)提取。工会应监督职工教育培训费的使用情况。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在技术工种操作职工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合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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