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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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四年三月前 言土地是十分宝贵和有限的资源,节约土地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浙江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建设用地短缺的矛盾日益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建设多层厂房、实施“空间换地”的战略决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向空中要土地”,推动工业厂房建设由单层向多层发展,以“立体化”发展模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破解土地制约的难题,让有限的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让最小的土地面积实现最大的工业产出。为了指导企业有序推进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了多层厂房

2、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本指南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为浙江省内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多层厂房的新建、改建和加层工程,然后从规划、建筑、结构和设备等多个方面着手,为我省多层厂房的设计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总图布置、建筑设计、结构体系与布置、结构分析与设计、预制装配整体式厂房设计、既有厂房改建设计、建筑机电设计、绿色工业厂房、建筑的节材措施、建筑抗震、抗台风、防火等。本指南采用的符号、计量单位和术语均按照现有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结构与岩土工程研究

3、室,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编写指导人:益德清主要编写人:施祖元 李冰河 姚昭晖 周平槐 朱鸿寅 杨 彤 李晨曦参与编写人:姚国梁 何 江 杨晔科 李国梁 目 录1 总则12 总图布置22.1 选址与布局22.2 总平面设计32.3 配套设施42.4 道路规划42.5 绿地规划52.6 竖向规划设计52.7 管线综合63 建筑设计73.1 一般规定73.2 总图设计73.3 建筑平面设计73.4 轴线柱网与厂房建筑模数83.5 多层厂房的剖立面设计93.6 山地多层厂房设计104 结构体系与布置114.1 一般规定

4、114.2 钢筋混凝土结构124.3 钢结构134.4 其他结构体系134.5 楼(屋)盖结构145 结构分析与设计155.1 荷载与作用155.2 场地、地基和基础165.3 结构计算分析185.4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195.5 钢结构设计205.6 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216 预制装配整体式厂房设计226.1 一般规定226.2 计算分析226.3 构件与连接设计237 既有厂房改建设计257.1 一般规定257.2 既有厂房的鉴定257.3 既有厂房改建设计268 建筑机电设计288.1 给水排水288.2 暖通空调298.3 电气308.4 智能化309 绿色工业厂房319.1 一般

5、规定319.2 节能与能源利用319.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319.4 环境保护3210 建筑节材措施3310.1 建筑材料节材措施3310.2 建筑设计节材措施3310.3 结构设计节材措施3311 建筑抗震、抗台风、防火3411.1 抗震设计要求3411.2 抗台风设计要求3411.3 防火设计要求35附:名词解释361总 则1.0.1 为在浙江省内的多层工业厂房中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符合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指南。1.0.2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多层厂房的新建、改建和加层。1.0.3 多层厂房通常

6、用于某些生产工艺适宜垂直运输的工业企业和需要在不同标高作业的工业企业,以及生产设备和产品的体积、重量较小,适于采用多层生产的工业企业。1.0.4 多层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1.0.5 浙江省内多层厂房的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可参照本指南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402总图布置2.1 选址与布局2.1.1 多层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需依据国家以及浙江省现行的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等法规、标准和拟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有害因素及危害状况,结合浙江省内建设地点的规划与现状,水文、地质、气象等因素以及为保障和促进人群健康的需要,进行综合分析而确

7、定。2.1.2 多层工业用地选址应避免在自然疫源地选择建设地点。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2.1.3 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效控制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它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设,属于放射性工业企业严禁设在市区内。2.1.4 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严禁在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m、下游500m范围内选址,固体废弃物堆放和填埋场必须避免选在废弃物扬散、流失的场所以及饮用水源取水点的近旁。2.1.5 在同一工业区内布置不同卫生特征的工业企业时,应避免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物理、化学、生物等)产生交叉

8、污染。食品工业和精密电子仪表等工业应设在环境洁净,绿化条件好、水源清洁的区域。2.1.6 在规划设计中,工业企业的选址应与工业用地类别相对应,但当工业协作上有需要,企业也愿意,不影响其生产,则应允许一、二类工业企业放在三类工业用地内。2.1.7 一类多层工业用地可以集中组成工业区,也可以和居住用地混合布置,并符合卫生和消防的相关要求。2.1.8 二类多层工业用地应单独设置,不得和居住用地混杂。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有关规定。已搬迁或废弃的二类多层工业用地在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年限内,未作清污处理之前,禁止作为居住、公共建设用地。2.1.9 三类多层工业用地应远离城市中心

