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检修外委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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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1135MW机组_承包服务合同(_部分)由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和 公司签订二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合同文本1 定义和解释2 项目名称、地点及范围3 转让和分包4 承包商应完成的服务5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6 执行指令7 履约保函8 项目检查9 保证和担保10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11 承包商12 安全管理13 文明要求14 工作现场管理15 材料、设备和维护质量的管理16 业主的责任17 违约赔偿18 价格与付款19 承包商违约20 业主违约21 不可抗力22 争议的解决23 合同生效及终止24 合同份数25 合同期限26 合同续签27 补充条款28 承包商的陈述与保证

2、29 承包商进入现场时间30 其他第二章 承包商的劳务和人员第三章 检修维护外委项目管理制度第四章 物资管理细则第五章 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安全协议书第六章 外委项目保卫工作管理规定附件 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1135MW机组_(_部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第一章:合同文本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1135MW)机组_承包服务合同(_部分)于 年 月 日在河南省_签订。其中的一方为河南省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以下简称“业主”),是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在的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河南省永城市_,其法定代表人为:_;其中的另一方为_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是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成立并存在的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其法定代表人为:_;业主和承包商以下合称为“双方”,分别称其一方为“方”。序 言鉴于承包商愿意提供而业主也愿意获得_(_部分)及与之有关的服务,双方同意所有这些服务均以固定价格的承包方式进行,并且符合本合同。因此,基于上述的前提和双方的约定,双方愿意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如下各条款:1. 定义和解释1.1. 定义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他们的含义:1.1.1. “业主”指: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承包商同意的除外)。1.1.2. “承包商”指_(名称),或其法定继

4、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业主同意的除外)。1.1.3.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业主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1.1.4. “承包商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商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商全权的个人。1.1.5. “本合同”、“合同”指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和_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河南省永城市签订的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1135MW机组_(_部分)承包服务合同;以及根据本定义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的所有对本合同的书面修订、修改及补充、所有按本合同规定程序批准的范围变更及本合同的附件。1.1.6. “合同价格”指在本合同第18条款写明的、根据合同规定用以支付承包商为实施并完成项目和保修的总金额,该合同

5、价格为固定价。1.1.7. “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作规范、业主要求增加的工作规范,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并经业主批准的规范。1.1.8. “图纸”指由业主和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的经业主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图案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1.1.9.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业主所接受的,为项目的实施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1.1.10.“合同附件”是指附在本合同之后,并构成合同同等有效组成部分的附件。1.1.11.“项目”指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一期1135MW机组_检修维护(_部分)。1.1.12.“费用”指不论在项目实

6、施区内或区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1.1.13.“日”指公历日。1.1.14.“元”和缩写“RMBY”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1.1.1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1.1.16.“履约保函”是指承包商为全部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供的商业银行为承包商出具的经业主同意的保函,金额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该保函的书写格式列于本合同附件C中。1.1.17.“逾期付款利息”指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给资信良好的企业的大型商业短期(少于6个月)贷款的年利率。1.2. 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

7、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1.3. 注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的字词。1.4. 单数和复数已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1.5. 通知、统一、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统一、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2. 项目名称、地点及范围2.1. 项目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1135MW机组_检修维护(_部分)承包服务合同2.2. 项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2.

8、3. 工作范围及接口:见本合同_。2.4. 承包方式:固定价格总价承包、一次包死。*3. 转让和分包3.1. 合同的转让承包商未经业主的事先同意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3.2. 分包 承包商不应在未得到业主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如果承包商擅自分包,除不能得到应付款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4. 承包商应完成的服务4.1. 承包商应提供的服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承包商应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运行维护、检修及试验,在合同期内履行保证义务有关的必要或适当的所有

9、工作和服务,并为完成本合同提供所有必需的消耗性材料、设备、机械、劳力、运输、消耗品、行政管理及其他服务;业主另行委托的由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项目,承包商有义务根据合同之目的配合业主和业主另行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服务,以保证业主机组的正常运营。所有上述这些服务将以固定价格的承包方式进行,构成承包商在本合同中的服务内容(统称为“服务” )。在不违背本第4.1款的前提下,本合同及其附件中对服务有更为具体的描述。4.2. 本合同的工作范围 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们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允许使用其他语言。本合同的工作范围系指在河南神火集团新铝电电厂(1135MW)_

10、进行检修维护承包服务合同,具体见附件A所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的所有工作;但本标书中特别明确的由业主或业主另行委托的承包商完成的工作除外。4.3. 其他单位的工作及配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电力行业的良好惯例与业主或业主另行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协调配合。但双方的工作范围和接口有交叉、模糊或争议时,承包商应在及时消缺和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及时协商解决,应及时汇报业主并在项目实施时立即服从业主的书面决定。 5.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5.1.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细心和勤勉、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本项目所必需的全部的监督、劳务、消耗

11、性材料、机具、承包商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5.1.1. 承包商应于合同生效日期提前进驻现场,对所检修、维护范围的设备状况进行摸底。5.1.2. 承包方必须遵守业主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标准等,接受业主代表的监督检查确认,服从业主管理。5.1.3. 承包方应按照业主要求安排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各类性质的缺陷。5.1.4. 承包方应按时向其员工发放工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提高员工 劳动保护意识,注意保护周边环境。5.1.5. 承包方的住宿、办公及检修工作间必须按业主指定执行*。承包方不得在 业主辖区内自建食堂。5.1.6. 承包方负责对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回收并交付指业主指定地点。5.

12、1.7. 承包商有义务执行业主安排的超出其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提供额外服务。20工日货单项目工程总价20000元以下的工作不再单列费用*,超出20工日(不含20)或工程总价20000元(不含20000元)的工作按实际计费。额外服务的工日和工程总价以业主技术支持部*核定为准。费用参照额外服务综合工日单价确定。“其他工作”指的是本合同工作范围内工作内容外的技改、非标项目。不包括与本合同工作范围无关的其他工作。5.2. 承包商的劳务和人员(详见合同第二章)5.3. 业主如采用MIS系统进行管理,承包商应按业主的MIS系统管理制度要求执行。5.4. 现场操作和工作方法 承包商应对整个承包范围内的现

13、场各种操作和工作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是,应服从业主的现场协调。5.5. 错误的通知承包商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业主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业主。6. 执行指令承包商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达到有关质量标准。承包商应严格遵守与执行业主就服务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应只接受业主的指令。7. 履约保函7.1. 履约保函及有效期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同时为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及时有效的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列为本合同附件并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期满后30天止。其间,承包商应已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项目。7.2. 根据履约保函的索赔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保函提出索赔之前,皆应书面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性质和原因。8. 保证和担保8.1. 保证与担保承包商保证并担保:(1).其工作中采用的所有设备及工器具、材料没有工艺或材料缺陷;(2).工作中没有因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和不足。如果在合同期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所发现的合同项下的任何缺陷或不足,承包商应:a. 自费重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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