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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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游艇操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游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游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游艇操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驾驶游艇,应持有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游艇驾驶证);游艇操作人员应在游艇驾驶证签注的适用

2、范围内操作游艇。 第五条 游艇操作人员的类别、等级和所操作游艇的推进装置类型 游艇操作人员的类别分为海上游艇操作人员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 海上游艇操作人员按照游艇的长度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一等游艇操作人员可以驾驶所有长度的海上游艇;二等游艇操作人员仅限于驾驶20米及以下长度的海上游艇。 内河游艇操作人员按照是否封闭水域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一等游艇操作人员可以驾驶内河任何适航水域游艇;二等游艇操作人员仅限于驾驶内河封闭水域的游艇。 游艇的推进动力装置类型分为机械推进动力装置、机械和风帆推进混合动力装置。 第六条 游艇驾驶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证书编号、照

3、片。 (二)发证机关签注内容:签发日期、截止日期、适用范围、签发机关及其印章。 游艇驾驶证证书编号规则见附件1。 游艇驾驶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第七条 申请游艇驾驶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体条件。 1.两眼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2.无色盲、色弱; 3.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4.口头表达无障碍; 5.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 (二)年龄。 持证人年龄不小于18周岁。65周岁以上持证人,其游艇驾驶证截止日期不超过70周岁生日。持证人超过70周岁,如仍需操作游艇,应在游艇驾驶证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机构提交合格的身体条件证明,换发有效期为1年的游艇驾驶证。

4、 (三)完成规定的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举行的考试。 第八条 游艇操作人员的培训从事海上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规定,取得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 游艇操作人员的培训应按游艇操作人员理论培训与考试大纲(见附件2)和游艇操作人员实际操作培训与评估大纲的要求进行(见附件3)。 第九条 游艇操作人员的考试游艇操作人员的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两部分,理论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际操作评估分合格和不合格。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均合格后视为考试合格。理论考试和(或)实际操作评估不合格者,海事管理机构允许其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仍然不合格

5、者,必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应按照游艇操作人员理论培训与考试大纲和游艇操作人员实际操作培训与评估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 申请游艇驾驶证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游艇驾驶证申请表;(见附件4) (二)身份证明; (三)身体条件证明;(见附件5) (四)两张近期5厘米白底彩色光面证件照片或电子照片; (五)培训证明; (六)有效的海船或内河船舶船长、操作人员或引航员适任证书(如适用); (七)境外海事主管当局颁发的有效游艇驾驶证(如适用)。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者,海事管理机关签发相应的游艇驾驶证。 第十二条 游艇驾驶证适用范围的变更申请变更游艇驾驶

6、证适用范围,应完成游艇操作人员理论培训与考试大纲和游艇操作人员实际操作培训与评估大纲对应的补差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与评估。 第十三条 持有其他船员适任证书人员申请游艇驾驶证 持有有效海船或内河船舶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通过游艇操作人员实际操作培训与评估大纲规定的实际操作培训和评估后,可申请相应适用范围的游艇驾驶证。 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驾驶证的人员,申请换发游艇驾驶证,除须提交第十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材料及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驾驶证外,还应通过游艇操作人员实际操作培训与评估大纲规定的与申请适用范围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和评估后,方可向直属或

7、省级地方海事局申请换发与原适用范围相应的游艇驾驶证。 第十四条 游艇驾驶证的到期换证 游艇驾驶证有效期届满之日前6个月内,持证人可向其游艇驾驶证档案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游艇驾驶证的到期换证,并提交第十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材料。 游艇驾驶证失效,需通过游艇操作人员实际操作培训与评估大纲规定的实际操作评估,方可申请游艇驾驶证再有效。 第十五条游艇驾驶证的污损或遗失补办 游艇驾驶证如有污损或遗失的,持证人可向其适任证书档案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递交游艇驾驶证申请表和身份证明,申请污损或遗失补办。 第十六条游艇驾驶证的初次申领由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或游艇俱乐部统一办理;到期换证、再有效、变更

8、适用范围、污损和遗失补办及境外游艇驾驶证换发等,由本人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 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后,应当报所在地直属海事局或者省级地方海事局备案。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对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应携带有效的游艇驾驶证,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吊销游艇驾驶证。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游艇操作人员、游艇俱乐部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相关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封闭水域是指封闭的与外界无通航联系的湖泊、水库等。 本办法所指身份证明包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明、居留证明、护照、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第二十一条游艇驾驶证由主管机关统一印制。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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