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律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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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绿化养护服务合同使用单位:管理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王庚安 负责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项目的绿化养护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一、基本要求1.1服务面积:1.1.1乙方为甲方管理的项目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业务,绿化养护面积共计 平方米。其中一区绿化面积 平米,二区绿化面积 平米,三区绿化面积 平米,五区绿化面积 平米。1.1.2绿化养护面积的界定:绿化养护面积的测量按绿化覆盖面积(垂直投影面积)进行

2、测量,多重覆盖的不重复计算,乔木及行道树均不再另行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绿化植物覆盖面积进行测量。水池中的盆栽景观植物不另外计算面积。1.1.3养护面积的计算养护面积由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面积数据确有偏差的,据实调整。1.2服务范围: 绿化养护修剪、浇水、施肥、清理绿地垃圾等。1.3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含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绿化垃圾清理等的全包方式。1.4服务内容:包含日常养护、绿化改造和绿化垃圾清理等绿化养护服务工作。1.4.1日常养护是指对合同区域内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松土、补苗补草、除杂草、砍草边、老化苗木的更新

3、复壮等常规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2绿化垃圾清理是指由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产生的绿化垃圾的清扫、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二、双方权责2.1甲方权利义务:2.1.1免费提供绿化及消杀所需水电,提供乙方放置工具15平米库房1间及员工休息室1间10-15平米,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2.1.2监督、指导绿化作业及消杀现场安全作业,对乙方不规范作业行为予以即时纠正。2.1.3有权对乙方的绿化养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负责派人监督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2.1.4如遇特殊绿化养护需求时,需提前通

4、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养护工作,乙方应予及时协助。2.1.5甲方负责根据小区的情况,指定一名或以上的监控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对不安全、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2.1.6因甲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后所需的苗木或者对景观进行改造所需的苗木,甲方拥有自主采购权或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的苗木。2.1.7每月8日前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填写供方服务月季度考核评定表。当月甲方就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违约处罚应在该报告中体现并交乙方书面确认。2.1.8为监督乙方养护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现场服务品质,甲方编制了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评审及考核细则,明确了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具体内

5、容参见附件三。2.1.9物料库房只能作为暂时存放乙方服务作业所必须使用的绿化养护用品的仓库及乙方人员休息室,可作为乙方人员住宿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得改作他用。绿化垃圾堆放点的日常维护与卫生清洁由乙方负责。2.2乙方权利义务:2.2.1养护标准2.2.1.1养护质量标准及养护频率:详见附件二绿化养护服务及评分标准。2.2.1.2作业要求2.2.1.2.1每月28日之前,乙方须根据当月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养护作业计划,每月12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并接受甲方关于绿化养护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同时,乙方还应在每年12月25日

6、前,提交绿化养护年度计划报甲方审批后作为监督乙方计划执行情况的依据之一。2.2.1.2.2除非双方另行议定,乙方派出的绿化养护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养护服务。2.2.1.2.3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交绿化养护用品、用具和设备总清单。另结合本项目绿化养护需要,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15日配置齐全以下养护设备/工具: 序号设备/工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草坪机台2割灌机台3电动绿篱剪台4绿篱剪个5打药机台6扫帚把7蛇皮袋个8铁耙把9水桶个2.2.1.2.4乙方须指定现场负责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养护工作,并积极处理甲方客户投诉、保持与甲方环境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

7、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2.2.1.2.5乙方每月至少一次指派分管领导到甲方项目检查绿化养护情况,对巡查结果进行记录,并积极征询甲方人员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2.2.2.2.6乙方每月必须严格按照月度绿化消杀计划进行消杀;对因现场顾客要求及其他原因,而致使计划没能完成的,应安排人员、时间及时完成。2.2.1.2.7乙方负责防台风/暴雪措施的制定,如准备竹竿、包扎带等材料,在台风、暴雨雪前加固树木,在台风和雨、雪后及时做好受影响树木的修剪、扶正等工作,以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其他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其中,乔木须在 两天内予以扶正。2.2.1.2.8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员工轮休表。员

