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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山西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 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 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表 1液化石油气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 1蒸气压GB 11174 2011 GB T 12576 2组分GB 11174 2011 SH T 0230 3残留物GB 11174 2011 SY T 7509 4铜片腐蚀GB 11174 2011 SH T 0232 5总硫含量GB 11174 2011 SH T 0222 6 硫化氢 GB
2、11174 2011 SH T 0125 SH T 0231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 是不注日期的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 1 依据标准 GB11174 2011 液化石油气 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团体标准 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 2 判定原则 经检验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 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 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 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2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 应以被检产 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 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 该项目不参与判 定 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