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雨污分流顶管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律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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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公司 承包方(乙方):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标段。 1.2工程地点: *市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为*标段甲方指定里程段的顶管工程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包含:(1)DN1200mm、DN2600mmIII级钢筋混凝土管顶进(含机械、人工,其余不含);(2)工作井土方开挖及回填、护壁支护、钢筋加工安装及辅材,顶进后座及井

2、内工作平台的安装拆卸,下管所用吊车及顶进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和顶管附属设施的安拆;(3)检查井模板、钢筋加工安装及辅材;(4)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及水源接驳点(接驳点距施工点不大于500m,当接驳距离大于500m时甲方另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接驳; 备注:过铁路段施工时只含人工、机具,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 1.4承包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社区等所有外部关系。第二条 合同工期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10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2018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

3、,经甲方同意工期延长,甲方对乙方在窝工期间费用(含窝工期间机械租赁费、人工费及乙方管理费等)进行补偿: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断路等原因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第三条 质量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维修至质量合格为止。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和确认。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

4、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3.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3.6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甲方标准要求。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

5、故的发生。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4.7 发生安全或伤

6、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第五条 工程价款5.1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1)DN1200mmIII级钢筋混凝土管顶进价格*元/m(含机械、人工费,不含主材);(2)DN2600mmIII级钢筋混凝土管顶进价格*元/m(含机械、人工费

7、,不含主材);(3)工作井施工价格*元/m3(含模板、人工、钢筋加工安装、辅材,不含主材);(3)工作井土方开挖价格*元/m3(含人工费,土方倒运距离20m,如土方倒运距离大于20m时甲方另外增加费用); (4)工作井土方回填价格*元/m3(只含人工费,所需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5)检查井施工价格*元/m3(含模板、钢筋制作、辅材,不含主材);(6)过铁路段施工时只含人工、机具,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5.2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工程税金。5.4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由甲方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5.5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

8、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5.6本工程竣工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递交甲方进行审核,甲方须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单后14天内审核完毕,经甲方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5.7其他约定事项:。第六条 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本工程根据合同单价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以经甲方核定签认的已完工程量为依据编制月进度报表,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呈报,甲方须在5日内完成月进

9、度报表的审核工作,按已审核的月进度报表于次月五日前向乙方以银行转帐等方式(乙方认可的收款方式)支付经甲方审核的月进度报表金额7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总额的97%,3%尾款1年内支付完毕(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甲方签字日期为准1年内)。第七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7.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7.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

10、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7.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7.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7.1.4 在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

11、形式进行现场交验。7.1.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7.1.6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7.1.7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7.1.8 甲方负责工程内业资料、过程资料编制及试验工作。7.1.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

12、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7.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7.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7.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全部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7.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

13、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7.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7.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施工人员等;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14、);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7.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7.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7.2.8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7.2.9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7.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

15、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7.2.10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7.2.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7.2.12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7.2.13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7.2.14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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