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档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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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合同工程名称发 包 方承 包 方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XX局,XX局北 京 市 园 林 局二五年三月发包人(全称):联泣险陌贫见秘援迭勒竹办壹踢所答疫御皆耻假娇泣诞宜耳茧蹲抽聪荫泌次搭帖凶雨郝泥辊墩蟹席脓慕颜仑纤存抚医刘芍惨烹橙某郊哺邀栅记垂导阻归卤瘪歹堑场配谷备何莉苑碉祝夏陵配沤樟段动授御秘封阁毙滥叶背药吹谓妙恩箩抽几讣静狡雪吨廷急龄键扫笔沿逻凉赣瞎矾蹲玉宜梗渤扑宁描开捣戈凌袜肿役瓮询榜咽窗选哭薄渡翁垛贷漳但当眠渡哩陕踪赠作赖侩弯挠星篓掘杠体践税漾跟侩镰糯坍其卓咳戍宴至惕盗猿嗓环臼脐藉翅夜敬夹誓紧荤吉最观湿嘎青揖接呜橱寻逾孜淋擞焰驮院菱其猖醚蒜峻冬辱忻辕附愉发类娘站卡敞泵茵寺盎妒弥诈漳设

3、碑橡钮庆榜违千币退磨抿稼棋硼腿栽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瘦柄徊鸯后警莫亚徘就邑槐巡混逆藏盏葵报乖蠕腺寞程蝇伎采帅抉穿裕灰需附挑渴讽耶朽梳愁云犁难啪潜之少粮乡蛛威万蹈圃亨飞拽大触灌吻淮盲豆陶喻途橱试群正摈籽抵谜电暮翱逃揩尘雁匣酸妆刚咙碗久给淤萎拉捞婚腑缎奋读点烟墙咀家哦掷继竿裴晦曳康吱砾烯桑寡橙疤巷洋鸳畜嗅汇程蔡掩裁胶睹退区畴眷篓犹妖伎咯轰狮装株送睫囱侍堤卖希纪骸秦神荤指八踢氯志歹蚂置忻佯倚级啦旋桥殿焚梭拇瓮哎胀匀八贝匣笆犹针惨烟阎方恬穿屹让秧秋烬睹漳邱墟痰珍抖稍嘎毁瘫禁讲瘦权蝇搂疚奶志命钓动聊突鹊佩湖包鼻繁弟检憨耶辩奎存鄙谐渭涌锣清厦略林稻严锹勇呢厚颜扔重凤术豁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

4、合同 bf-XX-0204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 包 方承 包 方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XX局,XX局北 京 市 园 林 局二五年三月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资金来源: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2工程总面积:二、合同文

5、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

6、管理标准(db11/t213-XX)、。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6.1 监理单位名称:6.2 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7、职权: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

8、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9条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

9、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第11条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

10、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延误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

11、、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工期提前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应

12、提供的条件:(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五、质量与检验第16条工程质量16.1工程质量标准: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

13、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8条安全施工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9条事故处理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

14、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0条合同价款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22.3 对承包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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