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2020年第七篇非国际渔业船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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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 第七篇 非国际渔业船舶的安全第七篇 非国际渔业船舶的安全第1章 通 则第1节 一般规定1.1.1 如另有明文规定外,本篇适用于船长(定义见第三篇的规定)为12m及以上具有固定连续甲板的非国际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1.1.2 上述渔业船舶除符合本篇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则第一、二、三、四和五篇的适用规定。1.1.3 内河渔业船舶应符合内河渔业船舶设计、建造及检验规定的规定。1.1.4 油船、起重船、挖泥船及本篇各章中未有规定者,主管机关将另行规定。第2节 送审图纸资料1.2.1 为船长24m及以上的渔业船舶船舶在建造前应按本节1.2.2的要求送审设计图纸资料,对船长小于24m的

2、渔业船舶或针对实船材质、技术难度的具体情况,经验船部门同意可适当增、减、合并送审的图纸内容。1.2.2 应送审的图纸资料目录1.2.2.1 船体部分 1) 船体说明书;(备查) 2) 总布置图; 3) 稳性计算书和完工稳性报告书; 4) 干舷计算书; 5) 载重线标志及吃水标志图; 6) 船体结构规范计算书; 7) 主要横剖面图; 8) 基本结构图,包括纵剖面、甲板和船底结构图; 9) 船艏结构图,包括艏柱结构; 10) 船艉结构图,包括艉柱结构; 11) 外板展开图; 12) 船体开孔布置及结构图; 13) 水密舱壁图; 14) 机舱结构图及主机基座、推力轴承座结构图; 15) 艉轴架结构图

3、; 16) 固定压载布置图; 17) 舱口结构及作业甲板平舱口盖结构图; 18) 甲板室及上层建筑结构图; 19) 全船舷墙、栏杆、扶手、梯子布置图; 20) 通风筒、排水舷口、泄水孔、进水口和排水口布置图; 21) 水密门、窗布置图; 22) 牺牲阳极保护布置图及计算书; 23) 焊接规格书; 24) 设计任务书;(备查) 25) 型线图及型值表;(备查) 26) 肋骨型线图;(备查) 27) 静水力曲线(备查); 28) 邦戎曲线;(备查) 29) 形状稳性力臂曲线;(备查) 30) 舱容图(备查) 31) 吨位估算书; 32) 玻璃钢船施工工艺说明书。1.2.2.2 舾装部分 1) 锚泊

4、及系泊设备布置图及其计算书; 2) 舵系布置图,舵叶、舵杆、舵轴和舵扇或舵柄结构及其强度计算书; 3) 救生设备布置图及明细表; 4) 引航员梯布置图; 5) 信号设备布置图及明细表; 6) 渔捞、起重设备布置图,受力分析图及强度计算; 7) 渔捞、起重设备的主要零件图及明细表; 8) 钢索和绳索的尺寸、型式和破断负荷明细表; 9) 舾装说明书;(备查) 10) 主要设备订货清单。(备查)1.2.2.3 防火、探火和灭火部分 1) 结构防火说明书;(备查) 2) 防火区域划分图; 3) 全船绝缘布置图; 4) 全船甲板敷料布置图; 5) 防火结构典型节点图; 6) 水灭火系统图; 7) 起居处

5、所自动喷水系统布置图及探火系统布置图; 8) 消防及消防用品布置图及明细表; 9) 固定式灭火系统图及灭火剂用量计算; 10) 防火控制图(总吨位小于1000时可免除);1.2.2.4 轮机部分 1) 轮机说明书及机械设备明细表;(备查) 2) 机械设备计算书;(备查) 3) 机、炉舱和应急电站布置图; 4) 轴系布置图; 5) 轴系强度计算书; 6) 轴系扭转振动计算书; 7) 艉管总图,包括油封装置和艉管轴承图; 8) 推力轴、中间轴、艉管轴、螺旋桨轴图; 9) 螺旋桨液压装配图和计算书(对无键或有键连接液压装配的螺旋桨); 10) 螺旋桨强度计算书和螺旋桨图; 11) 轴系传动装置: 传

6、动装置布置及基座结构图; 液压传动装置或可调螺距螺旋桨的液压控制系统图; 12) 管系图,包括: 舱底水与压载水管系图; 空气管、测量管和溢流管路图; 机舱通风管系图; 泄水、进水及排水管路和附件布置图; 燃油驳运系统图及主、辅机和锅炉燃油供油系统图; 主、辅机滑油管系图; 主、辅机冷却水管系图; 主、辅机与锅炉排气管系图; 压缩空气管系图; 蒸汽管、凝水管、锅炉给水管和泄放管系图; 液压动力管系图; 燃油加热管路图; 制淡系统管路图; 海底阀箱图。 13 舵机液压动力系统图。1.2.2.5 电气部分 1) 全船电气说明书;(备查) 2) 电气设备明细表;(备查) 3) 电力负荷估算书; 4)

