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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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发展党员测评制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二、测评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衡量的标准:一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二是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党员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三、基本步骤1、准备阶段(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2)支委会研究确定与会群众代表名单。农村群众代表一般应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群团组织负责人。(3)党支部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

2、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2、测评程序(1)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到会群众代表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2)支委会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可作补充介绍。(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结束。(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入党积极分子民

3、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按“公示制”要求进行公示。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差”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中共 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姓 名综 合 评 价 等 次好中差意见说明: 1、填表人在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对应的综合评价等次空格中打“”,具体意见填入“意见”栏中(注意写明是针对哪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2、对每位入

4、党积极分子只能选取一个等次,多选的,作为废票。3、本表不记名。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中共 支部委员会(盖章)姓 名 测 评结 果好中差党支部书记(签名): 汇总人(签名):说明:1、 年 月日,党支部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会议,应参加测评党员 名,实际参加测评党员 名、群众代表 名;发出测评表 张,收回 张。入党积极分子测评结果汇总如上表。2、本表一式2份,党支部存档1份,报送上级党委备案1份。3、与会人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另纸汇总整理附后,共页。党支部存档1份,报送上级党委备案1份。附件4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民主测评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

5、为发展对象前,应进行公示。二、公示程序1、党支部委员会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情况填入统一格式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中,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2、在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德才表现、社会关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3、公示期满后,基层党组织认真汇总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收集的意见和调查核实情况,一般在公示结束后5天内形成具体公示结果。三、公示内容对公示对象应公示其姓名、性别、文化程度、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个人主要简历和党支部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培训的具

6、体情况(如组织其参加培训,安排其担任社会职务,以及取得的成绩等),详见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如有其他须让党员、群众了解的重要内容,可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的“其他有关情况”栏或另纸公示。公示表一式3份,1份张贴公示,1份党支部存档,1份报送上级党委。四、公示形式党支部将公示表张贴于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党支部应设立专门意见箱和联系电话,上级党委(总支)应设立监督电话。党委(总支)、支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五、公示结果运用1、公示结果作为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2、公示对象问题的调查结论,由党支部负责人在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上说明。3、公示通过的,应及时确

7、定为发展对象。未经公示,或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未经查实,或经查实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六、公示纪律对公示对象问题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组织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为反映问题的党员、群众保密。对于泄密者,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附件5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职业)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姓名入团时间团组织“ 推优 ”时间个人简历支部培养考察情况其他有关情况公示说明:同志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根据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认为*同志基本符

8、合党员条件,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现将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大家对其个人素质、德才表现、社会关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支部或*党委(总支)(上级党委或总支)提出。书面意见也可投入位于*的意见箱。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一般为5-7天)本支部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及单位、职务)上级党委(或总支)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及单位、职务)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年*月*日附件6发展党员预审制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过民主测评、公示、确定为发展对象、政审、培训等过程,拟提交支部大会研究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二、预

9、审程序1、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基层党委审查(设党总支的,应先报党总支审查。党总支应于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基层党(工)委审查)。2、基层党(工)委应在收到上报材料的15天内,认真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上级党委审查意见”栏内,并据实填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预审表,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培训情况、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报送县(市、区)委组织部预审。3、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收到上报材料后15天内形成审查意见,签署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预审表内,并及时将有关材料返还给基层党(

10、工)委。4、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基层党(工)委及时安排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形成是否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三、预审内容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情况、自传、培训情况、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基层党委的考察情况、审查意见等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主要看发展对象是否按规定向相应党支部提出申请,培养考察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综合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展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发展程序是否规范等。四、预审方法1、预审一般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2、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预审内容,视情况采取审阅资料、个别谈

11、话、调查了解、组织考察等办法,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未经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39附件7: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预审表基层党(工)委: (盖章) 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预审单位负责人: (签名) 预审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 化 程 度现工作单位与职务(职业、职称)申请入党时间推优时间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培 养联 系 人党支部考 察 时 间(最近两次)思 想 汇 报时 间民主测评时间公示时间支 部确 定发 展对 象时 间是否有下列材料基层党(工)委审查意见县(市、区)委组织部预审意见姓 名姓 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入党

12、申请书自传推优表考察表思想汇报材料测评及征求意见汇总培训证明材料公示表计生证明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其它注:本表“县(市、区)委组织部预审意见”栏之前由基层党(工)委如实填写;“是否有下列材料”一栏,如有即在相应的空格里打“”,没有则打“”;“其它”栏目包括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簿、群众信访件和支部的调查报告等;本表一式两份,县(市、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工)委各一份。附件8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1、接收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通过民主测评、公示和预审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或延长预备期满),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其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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