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7.17吨抗癌类、抗癌艾滋病类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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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斯顿(石家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7.17吨抗癌类、抗癌艾滋病类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17.17吨抗癌类、抗癌艾滋病类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2)建设单位:洛斯顿(石家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改建(4)建设地点及项目占地:洛斯顿(石家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藁城经济开发区东部,振兴北街与市府路交口南侧200m处,占地面积20712m2,占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5)生产规模:本项目产品为F9002 3.35t/a、AI035 9.97 t/a、API003-4 1.03 t/a、API003-2 2.31 t/a、C052 0.51 t/a。(6)投资估

2、算:改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9%。(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改建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60人,年生产300天,实行四班制,每班8小时。2.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利用现有,无需新建。其中,C052项目,建于1#车间,一条生产线;API035和AI003项目建于2#车间,各一条生产线;F9002项目,建于4#车间,一条生产线。(2)辅助工程办公楼、化验室、车棚、门卫等利用现有,不新建。(3)储运工程利用现有原料库和仓库,不进行新建、扩建。(4)公用工程供水:项目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由市政集中供水;厂区现有循环冷却水中心位于厂区的东侧,设计规模为150

3、t/h,本项目循环冷却水需用量为40m3/h循环量,现有工程循环水系统可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无需新建循环水系统。排水:对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废水经厂内污水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藁城区振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供热:本项目工艺用蒸汽高峰负荷约10t/h,厂区蒸气由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开发区电网提供,现有供电设施能满足本项目用电负荷需要。制冷:本项目新建冷冻站一处,设置在厂区西部冰机房,选用1台螺杆制冷机,单台制冷量为80kW,能够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5)依托工程生产车间、原料库、仓库、供电系统、循环系统、供水系统及供热管道均依托现有

4、工程。(三)产业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本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未明确指出属于鼓励或限制、淘汰类,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在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建设生产的范围内。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要求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全省范围内禁止单纯扩大产能的新建和扩建农药项目。本项目产品为医药中间体,不属于基础化学原料,符合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要求。因此,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限值、淘

5、汰类项目;项目已取得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为:冀藁审批备备字20191530148号。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项目距最近的藁城经济开发区水厂150m,不在开发区地表水厂100m保护区范围之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可知,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范围为输水渠道两旁50m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为输水渠道两旁150m范围,项目距离石津干渠360m,不在石津干渠保护距离范围之内。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71209号)要求“石津干渠200米范围

6、内作为预留用地,暂不安排项目入驻,待保护区划定后,按相关要求执行”。本项目距离石津干渠360m,不在经济开发区200m预留用地范围之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藁城区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经预测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供水、供电、供热均由园区统一供给,不自行开采地下水、建设锅炉等,项目综合能耗较小,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精细化工项目,未在工业园区引进项目的负面清单内,符合园区发展定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批意见要求,可以在园区建

7、设。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各生产线不同时生产,所以各生产线共用一套 “水喷淋填料水吸收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改建后的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产品烘干废气采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1.各生产线废气(1)F9002项目废气2-氟丙烯酸甲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含甲醇、甲基叔丁基醚、二甲基乙酰胺、二甲基乙酰胺、二甲基乙酰胺、甲醛的有机废气。加料过程、真空泵、缩合反应釜排气口、合成反应釜排气口、分液釜排气口设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送车间共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2)AI035项目氯丁烷生产过程中(除产品烘干包装工序)产

8、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含乙醇和正庚烷的有机废气。投料、真空泵、还原反应釜排气口、环合反应釜排气口、搅拌分液釜排气口设集气罩收集,板框压滤机放置在密闭操作间并将操作间废气用管道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送车间共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3)API003-2项目该产品生产过程中(除产品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含甲醇、三乙胺、甲苯、丙酮的有机废气和含氯化氢的酸性废气。开环反应投料、开环反应釜排气口、成盐反应釜排气、还原反应釜排气口、淬灭分液釜排气口、合成反应釜排气口、固液分离釜排气口、真空泵设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送车间共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4)API003-4项目该产品生产过程中(除产品烘干

