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施工合同新版

上传人:优*** 文档编号:130140394 上传时间:2020-04-2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控施工合同新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监控施工合同新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监控施工合同新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监控施工合同新版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监控施工合同新版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监控施工合同新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控施工合同新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可编辑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 工 合 同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下述工程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1.2 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监控平面图和双方认可的管路系统图施工(监控平面图详如附件一)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17 年 5 月 12 日开工,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竣工。1.5.1工期将根据土建施工情况配合施工,若因突发情况,甲方可变更上述工程

2、期限。1.5.2如非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迟延一天(不足一天的以一天计;下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本工程总价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损失。1.6 工程总价款:人民币 元,含税、材料、人工及其它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毋庸另行支付其它费用)。报价单详如附件二。1.7 适用标准及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1.8 乙方负责工程建设(含计量表房)、工程图纸设计、报验以及质监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所需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申请追加任何费用。第二条:甲方工作2.1 施工场地已于 年 月达到施工条件;2.2

3、水、电、道路均已具备,并交付使用;2.3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网络等资料已提供;2.4 施工执照等有关开工的一切批件于开工前已办理完毕;2.5 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已提供;2.6 已完成会审图纸和设计之交底。第三条:乙方工作3.1 按照合同要求及进度完成施工。3.2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管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行修复并不得影响工期。3.3 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卫生,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交付甲方使用前必须清理现场达到甲方的要求。3.4 乙方应严格按照其签署的施工厂商承诺书及附件之规定执行。如有违反,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责

4、任,同时依施工厂商承诺书及附件之规定给付违约金等,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损失、人身财产损害、政府部门之罚款等)。乙方向甲方支付之违约金及赔偿金等,甲方得于未结之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3.5 每月25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报送下月施工计划,每月28日前向甲方代表、监理报送当月施工统计表壹式贰份。第四条:工期延误4.1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精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向甲方代表和监理报告不符产生原因及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4.2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提出报告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

5、应顺延。4.2.1因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和设计标准作重大调整而增加工作量造成网络图关键路线变动。4.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2.3不可抗力因素。4.2.4合同中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4.3 非上述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迟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4 非4.2条规定原因,工程主要节点达不到计划进度时,甲方有权预扣总进度款的2%。乙方经过努力下次节点达到进度时,甲方应给予返回。第五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等部位,乙方应在隐蔽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6、。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修改,并交由甲方重新验收。如于验收后,甲方要求对于已完成之部分进行剥露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并不得据此要求补偿。5.2无论于隐蔽工程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隐蔽物内含有建筑废料、垃圾或其余之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必须将其清除干净并重新施工,所引起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5.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第六条:试车6.1本工程具备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甲方为试车准

7、备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乙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6.2非甲方原因造成试车未达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48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待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乙方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3试车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第七条:工程款支付7.1 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7.2 设备、材料安装完毕,本工程完工并由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并确认无误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5%。7.3 甲方预留工程总价款5为保留金,当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固期满且在保固期间之缺失皆依规定修复完成时,甲方于接获乙方书面申请后以月结

8、30天方式无息结算其保留金。第八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8.1略 第九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9.1乙方根据本合同、合同附件及其签署的施工厂商承诺书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于进货前提供产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明,格式由监理单位审核。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验收,在工程完工通知甲方验收时,应提供试验报告正本予甲方留存备查。对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又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

9、由乙方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予以顺延。9.2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9.3乙方应将本工程合同内所规定之材料样品或样本最迟于施工前三个月送甲方审核盖章同意后,方得进场使用,如有未经同意而使用之材料或设备,乙方应自行全部更易之,否则甲方对该部分不予计价及验收。9.4 乙方应成立样品陈列室,所有建材须送甲方审查通过后,方得装订于样品板上,陈列于样品陈列室内。第十条:竣工验收10.1施工完毕,乙方应提请甲方验收。甲方在检验时,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及时返工,并申请甲方复验。本合同工程如未在竣工期限内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视为乙

10、方延误竣工期限,按照本合同1.5.2条执行。对于本工程之瑕疵,不能期待甲方于验收时及时发现而提出异议者,甲方得于发现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异议。10.2乙方对非甲方和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须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甲方之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10.3验收运用标准及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设计图纸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第十一条:保固11.1乙方自甲方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算,免费保固12个月。不论是否在保固期内,亦不论是否于保固责任范围内,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 3 小时内到场维修,并应于到场后 48 小时内修缮完毕。11.2如果乙方迟延前项到场维修、修缮

11、完毕等期限的,每迟延一日除应给付本工程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予甲方外,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保固期外或保固责任范围外,乙方仍应负责维修,但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11.3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的费用,甲方在保留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11.4乙方将定期对甲方之弱电系统进行免费巡检,巡检和维修采用维修卡制,以便双方对器材使用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11.5工程系统终身保修,对工程系统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如需系统更换或器材移位,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十二条:争议12.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除发生争议部分外,双方

12、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乙方不得因工程之一部分有争议而导致全部工程停工,否则按乙方违约论处,停工期间仍应计算工期。第十三条:违约13.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及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按本合同第4.3及10.1条处理。13.2因乙方发生下列任一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3.2.1乙方因停业、整顿、歇业、破产或有重大经营权变动不能履行承包人之责任。13.2.2乙方违反本合同、合同附件或施工厂商承诺书的约定,经3次催告不改正的,催告方式系由甲方以整改通知单方式通知。13

13、.2.3乙方任意停工或作业无常或工程进度落后达15以上。13.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转包。13.3除13.2情形发生和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双方应认真继续履行合同。13.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和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他方后才可终止和解除合同,由违约方依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安全施工14.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包括第三人之身体与财物之损害】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4.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

14、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此外,乙方并应给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予甲方。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14.4乙方应妥善完成施工安全及工地管理。14.5乙方不得雇佣公安局认为有危害社会治安嫌疑的工人或非法外籍劳工,并严禁在施工区域内赌博及酗酒闹事或为各项足以危害甲方人员及财物损害之行为。第十五条:知识产权、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15.1本工程如涉及知识产权(不论是甲方要求使用还是乙方自行采用)及知识产权权利金等事项,概由乙方负责联络交涉,并负担所有费用。如遇有因侵害知识产权所产生之诉讼与赔偿等事情,皆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涉,并确保甲方免受任何损失。1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15.3乙方同意所有与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得知之任何甲方的各项书面、口头或眼见的各项图面、资料等系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及其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因业务办理规定事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公开宣传或透露给第三方知悉。本条款系永久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丧失效力。15.4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如经甲方批准采纳,其获得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