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习题(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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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选择题1.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这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A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B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C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D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

2、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而乙的行为也构成承诺,因此购车合同成立有效。甲公司无货供应,构成违约。(标的、数量、价款都有,还有明确的履行期限)2.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

3、司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前到达乙公司C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答案】AC【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答案】ABCD【解析】合同法第19条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以上两条的规定,A、B、C、D项都是正确答案。但很多人对B、C项产生疑问。疑问之一:在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情况下,不可撤销的要约要同时具备主客观两个要件,而B项只有“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一个客观要件(原题是排除B项的)。这是立法技术出了问题,有了客观要件,受要约人就可以说自己是“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自己是依信赖行事

5、”。所以,关键是客观要件。疑问之二:对“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是不是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从合同法维护交易安全的指导思想出发,应当解释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125条真意解释)。4.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 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 要约已被撤回 B 要约已被撤销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答案】B (答案有出入,有的选A)【解析】合同法第1

6、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根据题意,“要约作废”的函件先于邀约或同时到达甲公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后发“要约作废”的函件,依常理“要约作废”的函件不会先于要约到达,同时题中说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而没有说忘记将要约的函件交给董事长,所以可以推断出“邀约作废”的函件没有和要约的函件同时到达。通过这样的分析可以判断更可能的情形是:“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至于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等等过程,都发生在乙公司撤销其要约之后,不是双方缔约

7、没能成功的原因。5. 受要约人变更下列哪项的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的变更,该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A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B 合同价款或者报酬C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D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答案】ABCD 6.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邮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A 5月1日 B 5月8日C 5月9日 D 5月10日【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

8、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成立的时间。B项正确。7.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幅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幅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 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 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C 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D 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要约,是一

9、种新要约而非承诺。【答案】D 8.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2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该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可知,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

10、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的,该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和丙不是与甲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即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丁应当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辆汽车的合同。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的情况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合同无效。10.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

11、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甲乙公司在签订买卖牛肉合同之前,乙公司将国产牛肉伪称

12、为进口牛肉,对甲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甲公司是受骗方即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受损害方,有权主张撤销权。乙公司是合同欺诈方无权行使撤销。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2)甲公司有权决定撤销合同,也有权决定不行使撤销权,而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公司决定履行该合同的话,乙公无权拒绝履行。因此,选项C正确。(3)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甲公司在决定撤销该合同之前,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因此,选项D正确。11. 王某交付胡某人民币1万元,约定当甲股票价格低于10元时,则委托胡某买进该股票。该约定属于( )。 A.附生效条

13、件的合同 B.附失效条件的合同 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生效。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12. 某建筑公司为承揽一工程项目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合同,其中约定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则该合同是( )(09真)A、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解除B、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C、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D、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答案】C 13.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

14、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本题网上有两种答案)A.甲公司 B.丙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第一种答案【答案】D【解析】本题考运输合同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损失由刘某过失引起,即不存在法条所列免责事由;而刘某乃运输公司工作人员,非合同

15、当事人,运输公司应为其行为对外负责。第二种答案 【答案】A【解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被撤销的,即使当事人有过失,也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还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负有全面履行的义务。违约行为分为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拒绝四种类型,具体到本题,属于履行迟延。所谓履行迟延,是指对履行期已满而能履行的债务,因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履行迟延使债权不能及时满足,造成对债权人的消极侵害,这是时间上的不完全履行。构成履行迟延的合同,需已届履行期,而且履行须可能,如果履行不可能,属于履行不能。合同的履行期,应按约定确定,债务人自期限届满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果未约定期限的,经当事人请求并催告,于催告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催告有约定或法定期限的,自期限届满起,负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这在甲、乙公司之间存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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