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历年真题-200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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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5度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 2.A 3.C 4.D 5.B 6.C 7.A 8.C 9.C .D .B .D .A .C .C .D .A .C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BCD 3.ACD 4.ABCD 5.AC 6.ABC 7.ABCD 8.AD 9.BC .AB .ABCD .BCD .BD .BC .ABD .ABCD .AB .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 . . . . . . 四、综合题 1 答案: (1)新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的条件。

2、依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之 一是最近3年连续盈利,但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 得低于7%新桥公司计划于发行可转换债券,三年即99年、2000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6、6.8 、.1,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为8.5%,虽然没达到%以上,但新桥公司属于基础设施类公司,符合不得低于7%的规定 。 董事会拟订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 人民币1亿元,新桥公司拟计划发行9800万元,没有达到最低发行额的要求,所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

3、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 限为5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确定,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发行的是4年期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法律要 求。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水平不合法。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 利率水平,而新桥公司拟订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1,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新桥公司董 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的期限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桥公司拟订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9个月,超过6个月的最低期限,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3)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虽然也是以发行可 转换债券前1个月的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但是下浮一定幅作为转股价格是不合法的。董事会拟订的对转股价格不作任 何调整的说明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规定,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因发行新股、送股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的,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并向社会公布。因此,董事会不作任何调整是不合法的。 (4)新桥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不能通过。因为,公司

5、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分为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 市公司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发行公司债券。新桥股份公司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 表决情况是,赞成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没有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该提案2. 答案: (1)借款 合同 约定借款 利息 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处理办法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A公司的实际借款不应为2亿元,扣

6、除预先偿还的利息,即2亿元5.8%2.50.29亿元,则实 际借款数应为20.291.71亿元,并应按此实际借款数计算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由于A公司与B 银行约定是预先扣除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视为对期限没有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期间为1年以上的,每届 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A公司应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支付利息99000元, 第三年则支付6个月的利息4959000元,并返还借款本金。 (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 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抵押有效,A

7、公司的S项目 建设 虽然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因此抵押无效。 (4)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担保法规定,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 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虽然B银行与A公司签订 的抵押合同无效,C公司做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5)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的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约定 检查 、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 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B银行在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 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

8、资金挪作他用,依法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6)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规定担任保证人须具有一定的 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公司,可以作保证人,C公司虽然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但本身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提供担保并非董事、经理等的个人行为,并未被法律禁止。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3 答案: (1)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解作。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 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 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9、在此案例中,B公司依法应在A公司3月3日签发并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后,于3月日交付设备。但B公 司未交付,经A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而且A公司及时通知了B公司,因此,合同 已解除。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不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因此,A公司只能要 求B公司返还定金30万元,或支付违约金20万元。 (3)王某以D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的行为无效。票据法明确规定,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人的名义 而进行的票据行

10、为是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 何票据行为的效力。但票据法同时又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此,王某以D 公司名义签章背书虽然无效,但A、B公司的承兑银行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承担票据责任。 (4)在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了挂失止付措施不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因为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 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丢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 失票人如果在票据丧失后采取挂失止付的,紧接着要 申请 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通过除权判决等,使票据丢失后的权

11、利 补救措施真正完成。 4. 答案: (1)乙 企业 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的违法行为。依据公 司法 的规定,应责令乙企业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以上% 以下的罚金。单独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A某与B某的行为,依据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 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

12、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A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向股东和社会公共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 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和其 注册会计师 C某与D某,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 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惩后果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罚金,对C某与D某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吊 销资格证书。 (3)E某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法律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名股 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E某虽直接持有甲公司流通股股票万股,但仅为甲公司发行股份的 0.6,不到1%;另外,独立董事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且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半数以上即可通过,因此,持60% 表决权的股份数通过,应属有效表决。而G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担任独立董事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要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而G某虽然是从事会计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经历的专家 ,但不到法律规定的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要求,因此,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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