8、工因事休假、有特殊原因需调休或临时请假时,需提前一天知会甲方环境管理负责人并经得同意。否则,将按缺岗处理。2.2.1.2.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小区住户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私自为顾客提供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2.2.1.2.10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制止在绿化带上的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2.2作业安全2.2.2.1乙方应对派驻甲方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风险防范及消防

9、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法规。合同期间乙方员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2.2.2.2乙方保证从 2015 年 3 月 10 日起安排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文化基础;形象良好、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年龄不超过 50 岁、无犯罪记录等)。同时,乙方员工的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 7:30至 12:00 时,下午 1:00 时至 16:30 时。如甲方需对上班时间进行调整时,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共同协商解决。2.2.2.3乙方负责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绿化员签署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绿化员的工资(每人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必须为绿化人员上工伤保险)和

10、基本的福利费用和其他待遇。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致使乙方绿化员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诉求,或受到行政部门的管制或处罚,或因该行为致使乙方及绿化员、甲方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全额赔偿。2.2.2.4乙方不得雇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如未成年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2.2.2.5乙方保证自己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合法资格,并负责办理绿化服务人员上岗涉及的全部审批手续,否则因此遭致政府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上述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2.2.2.6乙方绿化养护作

11、业所需的一切设施、物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乙方使用的绿化养护设施、物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安全产品且适合于本项目内绿植。因乙方使用的绿化养护设施、物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使用物料可能影响周围环境质量或者造成人员感觉不适,则乙方应当在施用前后的合理时间内于施用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2.2.2.7其他作业安全管理详见-HT-F03附件一 绿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协议。2.2.3药品(危险品)管理2.2.3.1乙方须通过合法、正规途径购买绿化所需的消杀药品,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要求。2.2.3.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对药

12、品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使用。2.2.3.3乙方所使用的农药和各种可燃性物资,应存放在固定区域并按照甲方危险品的管理要求执行,并自行承担全部管理责任。相关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2.3.3.1专人上锁管理、专门地方存放、分区分架放置且严禁混放。2.2.3.3.2建立危险品清单(或物品本身安全标签)并确保清晰。2.2.3.3.3存放危险品的空间应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禁烟/明火、危险品等),且在门上也应设置警示标识。2.2.3.3.4危险品相关安全卫生资料向乙方员工公开,并培训员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等。2.2.3.3.5存放危险品的空间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效

13、果,并采用防爆灯照明装置。三、合同期限及承包费用3.1合同期限3.1.1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9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再行续签。合同期内,如甲方退出 项目的物业管理,本合同自动终止。3.1.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三个月为承包试用期,在此期间内因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约,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乙方在此期间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3.2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3.2.1承包费用3.2.1.1本项目绿化养护面积以甲方提供的数据为准,绿化养护费用标准为 3 元/平方米年,绿化养护服务采用包干制,总绿化服务

14、费用(含绿化垃圾清运费、绿化消杀费及肥料、工具等费用)为:每季度人民币(小写): 103989 ,(大写): 拾万零叁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3.2.1.2特殊情形下的费用分担:以下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包括绿化标识牌费用、防范自然灾害所需物资费用、灾后恢复费用、植物老化或光照不足造成的植物死亡恢复费用、绿化改造费用、临时摆花费用,但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费用除外。具体界定标准如下: 3.2.1.2.1甲方承担预防台风、暴雨、水浸、火灾、冻害等自然灾害所需物资及自然灾害中苗木损毁所产生的恢复、绿化垃圾清运所需费用; 3.2.1.2.2甲方承担车位草皮正常死亡的修补费用;乙方承担因养护不到位造成的草皮死亡修补费。3.2.1.2.3甲方承担因第三方人为破坏产生的恢复费用(乙方人为引起的破坏由乙方承担);乙方须给予优化方案的制定并予以改善。3.2.1.2.4甲方承担固定植物标识牌费用;乙方承担现场作业摆放标识牌的人工费用。3.2.1.2.5乙方承担因植物原因造成红外误报或造成业主生活不便而进行的修剪费用以及因绿化改造(乙方如需为甲方提供绿化改造服务的,须与甲方另行签订绿化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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