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合同(律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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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办公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甲方):衡阳合胜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衡阳市美宜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鼎丰国际消防楼梯钢构施工、强电井封堵、泵房改造施工。 1.2 工程地点: 人民路8号 1.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副楼1-3层消防钢结构楼梯施工 一层地下泵房通道改道施工 原强电井层间钢结构封堵 地下

2、车库夹层防护栏杆施工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2) 本合同条款;(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图纸;(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双方另有约定补充条款。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湖南省建筑装饰工程(2006)消耗量标准及湘建价【2006】33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3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

3、及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 图纸:消防楼梯的图纸由乙方免费设计,经甲方认可后施工。三、双方的权力义务: 第6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6.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6.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6.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7条 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 (3)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第8条 承包人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

4、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要求。(3)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0条 延期开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应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1条 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5、;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2条 工期延误 12.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正常进行。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因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4)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造成的施工; (5)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6)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12.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五、质量与检查第13条 工程质量13.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13.2

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衡阳市石鼓区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4条 隐蔽工程中的中间验收14.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的要求的,则顺延工期。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5条 安全施工15.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

7、实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2 发包人应对其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第16条 事故处理16.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6.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及结算合同价款1、消防楼梯钢结构包工包料:钢构:6500元/吨 10吨=65000元(数量按竣工图纸结算)基础部分:以实际工程量按市场行情结算,约30000元(以最终

8、结算单为准)。2、强电井层间封堵包工包料:整层钢构封堵2750元/层8层=22000元 部分层间钢构封堵:900元/层7层=6300元3、地下车库夹层防护栏杆包清工:2000元4、一层地下泵房通道更改施工: 土建施工:以实际工程量按市场行情结算,约55000元(以最终结算单为准)。第18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双方商定甲方按月工程完成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甲方按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每月完成工程量须经甲方确认后7日内支付。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办理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

9、格满一年,再支付总价款的5%。4、本工程所有保修期满,在乙方履行了合同保修责任的前提下,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八、工程变更 第19条 工程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方式第20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第21条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15日内,乙方将结算书提交甲方进行审核,甲方按照第17条的约定的原则进行审

10、核。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六个月内完成审核(如乙方不配合则顺延)。十、质量保修 第22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第23条 质量保修责任 2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第24条 保修费用 24.1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4.2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间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二、违约与争议第26条 违约责任 2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

11、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27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28条 合同份数 28.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壹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第29条 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取费表: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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