7、 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单线图和布置图(包括蓄电池充放电板); 5) 短路电流计算书;(发电机总容量在250kW以下可免除) 6) 电力系统图(包括电缆型号、截面积、额定电流、线路过电流保护值及主干电缆布置); 7) 电力设备布置图; 8) 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图和布置图; 9) 操舵装置控制系统图; 10) 船内通讯及报警信号系统图; 11) 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图; 12) 电动起网设备配电板电路原理图和操纵台的板面布置图; 13) 备件清单。(备查)1.2.2.6 定期无人值班机器处所部分 1) 受控设备或系统的控制、报警和安全系统图; 2) 自动化系统的动力源系统图 3) 操作说明书;(备查

8、) 4) 备件清单。(备查)1.2.2.7 无线电通信设备和航行设备部分 1) 无线电通信设备布置图; 2) 无线电通信设备系统图; 3) 无线电通信设备明细表; 4) 天线布置图; 5) 航行设备布置图及明细表; 6) 备品、备件明细表;(备查) 7) 无线电备用电源估算书。1.2.2.8 冷藏及冷冻装置部分 1) 制冷装置及鱼舱绝缘说明书;(备查) 2) 制冷能量计算书; 3) 鱼舱绝缘敷设结构图; 4) 制冷剂系统图和盐水系统图; 5) 制冷排管和盐水排管布置安装图;空气冷却系统通风布置图; 6) 鱼舱泄水系统布置图; 7) 鱼舱测温计及感温器布置图; 8) 制冷机室布置图; 9) 备件

9、明细表。(备查)1.2.2.9 防油污、生活污水污染装置部分应符合本规则第五篇1.2.1的规定。1.2.2.10 全船系泊、航行试验大纲。第2章 船舶构造 船舶的构造要求除本规则明确要求外,还应满足主管机关认可的规范或标准的要求。第3章 轮 机第1节 一般规定3.1.1 渔业船舶的主推进装置、控制系统、蒸气管系统、燃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和制冷系统、以及辅机、锅炉和其它受压容器;管路和泵设备、操舵设备和装置,轴系以及动力传动的联轴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和使用,均应满足本章的要求,并应符合本规则第一篇、第二篇及本篇第1章的适用规定。 这些机械和装备以及起重设备、绞车、鱼品处理和鱼品加

10、工设备,均应设有防护措施,以使船上人员遭受的任何危险降低至最低程度。对运转部件、热表面和其它危险部位应予特别注意,包括机器处所内的平台和格栅以及通向舱底的开口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应设置扶手或踏板。3.1.2 横倾和纵倾时的可靠性 主推进装置和对船舶推进及安全必不可少的所有辅助机械应能在下表所述的船舶横倾、纵倾、横摇、纵摇状态下正常工作。考虑到船舶的类型、尺度、航区和营运情况,经验船部门同意,可允许偏离表列角度。装置、设备倾 斜 角 度横向纵向静态动态静态动态主、辅机和轴系1522.557.5应急发电机装置遥控系统应急消防泵装置22.522.510103.1.3 确定I类航区船舶柴油机功率时,应采

11、用国际标准功率标定的基准环境条件,确定II类、III类航区船舶柴油机功率所根据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作业航区的情况并加以说明。3.1.4 船舶应有足够的后退能力,以确保在一切正常情况下能适当控制船舶。3.1.5 推进装置应能在15s内改变螺旋桨推力的方向,并具有使船舶从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在合理的距离内停止的能力。3.1.6 辅助锅炉与燃油舱壁或双层底燃油舱的顶板或滑油舱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主管机关认可的规范或标准的要求。3.1.7 驾驶室与机舱操纵台或机舱集中控制站之间应设置不少于两套独立有效的通信设施,其中一套应为能在机舱和驾驶室均可显示指令和回复的双向车钟。 船长小于45m时且推进装置由驾驶室直接控制

12、的渔船,可仅设一套不同于上述车钟的其他通信工具。3.1.8 应采取措施降低或隔离机舱内的噪声,使噪声等级达到主管机关认可的标准要求。3.1.9 机械设备的设计与构造、布置和安装应避免在正常运转工况因任何振动而在机器内部引起过度的应力。3.1.10 机器处所及所有积聚可燃或有毒气体或蒸汽的处所,均应具有足够的通风。3.1.11 机器处所应有足够的照明。3.1.12 机器处所内应能安全和方便地操纵、维修和检修各种机械及其操纵装置。3.1.13 辅助锅炉、受压容器、各种管系以及机械设备中所有承受内部压力的部件,在首次投入使用前,应作相应试验(包括压力试验在内)。3.1.14 轮机装置备件应符合主管机

13、关认可的规范或标准的要求。第2节 泵与管系3.2.1 一般规定3.2.1.1 管系布置和舱柜分隔 1) 管路应加以固定,其布置应能避免管子因其自重或温度变化或船体变形而承受不正常的应力而损坏。管系中阀件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2) 管子穿过水密或气密结构处,应采用贯通配件或座板。 3) 淡水管不得通过油舱,油管不得通过淡水舱。如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其他管子通过燃油舱时,管壁应加厚,且不应有可拆接头。 4) 燃油舱柜的空气管、溢流管、测量管及注入管应避免通过居住舱室。如有困难时,则通过该类舱室的管子不得有可拆接头。 5) 管系的设计、布置和安装应能满足预定的用途,并应确保舱室的水密和防火分隔的完整。 6) 在不构成船体结构部分的油柜、燃油泵、过滤器、锅炉燃烧器以及需经常打开清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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