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第三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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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第三次) 招标文件第一章 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经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5】126号文件核准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证该工程的建设投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目标的实现,安乡县人民医院特委托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 HNXZ-CD2015-040二、招标内容: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本次招标项目为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建设方委托投资人完成从工程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过程的该项目的投资

2、、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建设期间的管理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伍千万元。2、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投标人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交针对本招标项目壹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或投标保函);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1月4日17:00前缴纳信誉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从投标人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如下),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未

3、中标单位的该款项一律按照原提交路径和银行账号返还;中标单位缴纳的6000万元信誉保证金,其中3000万元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到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上,另外的3000万元将直接转到中标单位新注册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的账户上。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安乡支行账 号:8001 7167 3211 013联 系 人:聂其红联系电话:0736-430201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交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必须在安乡境内注册成

4、立项目管理公司,中标人还应提交项目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签定合同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所在地公安局出具)。6、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履约保函壹亿元,银行履约保函期限为两年。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招标文件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点,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

5、登记证副本原件、针对本招标项目壹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或投标保函)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报名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留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银行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或投标保函)留原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五、投标、开标的时间和投标、开标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 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乡大道中段东侧)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9日9 时30分开标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以下

6、情况之一的投标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1、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4、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七、工期要求:36个月。八、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九、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招标人:安乡县人民医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73677437招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175号(市一建六、七楼)联 系 人:付德田 联系电话:0736-725236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序号内 容内容规定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招标人:安乡县人民医院项目名称: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

7、项目投资人招标建设地点:安乡县深柳镇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工作和建设内容: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08663.47,总建筑面积75886,投资概算约4.5亿元,其中:工程概算3. 5亿元;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0.5亿元左右;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探设计等其他费用0.5亿元(已发生)。建设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89664(134.5亩);净用地面积83185(124.8亩);建筑占地面积13370;总建筑面积75886;(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374,地上建筑面积68512,含公租房面积2422。主要包括门诊医技楼23714、住院楼36741、食堂2622、公租房2422、传染楼1926等土建工程的建设。同时

8、购置电梯、传呼对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中心给氧装置等设备,并在医院现有医疗设备基础上根据需要添置医疗设备。此外还包括围墙、大门、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设置床位800张。建筑密度16.07%,容积率0.823,绿地率35%。设置停车位759个,其中地上565个,地下194个。投资规模:投资规模约45000万元人民币。质量要求:合格。建设周期: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计算,建设周期36个月。2项目投资回报方式及资金来源1、投资回报方式:(1)、建设期3年内支付现金5000万元(含建设期全部利息及部分本金)。建设期利息按季度计算,计息本金为每季度平均资金占用

9、额按工程实际结算总造价(5000万元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平均分摊至建设期每季度的70%,利率以投资人投标所报利率为准。(2)、项目总价款余额分5年不等额还本付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时偿还本金8%及当期应付利息;第二年12%及当期应付利息;第三年20%及当期应付利息;第四年25%及当期应付利息;第五年35%及当期应付利息。逾期没有偿还应适当顺延(不超过2年),利率以投资人投标所报利率为准。2、资金来源:县人民医院国投项目资金、经营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银行贷款和县财政补贴。3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伍千万元。2

10、、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投标人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交针对本招标项目壹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或投标保函);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 11月4日17:00前缴纳信誉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从投标人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如下),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未中标单位的该款项一律按照原提交路径和银行账号返还;中标单位缴纳的6000万元信誉保证金,其中3000万元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到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上,另外的3000万元将直接转到中标单位新注册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的账户上。

11、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安乡支行账 号:8001 7167 3211 013联 系 人:聂其红联系电话:0736-430201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交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必须在安乡境内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中标人还应提交项目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签定合同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所在地公安局出具)。6、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履约保函壹亿元,银行履约保函期限为两年。中标人

12、不按规定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安乡支行账 号:8001 7167 3211 013联系人:聂其红联系电话:0736-4302017(1)提交投标

13、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1月4日17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踏勘现场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提问1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发布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书面提问14招

14、标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将答疑文件统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所有投标人送达,并请投标人给予回执。15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9日 9 时 30 分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4)银行保函及信誉保证金凭证;(5)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说明: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1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15、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18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签字或盖章,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19投标文件份数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20装订要求(1)、每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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