9、区单独布置,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宜集中布局,应布置在城市下风向、下游方向的独立工业地段。已搬迁或废弃的三类工业用地在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年限内,未作清污处理之前,禁止作为居住、公共建设用地。2.1.10 多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对安全距离要求很高的厂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带,有铁路运输时则应满足线路铺设要求。2.1.11 应协调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平衡,用水量大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规划布局时必须予以充分注意。2.1.12 多层工业用地必须有可靠的能源供应,大用电量工业用地要尽可能靠近电源布置。2.1.13 多层工业用地

10、不应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发生断层的地区。山地城市中,应避开滑坡、断层、岩溶或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避开爆破危险地区。2.1.14 多层工业用地选址应避开洪水淹没地段,一般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0.5m以上。最高洪水频率,大、中型企业为百年一遇,小型企业为50年一遇。2.1.15 多层工业用地选址不应布置在水库坝址下游,如必须布置在下游时,应考虑安置在水坝发生意外事故时,建筑不致被水冲毁的地段。2.1.16 工业用地应注重与公路、码头、车站、仓库等有便捷的交通联系,中小型工业企业要尽可能利用原有运输设施,靠近铁路接轨站、码头、公路进行布置,大型联合企业货运量大,须开辟新的线路,增建新的运输设施

11、。2.1.17 某些工业企业选址对气压、湿度、空气含尘量、防磁、防电磁波、地基、土壤以及防爆、防火等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布置时予以考虑。2.1.18 对于有易燃、易爆危险性的工业企业,要求远离居住区、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等,厂区应分散布置,同时还须在其周围设置特种防护地带。2.1.19 多层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还应避开以下地区:军事用地、水利枢纽、大桥等战略目标;国家和省内规定的重要历史文物古迹埋藏地区以及生态保护区与风景区;埋有地下设备的地区;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地、湿地、森林、自然生态保护区。2.2 总平面设计2.2.1 多层工业用地总平面设计应以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及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为依据。2.2.2 根据不同类别工业性质合理确定各类用地构成比例,应有一定比例的配套设施及道路、停车、卸货用地。2.2.3 多层工业用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浙江省气候条件、自然地形、周围环境、地域文化和建筑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规划。2.2.4 多层工业厂房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2.2.4。表2.2.4 多层工业厂房技术经济指标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规模2总用地面积ha其他用地ha总建筑面积m23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4建筑基底面积m25道路广场面积m26绿地面积m27建筑密度%8容积率9绿地率%10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辆货运停车位数量辆11非机动车停车数量辆2.3

13、 配套设施2.3.1 一类、二类多层工业用地内可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职工宿舍,三类工业用地内严禁建设职工宿舍。2.3.2 职工食堂宜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不应布置在污染源的下风、下游方向。2.3.3 用地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货运公共停车场和机动车配建停车位。2.4 道路规划2.4.1 根据地形、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用地规模及工业门类运行方式,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4.2 厂区内道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2 划分功能分区,并与区内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宜呈环形布置;3 与竖向设计相协调,有利于场地及道路的排水;4 厂外道

14、路连接便捷,与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或跨境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设施有顺畅的交通联系。2.4.3 道路宜采用平面交叉,交叉应设置在直线路段,且垂直正交。特殊情况下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度,露天矿山道路受地形条件所限时,交叉角可适当减小。2.4.4 道路系统的设置应考虑防灾要求和预留消防通道。2.4.5 主要人流出入口宜与主要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人流主出入口应布置在居住地段一侧,货流出入口应位于主要货流方向,与外部道路连接方便。2.4.6 大型及货流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应先取得交通规划评估意见,且应有不少于两条对外连接的主要道路。其主要出入口地段宜设置适当规模的广场。2.5 绿地规划2.5.1 根据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多层工业用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2.5.2 生产区与其它功能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绿地。2.6 竖向规划设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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