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模拟初级经济法模拟4d.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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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经济法模拟试卷4d五、简答题1、某市财政局对所属的海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法的执法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1)该公司截止末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累计公积金00万元。公司实现所得税税后净利润1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未提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学历为计算机学士,专业技术职称为助理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近2年。(3)公司个别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未能客观公正地记录反映会计业务的客观事实,并违反规定,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将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私自提供他人牟利。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分析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和事实中,哪些方面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正确答

2、案: (1)盈余公积的提取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公司累计公积金未能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应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应按税后利润的%提取,法定公益金应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 (2)会计机构负债人的技术职称达不到要求。法律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中级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3)个别会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未能坚持客观公正和保守秘密的基本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2、3月日,甲、乙两个企业签订了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于3月20日向甲企业发货后,甲企业向乙企业签发了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

3、期为4月1日,付款人为丙银行。但甲企业在支票上未记载支票金额,授权乙企业补记。乙企业在支票上补记金额后,于4月日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要求:根据支票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1)甲企业在出票时应加盖哪些签章?(2)如果甲企业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3)甲企业在出票时未记载金额即将支票交给乙企业,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乙企业于4月日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企业的签章包括:与预留银行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P446) (2)支票无效。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

4、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P427) :(3)该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P442) (4)乙企业的票据权利不消灭。根据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在本题中,该支票的出票日期为4月1日,因此持票人乙企业于4月日行使票据权利时,其票据权利并未消灭(P424)六、综合题一1、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万元,乙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

5、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 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99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2) 99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公司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3) 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

6、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企业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4) 4月,合伙人乙在于D公司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

7、D公司于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 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3) 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 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 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6) 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7) 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8) 合伙人

8、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的中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院规定?并说前理由。(9) 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 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提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个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9、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签订的代销合同有效。 (3)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4)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因此,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的丙,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5) 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

10、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退伙人丁(对外)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6) 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A的主张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A不属于合伙人,因此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 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

11、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9) 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前应满足以下条件: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的事务造成不利影响;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七、综合题二1、大华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3月20日收到乙公司的产品推荐材料。材料上主要介绍了乙公司所生产的A产品的质量、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常规资料。4月日甲公司以电传方式向乙公司提出以下购货:(1)购买A产品200箱,每箱50件,每箱价格8000元,运费由供货方负担,乙方分两次供货,分别于5月5日,5月25日前各供货0箱;(2)产

12、品质量、性能符合国家标准;(3)产品运到甲方后,经验收无误,甲方支付第一批货物货款的70,待第二批货到后,甲方付第一批款并支付第二批货物60的款项,最后40的欠款于6月25日前一次付清。 4月日乙方以电传方式回电给甲方,内容如下:(1)对甲方关于订货数量、质量、运费和付款方式均无异议;(2)A产品每箱价格不低于8500元;(3)必须提供可靠的保证。 4月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内容如下:(1)乙方提出的价格可以接受,其他条件不变;(2)甲方以房产价格9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并附丙同意对该项交易债权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3)任何一方违约均按总标的支付违约金。 4月21日,乙方通知甲方接受甲方提出的两种

13、担保方式和违约金条款。并于当日办妥了抵押房产登记手续。 5月5日,乙方将第一批货物运到甲方。甲方支付该批货物70的货款。 5月25日,乙方将第二第货物运到甲方,甲方以目前A产品市场滞销,当初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该合同应予撤销为由,拒付第二批货款,并要求撤销该合同,乙方不同意。 6月25日,甲方仍未支付应于5月25日支付的到期货款,也未支付剩余所欠的余款。乙方多次向甲方要求付款未果。 9月20日,乙方向法院申请,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并放弃对抵押房产的受偿权,要求由担保人丙支付甲所欠的所有货款及违约金。丙认为乙的要求超过了丙应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

14、)甲、乙双方的合同签订过程中,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于何时正式生效?(2)乙方拒绝甲方停止支付第二期货款的要求是否合法?(3)丙方作为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是多少?(4)若丁欠甲200万元货款,已于5月20日前到期,但故意拖欠时间,迟迟未能归还给甲,甲怠于向丁追索到期债权,从而导致了甲未能按期归还所欠乙的货款,乙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实施保全措施的前提是什么? 正确答案: (1)要约生效时间为4月日。4月21日承诺生效,故该合同于4月21日正式签订生效。 (2)乙方的要求合法,因为甲方拒付货款的理由不成立,甲方对产品在市场的销售情况预测不准确,属于内部管理决策失误,与对合同内容理解失误无关。 (3)丙方承担保证的金额应为该合同责任的总金额(包括价款、违约金、赔偿金)扣除抵押房产价值后的余额。金额计算如下:2000.85(1)9097(万元) (4)乙可以行使代位权,请求法院同意让丁将欠甲的部分货款直接归还给乙,以抵偿甲欠乙的货款。 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是: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已经到期,债务人已陷于迟延支付;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而且是非专属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损害到对债权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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