9、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含主要为含甲醇、三乙胺、甲苯的有机废气和含氯化氢的酸性废气。开环反应投料、真空抽料、开环反应釜排气口、成盐反应釜排气口、还原反应釜排气口、淬灭分液釜排气口设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送车间共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5)C052项目该产品生产过程中(除产品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含主要为含甲苯、甲醇、乙醇、乙酸乙酯、二氯甲烷、三乙胺、甲醛的有机废气和含氯化氢的酸性废气。称量操作间、缩合反应釜排气口、氧化反应釜釜排气口、拆分反应釜排气口、萃取分液釜排气口、环合反应釜排气口、合成反应釜排气口、分解反应釜排气口、水解反应釜排气口、固液分离釜排气口、还原反应釜排

10、气口、真空泵、固液分离釜排气口、真空泵设集气罩收集,板框压滤机放置在密闭操作间并将操作间废气用管道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送车间共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各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车间共用废气处理装置风量17000m3/h,采用“水喷淋填料水吸收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甲醇排放速率0.000008kg/h,排放浓度0.000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026kg/h,排放浓度0.15mg/m3,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甲苯排放速率0.00033kg/h,排放浓度0.1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

11、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甲醛排放速率0.00004kg/h,排放浓度0.0024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0.000008kg/h,排放浓度0.0005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2.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危废间废气及产品烘干废气(1)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项目改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高浓度生产废水采用一体化处理工艺。综合分析污水处理站臭味产生部位主要有调节池、中间池、污泥池、污泥干化池、厌氧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池等,对这些,并用引风管道及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12、(2)危废间废气改建项目在5#车间南侧新建危废暂存间一座,暂存间占地面积100m2,有效容积300m3,危废间废气采用压收集,换风次数按4次/h,危废间废气量为1200m3/h。危废间废气中含少量氨、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送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一并处理。(3)产品烘干废气根据物料平衡计算可知,每批次AI035烘干过程非甲烷总烃(正庚烷)产生量2kg/批次。本项目产品烘干过程为半连续,烘干时间为16h,则AI035产品烘干时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125kg/h。烘干废气直接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及产品烘干废气合并后,废气中各污染物产生速率分别为NH30.608

13、g/h、H2S0.02375g/h、丙酮0.125kg/h,甲苯0.125kg/h,非甲烷总烃0.125kg/h。全部废气通过管道引入“水喷淋填料水吸收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配套风机风量为12000m3/h,处理效率按90%计,经处理后NH3排放浓度为0.005mg/m3,排放速率为0.0608g/h,(年工作时间2400h)、H2S排放浓度为0.0002mg/m3,排放速率为0.002375g/h,(年工作时间2400h)、臭气浓度小于2000(无量纲),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丙酮排放速率0.0125kg/h,排放浓度0.001mg/m3;

14、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125kg/h,排放浓度0.001mg/m3,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 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甲苯排放速率0.0125kg/h,排放浓度0.001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无组织排放废气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甲苯、甲醇、丙酮、甲醛、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主要由于反应釜釜口、反应釜放空管、真空泵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等造成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挥发。生产过程发现跑料等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处理,减少物料挥发量。在反应釜釜口安

15、装集气罩和将放空管废气一并引入厂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将无组织散发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效较少了有机废气废气排放量。经采取措施治理后该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小于2.0mg/m3,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综上所述,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能做到长期稳定运行,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措施可行。(三)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施工期: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

16、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在经过沿途各村庄时应低速、禁鸣,以减轻道路运输对居民声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可行。营运期: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离心泵、水浴泵、真空泵机组、风机、压滤机等,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噪声设备设于车间内部以及专门的设备降噪间内,尽量远离厂界,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设备噪声最大可以降低25dB(A)以上,经厂房隔挡、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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