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物 探 合 同发包人:吉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勘察人:湖南省湘西工程勘察院 吉首市人民南路 405 队路段于 2013 年发生岩溶地面塌陷,为了探明该岩溶发育情况,吉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 简称“甲方”)特委托湖南省湘西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对该路段 进行工程物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 协作配合,确保工程物探质量, 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物探范围物探范围:枝柳线 405 队铁路桥南桥头至吉首市人民南路至乾州方向 405 队公交车站, 总长约 150 米二、工程物探方法物探方法:地震映像和高密度电阻率法测量三、工作量工作量(暂定):地震映像点 1200 个,高密度电阻率法点 400 个四、探测深度及技术成果探测深度:人民南路 405 队路段路面以下 40 米技术成果:初步探明工程物探范围内岩溶发育规模、深度及范围,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五、提交成果《吉首市人民南路 405 队路段岩溶地面塌陷工程物探报告》。
2六、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内(雨、雪天除外)完成户外物探实物工作量、数据处 理并提交物探成果资料七、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本工程物探收费按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于 2002 年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执行,其中地震映像 18 元/ 点,高密度电阻率法208 元/ 点, 预算费用为人民币 104800.00 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物探费用采取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 元)包干2、乙方进场工作时,甲方预付工程款叁万元,乙方向甲方提交物探报告时,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工程余款八、户外物探时间及工作环境要求本次工程物探将全部在人民南路路面上开展,为了尽量不影响交通,物探户外工作时间选择在凌晨 1 点~5 点间,在该段时间内,人民南路民营小区至州民中段要求禁止车辆通行物探户外工作时间预计 5 晚,全程封路时间预计 3 晚,每晚不少于 2小时九、甲方责任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物探任务及技术要求,按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发包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物探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户外物探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人民南路民营小区至州民中段全程封路等),并承担其费用33、按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十、乙方责任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 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物探,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物探成果资料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实质增减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户外物探工作量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十一、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二○ 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