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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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女子职业 旅 游学校学生德育学分评价标准根据学校学分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学生德育学分评价标准。一 目的以学分规范引导学生履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激励学生参与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提高服务集体和社区的意识。二 教育和评价原则教师应该以公民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以正面教育、引导、鼓励为原则,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辅以必要的帮教措施。教师要以学分评定促进教育过程,要抓紧抓好教育时机。三 学分内容及范围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和本校德育管理的实际情况,我校学生的德育学分由操行学分和奖励学分组成。学分的最小单位为

2、0.5分。(一) 操行学分操行学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评定:1 参加各项教育活动的表现(简称“教育活动”)着重考察学生在必须参加的学校或班级活动中出勤、积极性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入学教育、军训、校会、班会、其他集会、专题教育、早锻炼、课间操、社会实践、毕业教育等活动。2 学生的行为规范表现(简称“行为表现”)着重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态度、文明礼貌、社会公德、尊师守纪、仪容仪表、团结友爱、劳动、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二)奖励学分1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义务劳动等团体活动,时间达一周(或30学时),一学期最高可奖励0.5个学分。2学生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

3、校级先进,按级别分别奖励学分。国家级3.0省级2.0市级1.0校级0.53 学生在学生会、团委、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一学期最高可奖励0.5个学分。4学生在本学期内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建议,学生处或团委审核并出具证明可奖励0.5-2学分。四 学分评价标准出勤(以天数为计算单位)学生表现考核等级95%以上积极参加,有获奖或突出表现。优秀90%以上积极参加,表现较好,配合教师或班干部搞好活动。良好70%以上能参加,无失误,无事故,无不良影响。合格60%以下不积极参加,表现差,不合作。不合格1 教育活动考评量化标准2 行为表现考评标准行为表现考核等级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学习态度好,文

4、明守礼,不吸烟不赌博不打架,遵守社会公德,高质量完成劳动任务,善于合作,热心集体事务,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优秀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学习态度较好,文明守礼,不吸烟不赌博不打架,遵守社会公德,较好完成劳动任务,善于合作,关心班集体。良好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学习态度较好,有文明习惯,偶有小错,基本能守公德,能完成劳动任务,有合作精神。合格不文明不讲礼,吸烟、赌博、打架,性质严重;或学习态度恶劣,不听老师正确劝告;或不完成校内劳动,没有合作精神,品行较差。不合格五学分的计算德育学分操行学分+奖励学分。操行学分,每学期满分4分。班主任每学期根据上述考核标准,给出学生操行综合考核等级,按下表授予相应学分。学业

5、完成后,将各学期的德育学分累计,即毕业德育总学分。(03、04、05、06级学生的毕业德育总学分从07-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累计)操行综合评价和学分赋值参考标准教育活动考核等级行为表现考核等级操行综合考核等级学分值优秀优秀优秀4优秀良好优良3.5良好优秀良好良好良好3合格或良好合格合格2.5合格合格或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2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1旷课达60节及以上0有重大违纪行为,影响极坏0六 学分毕业和评优标准 德育学分中操行学分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毕业要求操行学分之和三年制达15分(含15分)以上、两年制达10分(含10分)以上,以及无处分纪录或处分已撤消。03、04、05、0

6、6级学生的操行学分毕业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2.5分/学期实际实行德育学分制的学期数每学期操行学分达3.5分以上才能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每学期操行分达3.5分以上才能申报奖学金。每学期操行分达2.5分以上才能申请助学金。七学分重修(一) 学生德育学分重修范围及缴费1、 每学期学生德育学分低于2.5分,必须重修,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2、 学生重修德育学分时,必须缴纳重修费用。3、 重修费用主要用于理论教学课时费、联系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费、书籍与资料费与重修有关活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二) 学生德育学分重修主要内容1、重修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或有关思想品德学术报告。2、学习学校的规章制度。3、

7、参加读书活动并写学习心得体会。4、参加寝室文明竞赛活动。5、参加义务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6、参加重修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三) 学生德育学分重修要求1、 学期德育学分重修学生,必须重修上述全部内容。2、 毕业德育学分重修学生,视情节重修上述部分内容。3、 凡重修不及格者,允许再重修一次,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4、 学生德育学分重修内容由学生处制定。八学分管理和实施由行政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德育行为进行考评,班主任可根据以上评价标准进行细化,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纳入操行评价的全过程并使之评价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任课教师负责向班主任提供学生在教学班上课的行为表现。奖励学分须由班主任、学生处、团委及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每学期考评一次,并将有关考评结果记入档案,并报学生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班主任将学生毕业德育学分,报送学生处和教务处备案。学生处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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