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设汽车进口合同(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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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学课程设计 目录1.商品名称(Name of Commodity)42.品质(Quality of Goods)43.单价(Unit price)54.数量(Quantity)55.合同总值(Total Value)56.制造厂商(Manufacturer)57.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58.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59.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510.包装(Packing)511. 唛头(Shipping Marks)612. 保险(Insurance)613.义务(Responsipility)614. 付款条件(Ter

2、ms of payment)915. 装运条款(Terms of Shipment)1016.技术文件(Technology)1017.保质条款(Guarantee of Quality)1118.检验条款(Inspection)1119.交货(Delivery)1120.交易流程(Operation Procedures)1221. 索赔(Lodge a Claim)1222.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Clause)1323.违约责任(Contract Breach Of)1325. 延期和罚款(Delay and Penalty)1426.附加条款(an additional

3、clause)14 宇通客车出口贸易合同(FOB条款)合同编号Contract NO: 20110629002签订地点Signed at: 中国郑州市签订日期Date: 2011年7月5日买方The Buyers:英国伦敦公司传真(Fax):31-5387748电话(Tel):31-5387749法定代表人:杰克电子邮箱(E-mail):卖方(The Sellers):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地址(Address):中国郑州市传真(Fax):23-5486648电话(Tel):23-5486646法定代表人:张三电子邮箱(E-mail): 兹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

4、协议,共同信守。1.商品名称(Name of Commodity)少林客车SLG6117C3ZR2.品质(Quality of Goods)整车主要技术参数:参数名称参数值车长(mm)11495车高(mm)2550,3755 车宽(mm)2550 轴距(mm)5550 轮距(mm)2066/1850 最大总质量(kg)17500 最高车速(km/h)120 油箱容量(L)470 乘员数(人)24-55(不带中门),24-53(带中门) 底盘参数:参数名称参数值底盘厂家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底盘型号SLG611C2R56 排放国三轮胎295(标配),80R22.5(选装) 悬挂系统空气悬架(

5、前2/后4) 制动系统双回路鼓式行车制动,带干燥气 离合器单片,干式,膜片弹簧 变速箱型号S6-160 发动机参数:参数名称参数值发动机型号WP10.336N 发动机位置后置 最大功率(kw/r/min)336马力 最大扭距(N.m/r/min)1500 3.单价(Unit price)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每套计算,每辆320000 人民币F0B青岛,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0.3%。4.数量(Quantity)150辆5.合同总值(Total Value)150*320000=4800万(人民币)人民币计算。数量及总值均有 2 %的增减由卖方决定。6.制造厂商(Manufacture

6、r)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中国青岛8.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英国伦敦9.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2010年8月1日装运10.包装(Packing)每辆车进行打蜡11. 唛头(Shipping Marks)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目的地:英国伦敦港口 代号:USNY002 原产地:中国郑州12. 保险(Insurance)由买方办理货物保险13.义务(Responsipility)13.1卖方义务13.1

7、.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13.1.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13.1.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1)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2)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

8、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中国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16.2.4和16.2.5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即1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13.1.4 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13.1.5 风险转移 除13.2.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9、。13.1.6费用划分除13.2.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13.1.4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16.1.3(1)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16.1.3(2)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13.1.7 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16.1.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13

10、.1.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1)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2)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3)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4)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13.1.9查对、包装、标记 (1)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16.1.4

11、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2)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13.1.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16.1.8所列的除外)。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13.2买方义务 13.2.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13.2.2 许可证、其他许可

12、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13.2.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1)运输合同:无义务。 (2)保险合同:无义务。 13.2.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13.2.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13.2.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

13、物为限。 13.2.6费用划分 除13.1.3(1)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13.1.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13.2.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

14、输合同中。 13.2.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13.2.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13.1.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13.2.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13.2.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13.1.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14.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14.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4800万人民币。 中国银行郑州分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14.1.1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 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伦敦运输公司。 14.1.2商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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