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支护合同(律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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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 基 坑 支 护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基 坑 支 护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分包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基坑支护(桩基、喷浆、挂网、压顶及内支撑梁、井点降水)和桩基工程;1.4工程工期:本工程要求工期:搅拌桩及维护桩及桩基

2、础工程总工期30天,其余工程结合土方开挖进度安排,进度满足甲方总工期要求;1.5工程质量:合格;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总价按实结算原则。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总价=实际已完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经济签证。暂定总价:人民币约 2607292.4 元整,大写: 贰佰陆拾万柒仟贰佰玖拾贰元肆角,其中支护工程 1866642.69元,桩基工程 740649.71元。2.2全费用综合单价序号项目名称暂定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元)合价(元)备注1 5759.01m2121.6700295.622 9591.67m2121.6116634

3、7.073 758.14m3976.93740649.71灌注桩充盈系数按1.2考虑4合计2607292.4具体断面做法见图纸。2.3全费用综合单价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变形观测费、检验试验费、竣工验收费、专家评审费、税金等费用。2.4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包干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做任何调整。2.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提出价款调整的要求。第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3.1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月进度款按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支护至已完工程量的70%,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待土方回填后一个月内付清

4、3.2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税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3.3在乙方从甲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进项抵扣凭证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无误获得抵扣以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当于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项。3.4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货款。 3.5货物发票开具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增值税发票右下角“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 增值税发票右下角“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地址 材料供方需及时提交供货清单及货款账单。3.6乙方收款单位账户:乙方收款单位名称账户开户行第四条 竣工结算4.1竣工结算总额=清单部分总价+设计变更的费用-施工用水电的费

5、用。4.2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4.3竣工验收获通过后七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理齐全的结算报告,按竣工图办理竣工结算。4.4若工程不变更,本合同价包干按清单计算;若工程发生变更,则依据竣工图进行调整,变更费用依据投标文件执行。4.5乙方所报的竣工结算编制要合理、准确。资料要齐全,计算式正确,不得高估冒算。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及公共设施保护5.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于1,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并将组织结构名单报送甲方备案。5.2乙方

6、应遵守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及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并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切实做到安全施工。5.3乙方在进行有可能导致危险的工作之前,需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经甲方和监理审定。因乙方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包括对自身单位现场人员和其他单位现场人员),乙方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在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拖延或不按照总包单位、业主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总包单位有权先行处理,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不低于合同总价5%的安全责任

7、违约金。5.5本工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做好工地防火、防水、安全保卫、物料管理、场地清洁及环境保护工作,为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6若需确保工作面以及施工场地的整洁、临边安全防护,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发生的费用执行投标文件。5.7乙方对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思想教育,杜绝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6.2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委托监理向乙方进行图纸及技术交底;6.3甲方有权协调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召集有关工程会议,协调不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或将上述工作委托监理办理。6.4

8、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酌情给予补偿。6.5协调总包方配合乙方办理竣工资料等相关事宜。6.6甲方土方施工应严格按照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施工。第七条 乙方工作7.1乙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乙方必须配备完成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调配、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负责;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召开项目生产会议,乙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不按照规定到场,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7.2乙方有关工程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之书面形式送交监理审核,然后由监理转交甲方或其派驻工地的代表;7.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图纸、规

9、范以及被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并在各方面都能满足甲方、监理的合同要求下编制施工方案和进行专家论证,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等级,且不得低于现行国家验收标准;7.4根据甲方提供的标高原点及坐标原点,乙方自行复核甲方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并将复核结果报监理审核后方可进行定位、放线;7.5开工前一周内向监理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配置计划,上述内容被批准后按监理(总包)的开工令组织施工;乙方将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方案、进度计划等资料提交甲方一份,并严格暗战甲方下达的进度节点/计划完成。7.6充分保护所有完成但未移交的工程,并需负责修复在这期间由于不小心

10、或疏忽造成的损坏;7.7工程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7.8及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及规定格式的工程量报表及工程结算书以及相关资料;7.10按照甲方要求仔细填写施工日记,以备甲方查阅;7.11甲方、监理的指令,乙方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得到响应;7.12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7.13乙方开具的票据在送达需方以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乙方应负责按税法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应负责提供乙方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11、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并确保甲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 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8.1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监理(总包)向乙方发出书面开工令。8.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不可抗力; (c)合同中约定或由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8.3乙方在8.2条款情况发生后七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申报,监理审核后转甲方(甲方代表)审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或视为该事件未给乙方造成工期和造价损失。第九条 工程质量、中间验收、隐蔽验收9.1工程质量

12、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甲方、监理、质检部门核定的最终质量为据。9.2乙方需在现场设置质检员,对其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监理、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返工,直到达到要求。如乙方未及时予以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委托他人整改,有关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乙方整改及返工费用自理,工期不予顺延。9.3工程具备覆盖、掩饰条件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进行检验,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监理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则乙方可自行检验,监理应在“隐

13、蔽验收报告书”上签认。如事后甲方、监理、质检部门等要求检验,则乙方应同意检验,检验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检验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未通知监理进检验,就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可要求在检验,其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的书面验收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等资料。9.4乙方必须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要将情况如实地报告给甲方。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乙方予以执行,惟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第十条 工程监理10.1本工程监理单位: 。 10.2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安全、质量、进度

14、、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10.3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涉及工程造价及发生工程变更时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11.1工程具备验收或阶段验收条件,乙方应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通过监理过验收合格后再报甲方验收,甲方组织监理、乙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三套桩基竣工资料,并协助总包单位向有关部门完成备案手续。11.2验收标准:国家、地方、部门等的规范、规定和标准。第十二条 保险及担保12.1乙方需承担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证甲方、监理等免负该责任。12.2乙方应对其施工机械及人员投保并支付费用,乙方须负责其人员所受的保护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第十三条 争议13.1甲方和乙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监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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