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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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控制和工程验收 1、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原则:1)应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2)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最终检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3)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2、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应应包括的内容:(至少记住几条)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4)组织机构;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系统;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

2、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3、质量计划的实施:1)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4、质量计划的验证: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质的质检人员进行内部质量审核,且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2)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5、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组织收集、整理质量记录。6、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

3、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严格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8、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9、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备案文

4、件主要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案机关认可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1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存备案机关存档,其中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验收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1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1)工程施工许可证;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履行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情况;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对勘察、施工过程中地基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并经项目勘察及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并经设计负责人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6)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7)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8)市政基础设计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规定 1、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

6、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4、承包方应对工程施工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方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方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对分包方的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分包方应接受承包方的质量管理。5、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和首段验收制。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施工。6、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7、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8、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7、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9、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分为: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过程管理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索取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2)施工项目部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测量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方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主持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对设计图纸的学习与审核,并应形成会审记录。05案例4)施工项目经理应按质量计划中

8、关于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经招标程序选择并评价分包方和供应商,并应保存评价记录。5)施工项目部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05案例2、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符合的规定:05、06案例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方全体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2)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交底。3、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

9、保存。应对测量控制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4、市政公用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的规定:1)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件。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帐。05案例3)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件进行标识。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查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和工程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拒绝验收。05案例5)对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05案例6)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证。5、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

10、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6、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程施工的情况。7、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的规定:1)对质量计划中规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2)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8、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18、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出的问题,应由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9、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格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

11、并应上报企业管理层。10、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依据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进行总结,并制定进一步改进措施。 城市道路工程前期质量控制 1、城市道路工程前期工作内容:1)路线方面:勘察应尽量利用天然或已有的人工露头,当无露头可利用时应进行勘探、开挖试坑或钻探,其中试坑深度应达到地下水位以下,当地下水位很深时,开挖深度不小于2m。2)路基方面:路基取土调查:对于沿线集中取土或线外大型取土坑每处应布设勘探点,勘探深度应穿过取土层以下0.5m,并选取代表性土样鉴定土的路用性质。3)路面方面2、城市道路施工准备的要求:(包括桥梁、给水排水等准备工作都类似)1)组

12、织准备:组建施工组织机构建立生产劳动组织:在满足施工进度和技术质量前提下合理组织和安排施工队伍,应选择比较熟悉专业操作技能的人员组成骨干施工队。2)技术准备:(06案例)熟悉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测量放样3)物资准备材料:按照施工计划制定材料分期分批供应计划。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经过选择和进场检验,不合格不准用。机具:分期分批进场备用劳保用品:按照安全生产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劳保用品。4)现场准备:拆迁工作(如果不是施工总承包应该是建设单位负责)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房、用电、用水、用热、燃气、环境维护等。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布置图建设,要有利于施工和

13、管理且不扰民。施工交通:按照交通疏导方案修建临时施工便线、导行临时交通,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使施工对社会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必须制订周全、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拟好有关防噪声、防粉尘、防空气污染、防止水污染等环保措施。 城市道路结构工程质量控制 1、石灰稳定土基层的质量控制措施: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塑性指数大于4的砂性土亦可使用,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小于10%;宜用13级的新灰。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2)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通过配合比设计确定最佳的石灰

14、剂量和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3)石灰土拌合应根据原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拌合物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摊铺时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个百分点范围内,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石灰土应湿养,养生期不宜少于7d,养生期应封闭交通。2、水泥稳定土基层的质量控制措施:1)应采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塑性指数宜为1017,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

15、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超过53mm。2)水泥稳定土的配合比要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符合施工要求且拌合均匀。宜采用专用摊铺机械摊铺。水泥稳定土类材料自拌合物摊铺完成,不得超过3h。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宜在水泥初凝时间到达前碾压成活。宜采用洒水养护,保持湿润。常温下成活后应经7d养护。3、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的质量控制措施:1)粉煤灰化学成份的SiO2、AL2O3、Fe2O3总量宜大于70%,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10%。破碎砂砾中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7.5mm。2)混合料应由拌合厂集中拌制,宜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拌制,拌制石灰粉煤灰砂砾应做延迟时间试验,洒水养护,常温下不宜少于7d,养护期间封闭交通。4、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砂砾基层质量控制项目主要有:配合比、级配、含水量、拌合均匀性、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等。5、我国行业标准规定,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外观质量要求是:1)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2)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3)接缝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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