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房地产企业各类业务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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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企业委托中介公司销售住房 ,支付的中介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1、企业委托境内企业销售开发产品的,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2、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财务软件如何做摊销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

2、最短可为2年。关于已付工程款,未取得发票怎样入成本的问题应该可以这样处理的,不过凭证后要附上合同及情况说明,贷:预提费用 借:开发费用;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取得发票后,借:预提费用 贷:预付账款。借:预提费用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前期物业费(开发产品尚未竣工)计入何科目可以记入开发间接费前期物业费科目房地产企业社会借款及归还本金、利息的账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

3、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请问土地出让合同交印花税吗?税率是多少

4、?如果交,在土地所在地交还是注册地交?要交的。税率为万分之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

5、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小区绿化项目属建安工程吗?其发票应在哪开呢?我公司开发的小区其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是分别发包!都是外地单位承包。建筑工程开的是我们本地的建筑发票,而园林绿化开的是承包单位当地的发票(普通发票)。现有两种看法:1、园林绿化属建筑工程中的“其他”必须在施工地开建筑工程发票或承包单位开当地的建筑工程发票。2、苗木等可在承包单位本地开增值税发票,劳务发票可在施工地开。那种方法对!都应该开据工程所在地的发票.如果开据了机构所在地的发票,最好是让对方提供在工程所在地的税票,表明此项工程在工程所在

6、地已经完税.如果没有工程所在地税票,只有机构所在地的发票,工程所在地会认为没有交税,让你再次代扣代缴的.苗木可以由园林公司开他们公司的普通发票,但建筑工程必须开项目所在地的建安发票,要注意就是苗木和建筑工程分别是单独的合同延期交房支付的赔偿款,怎么入账先挂账其他应付款-*项目违约金,等全部赔偿款支付完毕后,再全部转入营业外之出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做现金流量表正确答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随同商品房开发一并建造的“储藏室、车库、地下停车位”,有的随同商品房销售,单独计价收费,不能办理产权;有的单独销售,同样不能办理产权。对上述情况在结转销售收入时,其销售成本应当如何配比结转

7、?“储藏室、车库、地下停车位”的面积是否包括在计算单位成本的可售面积之内?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建筑物,无论是出售产权还是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均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独立的“储藏室、车库”,由于现行的商品房确权规定没有将层高小于2.2米的建筑物作为可供销售的商品房,房地产企业销售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建造的此类房屋时,通常也不按面积出售,且售价也低于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因此,对独立的“储藏室、车库”的面积可不计入计算单位开发成本的可售面积之内。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地下停车场”通常是按人防部门的规定建造的平战结合的建筑,目前,有关法规也没有明确其权属。房地产企业占有使

8、用期间取得的收入,由于其相应的成本已经作为人防节建费计入可售面积的开发成本,因此不存在配比结转成本问题。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会所”的各项支出,由于不属于“公摊面积”的范围,不能计入开发成本。地下车位是否交土地使用税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这要区分你的地下车位是可售面积,还是不可售面积。如果是不可售面积,在计算可售面积

9、时,就已经减除掉了,不存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如果是可售面积,在竣工备案或交房前,税务局的通行做法是按照全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在竣工备案或交付使用后,或转为固定资产时,可以和税务局沟通、按照新的规定,50%缴纳土地使用税。个人理解,供大家讨论财税2009128号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

10、使用税。土地出让金和契税耕地占用税,什么时候开始转入开发成本?当取得土地出让部门,我们这里是财政局开具的注明“土地出让金”的专用收据,契税的完税证,耕地占用税的完税证时,就可以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如果这几项费用不同时发生,发生一项即可计入一项,不必同时计入我是一家房开公司,开发了一个项目,项目不大,占地面积36000,分为两块,一块是普通商品住宅房(占地30000平米),一块是四星级酒店(占地6000平米),为了核算清楚些,我将这项目分为商品住宅房和酒店(自营)两类,然后开发成本科目按这两类展开明细核算,我想问的是,成本的归集是不是在平时施工阶段就需要分别归集呢,比如说,

11、我公司一次性付付出方案等设计费360000元,收到发票时是不是如下记账呢,借:开发成本-商品住宅房 300000 开发成本-酒店 60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0请兄弟姐妹指点下,还是另外先设置个过渡科目先归集这360000的设计费呢待分摊应该是等同于项目的一个辅助核算,是一个过渡性的方法,是可取的,也是大家平常用的最多的办法本人在进行成本分摊账务处理的过程中是这样的:如果已经明确了分摊标准和比例的就即时进行分摊入账,如果暂时还不能确定分摊比例的,就先计入一个待摊的虚拟项目中,待分摊标准确定后再行处理企业奖励员工旅游费怎么入帐的?(原创)财税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

12、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旅游费的入帐凭证是什么? (1)旅游发票(2)会议费的发票 (形式重于实质,真实性)(3)以企业工会组织的形式,列入工会经费。(4)差旅费形式报销(5)以上都不对旅游费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能进管理费用

13、,如果进福利费,也不能进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

14、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还是把旅游费发现金, 以现金发放表做为入帐凭证,能进税前扣除。 如果以旅游发票入帐,不能税前扣除。 当然是要交个人所得税了。这总比要交个人所得税,又不能税前扣除强吧 。问:最近流传关于“公司奖励职员旅游也要交纳个税”这种讲法。我想请教如果公司组织一年一度的郊游且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每人费用约为人民币900元。那么,员工还需要交纳个税吗? 广州12366答:答: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

15、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内涵,它不仅是指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比如:特殊行业的津贴及补贴(主要是指井下、高温、野外、保健等津贴)、边远地区补贴、营养补贴、伙食补助等(税收法规、政策规定的一些特殊免税津贴、补贴除外),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也包括在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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