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服装裁片50万片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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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

2、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16三、环境质量状况19四、评价适用标准2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6七、环境影响分析27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3九、环保验收竣工要求44十、结论与建议46十一、检测报告5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山市德誉辉服饰辅料工艺有限公司年加工服装裁片50万片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中山市德誉辉服饰辅料工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温演银联系人温演银通讯地址中

3、山市沙溪镇板尾园溪叠路43号3楼3、4卡联系电话13790724278传真/邮政编码528471建设地点中山市沙溪镇板尾园溪叠路43号3楼3、4卡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1713棉印染精加工用地面积(平方米)1400建筑面积(平方米)1400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1.0投产日期2020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环评类别判定说明中山市德誉辉服饰辅料工艺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沙溪镇板尾园溪叠路43号3楼3、4卡,中心坐标为北纬222958.36”、东经1131650.19”。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1

4、0万元,用地面积约1400m2,建筑面积为1400m2,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服装、纺织辅料、包装材料;印花加工。项目年加工服装裁片50万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6月21日修订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及2018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因此,该项目需

5、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及2018年修改单(生态保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六、纺织业 纺织品制造 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C1713棉印染精加工)”,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评价人员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中山市德誉辉服饰辅料工艺有限公司年加工服装裁片50万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6、本项目性质、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根据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除船舶制造项目、共性工厂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其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的高VOCs产排项目。各企事业单位应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非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全面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大豆油墨、水性胶粘剂等绿色产品。主城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内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

7、、扩建涉VOCs产排的工业类项目。鼓励采用回收法或焚烧法处理VOCs废气,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原则上不低于90%。各行业VOCs废气末端治理设施应符合中山市VOCs 染防治技术指南的相应技术要求,减少VOCs的排放量。项目为C1713棉印染精加工,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整治行业,项目选址不位于主城区和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项目使用水性胶浆,属于低VOCs含量的原材料,项目采用密闭车间收集,经一条排气筒排放VOCs废气,密闭车间收集方式的收集率为90%。因此与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具有相符性。根据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中规定:“全市禁止建设炼

8、油石化、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寄依法设立定点基地内已规划建设的生产线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鞣革、陶瓷、酿造、铅酸蓄电池、废旧塑料再生项目;设立印染、洗水、化工、危险化学品仓储、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污染行业定点基地(集聚区)。定点基地(集聚区)外禁止建设印染、洗水(普洗除外,下同)、化工、线路板、专业电镀、专业金属表面处理(铝及铝合金的阳极氧化、铝的表面铬酸盐转化、锌的铬酸盐钝化、酸洗、磷化、喷漆、喷涂等,下同)项目。定点基地(集聚区)内可建设化工、专业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线路板、洗水、印染项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得新建、

9、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含集中供热项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之外的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20蒸吨/h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新建燃煤锅炉须有煤炭替代来源。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燃料项目和禁燃区,不涉及线路板制造,项目主要从事服装裁片的印花加工,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因此与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具有相符性。(2)选址合理性分析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板尾园溪叠路43号3楼3、4卡,根据中山市规划一张图公众服务平台,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具体见图一)。因此项目所在地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

10、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用地。因此,该项目的从选址角度而言是合理的。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 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具体见图二)。项目产生的少量废气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纳污河道石岐河为水环境功能区类(具体见图三),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道,最终进入中嘉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排放,不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根据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环(2018)87号文),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见图四)。项目产生的噪声

11、,经采取门窗隔声等综合措施处理,再经距离衰减作用后,边界噪声能达到相关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项目周围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图一 中山市规划一张图公众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图二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石岐河图三 中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图四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3、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1)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大气评价等级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点源排放的TVOC,Pmax值为0.1494%1%,Cmax为1.7931u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

1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表水评价等级项目位于中嘉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岐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项目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土壤环境评价等级项目占地面积为1400m2,主要从事服装裁片的印花加工,属于纺织品制造业。但不涉及“制革、毛皮鞣制”和“化学纤维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及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服装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制鞋业”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环境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附录A的表A.

13、1,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其他(类)项目。项目主要污染源为项目使用水性胶浆印花及印花后的烘干、晾干过程和和商标带印唛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VOCs。根据项目大气评价可知,点源最大落地浓度为排气筒外54m处,面源最大落地浓度为车间外26m,项目排气筒54m范围内和车间26m范围内不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点目标和重点文物、重要湿地等敏感点,因此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为不敏感。根据项目占地规划规模、项目类别、敏感程度可得。表1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着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敏感程度I类II类III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

14、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级工作。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评价范围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为三级评价项目,故不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水环境评价范围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的有关规定,石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保护目标石岐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评价等级为三级B时,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不设置地表水评价范围。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声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声环境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土壤环境评价范围项目不设土壤环境评价范围。4、项目基本情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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