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29859275 上传时间:2020-04-23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183.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目 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预案体系21.5 工作原则21.5.1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原则21.5.2 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原则3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32.1 组织机构32.2 工作职责42.2.1 指挥部42.2.2 指挥部办公室42.2.3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42.2.4 专家咨询组42.2.5 督导检查组52.2.6 信息宣传组53 预报54 预警与响应54.1 预警分级54.2 预警启动64.3 预警级别的调整与解除64.4 区域应急联动74.5 应急响应74.5.1 应急响应分级74.

2、5.2 应急减排措施84.5.2.1 级应急响应措施84.5.2.2 级应急响应措施104.5.2.3 级应急响应措施114.6 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124.7 后期评估135 信息公开135.1 公开内容135.2 公开组织形式136 监督检查146.1 应急监督检查146.2 公众监督157 应急保障157.1 组织保障157.2 制度保障157.3 经费保障167.4 物资保障167.5 通信与信息保障167.6 医疗卫生保障168 预案管理178.1 预案宣传178.2 预案培训178.3 预案演练178.4 预案报备178.5 预案修订189 附则1810 附录18附件1重污染天

3、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0附件2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27附件3重污染天气X级应急响应工作日报(参考)28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完善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和宜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

4、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西咸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咸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新区实际,修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适用本预案。1.4 预案体系本预

5、案为西咸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是专项应急预案,统筹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及应对工作。下级预(方)案包括:各新城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区行业部门、园办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本预案与下级预(方)案共同组成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1.5 工作原则1.5.1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是根本途径。坚守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底线行动,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减排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的危害。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第一

6、时间响应上级区域预警,结合新区空气质量和气象情况,会同驻点专家预判,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体系,形成污染防控合力,有效缩短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减少发生频次。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渠道,广泛宣传,主动公开预警及减排措施,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全民参与,增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浓厚氛围。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方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预警发布、督导检查、结果通报、效果评估等工作快速有效落地。1.5.2 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原则按照生态环境部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

7、心预警提示信息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群策群力,协同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长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第一、第二指挥长,成员单位为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纪工委机关、党工委宣传部、改创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规划住建局、教育卫体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交通局、督查室、公安局、气象部门、轨道办,园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铁腕治霾

8、办,由治霾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专家咨询组、督导检查组、信息宣传组。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园办应分别设立各自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并结合实际做好应急值守工作。2.2 工作职责2.2.1 指挥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政策,领导组织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工作。2.2.2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拟定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对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和

9、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上报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组织和协调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2.2.3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2.2.4 专家咨询组。由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接生态环境部和省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新区气象部门和“一市一策”驻点专家团队,结合气象条件,及时会商研判,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2.2.5 督导检查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与新区纪工委机关、督查室、应急管理局共同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有关情况,开展重污染

10、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等工作。2.2.6 信息宣传组。由新区党工委宣传部牵头,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负责舆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媒体应对工作,引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指挥部及时掌握舆情及处置情况。3 预报依托生态环境部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预报结果,根据上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结合新区气象条件及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由新区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和“一市一策”驻点专家团队,共同会商预报结果,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4 预警与响应4.1 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按照重污

11、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达到500。除以上预警等级之外,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20

12、0持续一天(24小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见附件2)。4.2 预警启动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经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接到区域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办公室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红色预警发布后,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4.3 预警级别的调整与解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信息,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及时发布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信息指令。当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

13、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并提前发布预警升级信息。新区预警启动、级别调整或解除指令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红色级别启动、级别调整或解除指令由总指挥长批准;橙色级别启动、级别调整或解除指令由第一指挥长批准;黄色级别启动、级别调整或解除指令由第二指挥长批准。4.4 区域应急联动当达到区域应急联动启动条件时,生态环境部或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将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当新区接到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领导小组或省区域预警信息后,立即发布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若新区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预警等级,

14、按照上级要求的区域预警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区域预警的解除,按照生态环境部或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预警信息执行。4.5 应急响应4.5.1 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级响应(对应黄色预警)、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I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即预警启动的同时执行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可执行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4.5.2 应急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应立即按照本预案、各自预(方)案及“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采取相

15、应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4.5.2.1 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部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教育卫体部门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2)建议性减排措施宣传部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以下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城管交通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群众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