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施工现场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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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防火 本章要点 本章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结合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确定防火的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消防安全:即消防安全的一般常识;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施工现场的防火;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消防安全管理。通过较系统的介绍,使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初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地下室施工和高层建筑施工的防火;消防器材的分类、用途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险情的处置。重点把握起火具备的三个条件,消防的方式;施工过程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措施;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消防管理责任制和火灾险情的报告及处置;易燃危险物品的特性;引起火灾的原因;施工电气防火;消防器材的灭

2、火原理及用途等知识。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防火 12.1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1 术语 12.1.2 建筑防火 12.1.3 火灾危险性分类 12.1.4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12.2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12.2.1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12.2.2 建筑材料分类、几种材料的高温性能以及几种常用易燃材料储存防火要求 12.2.3 易燃易爆物品贮存注意事项 12.2.4 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12.2.5 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2.3 施工现场防火 12.3.1 动火区域划分 12.3.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2.3.3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2.3.4 地下建筑消防 12.3.5

3、 高层建筑消防 12.4 一般火灾的灭火原理、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2.4.1 火灾的灭火原理、方法 12.4.2 灭火常识 12.4.3 消防器材的分类 12.4.4 消防器具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12.4.5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2.5 消防管理制度12.1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1 术语 12.1.2 建筑防火 12.1.3 火灾危险性分类 12.1.4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12.1.1 术语 1防火 防火是指防止火灾发生和(或)限制其影响的措施。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要的地位,要开展防火安全

4、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火灾的警惕性;健全防火组织,严密防火制度,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贯彻建筑防火措施等。只有抓好消防防火,才能把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消灭在起火之前,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在组织上、思想上、物质上和技术上做好灭火战斗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就能迅速地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因此,这两方面的工作都要积极做好。 2火灾 火灾是一种违反人们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现象。 根据火灾情况下物资燃烧的特性和灭火所适用的灭火剂类型,将火灾分为五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

5、、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易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物质,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醇、丙酮、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钻、锂、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将火灾等级标准调整为四级,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1)特别重大

6、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伤,或者l亿元以上“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着火 可燃物资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立即引起燃烧,并在火源离开后

7、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称为着火。 4.燃烧 燃烧是一种同时伴有放热和发光效应的剧烈的氧化反应。发热、发光、生成新物资是燃烧的3个特征。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钠、镁等。 2)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有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高温、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为

8、使燃烧发生并持续,还要有一定的条件: 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火。 要让引火源达到一定的温度,并具有足够的热量。如火星落到棉花上,很容易着火,而落在木材上,则不易起火,就是因为木材燃烧需要的热量较棉花为多。白磷在夏天很容易自然着火,而煤则不然,这是由于白磷燃烧所需要的温度很低(34),而煤所需的燃烧温度很高(3652)。 5自燃 在一定温

9、度下与空气(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剧烈化合而发生的热效发光的现象过程为燃烧,自燃是指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其本身所进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学作用而产生热。在达到一定的温度和氧量时。发生自动燃烧。 在一般情况下,能自燃的物质有:植物产品、油脂、煤及硫化铁等。 6燃点、自燃点和闪点 (1)燃点是指可燃物质加温受热,并点燃后,所放出的燃烧热,能使该物质挥发出足够的可燃蒸气来维持其燃烧。这种加温该物质形成连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既为该物质的燃点。物质的燃点越低,则物质越容易燃烧。 (2)自燃点是指可燃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在这一温度时,可燃物质与氧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自行

10、发生燃烧。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就越大。 (3)闪点是指易燃与可燃液体发生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7爆炸、爆炸极限 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放出巨大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 爆炸极限是表征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危险性的主要示性数。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爆炸极限的单位气体或蒸气的爆炸极限的单位,是以在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百分比()来表示的,如氢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475。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是以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质量比gm3来表

11、示的。 (1)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2)一种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们受温度、压力、含氧量、容器的直径等因素的影响12.1.2 建筑防火 (1)建筑设计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主要内容: 1)总平面防火。它要求在总平面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地形、地势和风向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建筑物相互之间构成火灾威胁和发生火灾爆炸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为消防车顺利扑救火灾提供条件。 2)建筑物耐火等级。划分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它要求建筑物在火灾高温的持续作用下,墙、柱、梁、楼

12、板、屋盖、吊顶等基本建筑结构件,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不破坏,不传播火灾,从而起到延缓和阻止火灾蔓延的作用,并为人员疏散、抢救物资和扑灭火灾以及为火灾后结构修复创造条件。 3)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在建筑物中采用耐火性较好的分隔构件将建筑物空间分隔成若干区域,一旦某一区域起火,则会把火灾控制在这一局部区域之中,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4)防烟分区。对于某些建筑物需用挡烟构件(挡烟梁、挡烟垂壁、隔墙)划分防烟分区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便用排烟设施将其排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便于消防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室内装修防火。在防火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性质、规模,对建筑物的不同装修部位,采用相应燃烧性能的装修材料

13、。要求室内装修材料尽量做到不燃或难燃化,减少火灾的发生和降低蔓延速度。 6)安全疏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为避免建筑物内人员由于火烧、烟熏中毒和房屋倒塌而遭到伤害,必须尽快撤离;室内的物资财富也要尽快抢救出来,以减少火灾损失。为此要求建筑物应有完善的安全疏散设施,为安全疏散创造良好的条件。 7)工业建筑防爆。在一些工业建筑中,使用和产生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可燃粉尘等物质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危险性的混合物,遇到火源就能引起爆炸。这种爆炸能够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使建筑物、生产设备造成毁坏,造成人员伤亡。对于上述有爆炸危险的工业建筑,为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要

14、从建筑平面与空间布置、建筑结构和建筑设施方面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2)建筑防火结构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生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类别而设计的。 表121为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与相应构件的最低耐火性能的关系。12.1.3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质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在工业建筑防火要求上区别对待,使工厂厂房和库房既安全又经济。 (1)按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或生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项分类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分类,见表l24。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124 注: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2)物品在贮存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为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项分类也是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类别,见表l25。12.1.4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建筑物的某空间发生火灾后,火势便会因热气对流、辐射作用,或者是从楼板、墙壁的烧损处和门窗洞口向其他空间蔓延扩大。因而,对规模、面积大,或多层、高层建筑在一定时间内把火势控制在着火的一定区域内非常重要的。 (1)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就是采用一定耐火性能的分隔构件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1)防火分区可分为3种类型:水平防火分区、竖向防火分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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