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安全协议(律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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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办公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外参加实践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甲方: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 乙方:甲方(学校)责任一、学校根据实习单位的需要,同意推荐乙方到实习单位参加定向实习工作;二、实习前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安全教育;三、学校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及单位(实习单位)需要,统一安排实习岗位。实习单位应提供实习场地和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四、实习期满时,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五、学生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个人身体原因

2、,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学校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结束实习,安排学生返校跟其他在校班级学习;六、在实习期间单位(实习单位)保护学生的安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学校配合做好协调工作;七、学校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管理。乙方(学生)责任一、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往返实习单位途中发生的;(二)在实习后、节假日等实习单位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三)各种情形的自杀伤亡者;(四)学校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五)地震、洪

3、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学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六)学生应按实习单位指定地点餐饮,没安排指定地点餐饮的,在实习点外用餐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七)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二、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单位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或实习单

4、位的;(四)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五)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六)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七)自行外出而伤亡者;(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九)擅自离开实习点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十一)学生假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十二)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三、学生在实习期间饮酒、打架斗殴、偷盗、私自乱接电、外出游泳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四、学生在实习期间未按学校、实习单位的工作操作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五、学生在实习结束后返校前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学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实习单位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 乙方:(学生)年 月 日 年 月 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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