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培训讲义内容提纲1、个人所得税各税目计算与相关政策;2、特定行业相关政策;3、外籍个人相关政策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相关政策第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各税目计算与相关政策一、工资薪金部分(一)例李某为一企业财务经理,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 1600 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住房公积金 72 元),独生子女补贴 100 元,年终奖金3000 元分析:住房公积金应在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独生子女补贴 100 元应与工资合并纳税,因此,李某 12 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600+100-1200=500 元);由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 1200元,因此,对年终奖金直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700-1200)×5%=25(元)2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二)相关政策连接1、工资薪金税目1)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哪些项目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前扣除费用 800 元,另根据京财税[1999]469 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对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市内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奶费和煤火费,人均月扣除补贴额为 200 元,在计征工薪项目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以上项目在扣除 200 元费用后,不允许再重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时,应予相应调整为统一扣除标准,简化征纳手续,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每人每 200 元提高到 400 元京财税[2003]1692 号)本规定自 2003 年 9 月 1 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2)除上述项目规定外,以下项目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允许税前扣除:(1) 根据京财行[1995]1399 号文件规定:外埠差旅费津贴为一般地区 20元/天,特殊地区 30 元/天根据京地税个[2002]597号)文件规定:个人临时境外出差补助扣除标准,一律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01〕73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境外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见附件)(2) 根据京税五字[1991]573 号文件规定:政府特殊津贴为 100 元/月3) 根据国税函发[1991]1064 号文件规定:科学院士津贴为 200 元/月4) 根据京地税个[2000]207 号(文件库没有该文件,活页文件夹中80-3-707)文件规定,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住宅补贴标准:正部级工作人员 110 元;副部级工作人员 110元;正局级工作人员 80 元;副局级工作人员 80元;正处级工作人员 50 元;正部级离退休人员 110 元;副部级离退休人员 110 元;3正局级离退休人员 80 元;副局级离退休人员 80 元。
5)根据京地税个[1994]187 号文件规定:对按国家规定发给的老干部保姆费(护理费),在计税时允许扣除6) 公有住房提租补贴允许在税前扣除,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京房改办字[2000]第080 号文件规定,公有住房提租增发补贴标准为:a、各职级人员月补贴标准:正局级 130 元,副局级115 元 ,正处级 100元,副处级 90 元,科级和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80 元,25 年以下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元b、工人月补贴标准为:高级技师 90 元,高级工、技师和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人与普通工人 80 元,25 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工与普通工人 70元c、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增发补贴的范围,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自主确定补贴标准,月人均补贴最高不超过 90 元7)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日常通信工具安装、配备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京财行[2000]394 号)文件规定发放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讯工具补贴允许在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无线通信工具、移动(含车载)、无限寻呼机补助标准:正部级 350元、副部级 300 元、正局级 250 元、副局级 200元、正处级 150 元、副处级 150元、正科级 80 元、副科级 50 元,科员 30元。
8)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征免税规定根据京地税个[2002]116 号文件(文件库没有该文件,在活页文件夹中 80-3-940)规定:对企、事业单位未按市财政局京财行[2000]394 号文件规定实行通讯制度改革,为个人(包括无线寻呼机)负担通讯费,应区分不同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全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9)根据京地税个〔2002〕568 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在取暖季按标准取得煤炭取暖“煤火费补贴” 免予征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纳税10)根据京地税个〔2003〕67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自采暖补贴所得税计税问题的通知》对于我市职工按照《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的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所取得的自采暖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11)根据京财税[1998]23 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提领取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税的问题,按下述办法执行:a、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4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c、商业保险不适用上述规定12)个人从提留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领取的补贴是否纳税? 对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支付给人人有份的各种补贴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见国税发[1998]155 号2、个人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如何纳税?对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 1200 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 1200 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例1:某纳税人 97 年 12 月取得工资收入 1000 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 2000 元,该纳税人应纳税额为:该纳税人因当月工资不足 1200 元,可用取得的奖金收入补足其差额部分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0-1200)=1800(元)应纳税额=1800*10%-25=155(元)例 2: 某纳税人97 年 12 月取得工资2340 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5500 元,该纳税人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1) 月工资应纳税额=(2340-1200)*10%-25=89(元)(2)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5500*20%-375=725(元)应纳税额合计 109+725=834(元)3、对个人取得认购股权、有价证券(股票期权)如何计算纳税? 企业向其雇员发放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可凭该认股权证按事先约定价格(一般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认购公司股票;或者按当期市场价格的一定折价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其他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股票等有价证券;或者按一定比例为该雇员负担其进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
对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各类折扣或补贴的计税方法如下: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可自其实际认购股5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 6 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个人在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后再行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属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适用有关对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将纳税人认购的股票等有价政券的种类、数量、认购价格、市场价格(包括国际市场价格)等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计税过程一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参见国税发[1998]9 号5、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纳税?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1000 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 12 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参见国税发[1996]107 号6、技术奖酬金属于单位所有的专利批准实施后,单位对任职受雇的职务发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收入,在计征应纳税款时,可单独扣除 800 元以后,按工薪收入,但不与支付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9 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7、有关离职、内部退养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收入如何纳税?例如:职工王某拥有本企业工龄 8 年,2001 年 4 月因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106800 元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王某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计 4000 元王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个人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北京市 2000 年职工平均工资 15600 元(2002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21852 元)计算过程如下:(1)106800-15600×3=60000 元(2)60000-4000=56000 元(3)56000/8=7000 元6(4)应纳税额=[(7000-1000)×20%-375]×8(个月)=6600 元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600 元1)退职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条第七款所说的"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 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国税发[1996]203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取得一次性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京地税个[1999]684 号文件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取得一次性收入应按以下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律规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律规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后,单独计算月应纳税款,再按所属月份计算全部应纳税款3、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收入,不再与再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4、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收入÷所属月份-费用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所属月份 3)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税根据京财税[2001]1974 号文件和国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